就在昨天,8月30号,我和李春富律师的律师,李和平律师的律师,到了天津。今天才想起,我们在国际强迫失踪日来到天津,非有意为之,但是却极有意义。春富的律师说我们家属要是当日回北京,就把手续办好,他们不用我们陪伴。我和弟妹说:”你们是双重艰难下过来的,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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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针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该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我以民事救济为先为由,反对对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者归罪,但我当时认为“相关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应当治罪” …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