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文章: 4 月 2017

燕薪律师:简述丁汉忠案中的土地及拆迁问题

2013年9月25日,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发生一起令人扼腕的重大案件,并最终导致“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案件的起因,缘于包括受害人在内的相关人员对丁汉忠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的违法强拆。在血拆事件层出的当下,此案一经报道,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本文不以探讨丁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乔木: 你辞职后要去哪个单位?我辞职就是不想要单位

昨天我辞职了。离开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岗位:图书管理员。职称:副教授。年龄:46。 当然,不辞也没人赶我走,我是没有合同的终身副教授,可以一直混到退休。不过,从讲台到图书馆,闷坐三年,该走了。北大那位图书管理员,也没我时间久。 各部门办离校手续时,都会问我要去哪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燕文薪:睡前闲话,谈谈自己

这两天与几位律师好友一起旅行。李金星律师两次跟我说,感觉你还没有完全实现职业转型。伍雷真是一个敏锐而有洞察力的人,如果他不是误打误撞的话。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许志永:我们为什么追求宪政?

一 什么是宪法? 宪法就是公民关于设定公共权力与公民个体权利边界的契约。有人群的地方就需要有公共权力,从原始部落到今天的国家都是如此。今天,由于某种传统聚居在特定区域内的人们有一些共同利益需要维持,这些利益包括防止侵略、维持治安、保护产权、管理市场、保护环境、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刘军宁:什么是国运?

按照现在的历史教课书,对中国而言,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是一个备受西方“列强”欺凌的时代。许多国人至今还在慨叹中国的国运之不济。那么什么是国运? 国运在中国人的眼里,是带有神秘性的观念。什么是国运?国运就是国家的命运,事关一个国家的幸运。决定国运好坏的最重要因素是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许志永:一次关于新公民运动的对话

6月25日、26日、28日三个下午,在昌平一个度假村会议室,我应约和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之一“谈话”。就民主、法治、宪政、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公民理念、财产公示、信访、教育平权等众多问题在争论中各自阐述自己的理念。对方说我已经构成犯罪,即将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拥护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许志永:取消高考户籍限制公民联合行动的说明

一、公民行动背景 北京大约1000万没有北京户口的纳税人、新市民,孩子不能在北京正常参加高考,不得不回原籍读书考试,导致父母子女分离、数千万留守儿童和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北京既然接纳了这1000万人作为劳动力,却把劳动力的孩子拒之门外,非常不公平也不人道。 城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王井平:探视我哥王喻平纪事

昨天是我哥王喻平的会见日,5点30到洪山监狱时8点30正好是监狱的上班时间。外面管汇钱的狱警还没来,我就直接来到监狱里面的狱正科。这次没有人阻拦,只有科长熊成钢和一狱卒,我和熊对视了一下。副科长丁张华没来,她管开我哥的会见条,其他人员在外面汇款那儿开。我只好在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金陵毕康:社会运动重塑中国政治

无论在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人身自由和刑事正当程序、隐私权还是平等权领域,中国的权利运动正在崛起。从齐玉苓案和孙志刚案开始。户籍制度改革、迁徙自由、沉默权和禁止刑讯逼供及超期羁押、消除乙肝歧视、出租车司机“罢工”维权、废止《拆迁条例》…. 公民参与推动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隋牧青律师:会见李天天律师通报(2017.4.10)

昨天上午十时许,我受托赶赴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顺利会见了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已二十日的李天天律师。会见未遭任何阻碍,持续近两小时,是我经手的人权案件中罕见顺利的一次,上海警方的整体文明水准确实胜于其他大部分城市。 会见持续近两小时。经交谈了解,一向大胆敢言的李律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许志永:经历与反思

也许这时总结还有点早,但时光会让一切变模糊的,也是为了避免一些误解,有必要告诉大家这些天的经历和思考。在看守所20多天,除了提审大部分时间在监室思考哲学和宗教问题。写下了大约三四十页的日记,可惜不能带出来。关于税案,20多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从刑事拘留到正式逮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许志永:为了言论自由——南方都市报案

从来没有这样一个“贪污犯”受到自己工作单位同仁们执著的尊敬和爱戴。老喻甚至在监狱里还像他在任时一样发布战略发展意见。狱中的四年间,南方报业集团从领导到普通员工,看望他的人一拨接着一拨,联名申诉信一封接着一封。老喻是为南方日报集团受难,是为中国新闻自由事业受难,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刘军宁:文明和野蛮的分水岭

财产权的观念,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自然史而形成的。 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而不是动物的天赋权利,享受财产权是人及其生存的一个重要特征。失去了这个特征,人就有可能被贬到动物的地步上,人的自由和生命就可能危在旦夕。享受财产的权利是人成为人的要件之一,是确保人被当人对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观点转载 | 发表评论

李方平:上诉截止日会见陈启棠(天理)

今天苏昌兰丈夫阿德开车送我去佛山南海看守所会见天理。陈启棠、苏昌兰两人都是2017年3月31日宣判,分别以煽颠罪判刑四年半和三年。当天前往旁听的阿德、苏尚伟(阿兰哥哥)、阿德年近八旬的老母亲三人被强制失踪七日,据阿德讲被控制后收掉手机关在南海少年军校,因三个人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隋牧青律师:苏州徐文石、顾晓峰寻衅滋事案通报

2017年4月7日上午,我受托赴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要求会见以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的维权人士徐文石,法制科工作人员电脑查询后并未发现徐文石的案件登记情况,说明办案单位并非相城分局,而是另有单位。 法制科负责人联系上级领导后称会尽快回复我可否会见,理由是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许志永:我们无法逃避——关于南方都市报事件的说明

2004年3月19日,喻华峰被判处12年徒刑,4月1日,程益中被正式逮捕。这两位为国家创造了巨额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优秀报人,因为三年前的一次奖金分配要被处以重刑,而背后的原因——那些法律之外的传言几乎人尽皆知。埋葬了收容遣送制度走在时代前沿批判旧体制的勇士们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许志永:和平表达无罪——黄勇非法集会示威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受黄勇委托,作为其涉嫌非法集会、示威罪的辩护人,我们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首先,对于起诉书中所述黄勇在2006年11月11日动物园门口集会示威中的行为事实我们基本上没有异议:从2006年八九月份开始,一些网上流传一个号召大家到动物园门口集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许志永 | 发表评论

刘军宁:威权国家的转型是如何发生的?

自二十世纪后期以来,全世界最壮观、最持久、波及面最广的政治浪潮莫过于从威权专制政权向自由民主政体转型的民主化浪潮。当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生活在自由民主世界中的人们对民主政治疑窦丛生、信心殆尽的时候,以葡萄牙的康乃馨革命为标志,拉丁美洲与南欧的威权国家纷纷垮台,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1 条评论

吴魁明律师:判决后第一次会见苏昌兰(2017.4.9)

3.31宣判后,4.6上午律师第一次会见了苏昌兰。说到判决,苏昌兰虽然有所预料,但判决后还是感到气愤难平。因为判决时法官没有问苏是否服判和上诉就把苏带离了法庭,所以我们并不清楚判决后苏的情况。 苏昌兰说,判决当时我都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带出了法庭。出来法庭后,我就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纪事,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陈桂秋:再次会见谢阳为哪般?——致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贺小电

尊敬的贺主任,您好: 贺主任,从称呼上,您应该知道,我依然尊重您。 惊闻您居然率队去看守所会见谢阳,您知道这一个月来,谢阳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和陈建刚都被拒绝会见吗?他们的法定权利都没有被保障,却能让您轻松会见,您有所思考吗? 您知道谢阳这一年多被酷刑的细节吗?因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