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作者文章: Timothy Lin

郭于华:启蒙者自我也需要启蒙

搜狐文化和郭于华教授的对话录如下(由搜狐文化王远哲整理): 搜狐文化:为什么中国转型困难这么多?  郭于华:经济制度上从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但是在政治体制、意识形态上并没有相应的转变,没有转变的原因是强权压制造成的巨大阻力。 这必然导致中国这个巨人的撕裂,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张恩广:预防中国现行民主的畸形之路

一个团队,要想有力量,就看其向心力大小,看这个团队在专制弥天大谎中能不能守住自己的意志。一个缺少协同的群体,能做到多大的力量积蓄?协,是团结协作;同,是大同是共识,如果不懂得放下个性相互融合共同发力,不学会更大范围协作,那我们注定是待宰的羔羊。 现在社会团体追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吕洲宾:包龙军案进展通报

针对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文书号为西公(刑)不准见字【2015】1089号,作为包龙军先生的辩护律师,我已经于2015年12月14日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寻求保障律师会见权。 另外,我还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申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李蔚:请关注欲旁听浦志强案失去自由的渠红霞!

渠红霞是一个关心老百姓政治的北京家庭妇女,从山西嫁到北京。丈夫前几年去世。她文化不高,在家照顾90岁的老公公和10多岁的儿子,并开个小卖部补贴家用,只是有空时上网看看新闻和消息,关心老百姓的政治。 可能是浦志强案与网络言论有关,她十分感兴趣,于是2015年12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立场 | 发表评论

呂秉權:受夠了的浦志強

2015年12月14日,中國法治黑暗的一天,也是荒謬的一天。 這天,北京中、高兩級法院公示監獄的減刑建議,內容是對被判死緩的「大老虎」劉志軍和故意殺人罪成的谷開來減刑至無期徒刑、對經濟犯罪獲刑14年的國美前主席黃光裕減刑一年(之前已減了10個月)。以上減刑的理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燕薪:生日当天会见唐荆陵先生记

昨天是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先生因七条微博被荒谬审判的日子,浦律的执业地在北方的霾都;今天是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唐荆陵先生44周岁的生日,唐律曾经的执业地和现在的羁押地在南方的羊城。 唐律的执业生涯或许没有浦律那么光辉,其声名或许也不如浦律般为众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纪事 | 发表评论

64名辩护律师及家属的联合控告抓捕律師709事件

中国人大常委会及委员长张德江: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国务院及总理李克强:中国最高检察院及检察长曹建明: 自2015 年7月 9日始至今,中国公安部指挥全国警方在全国范围内非法关押了至少 14位律师和数位民间人士,涉及北京、广东、广西、湖南、浙江等地,此外全国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龙应台:对付良心犯——人真的很脏

在一个警察国家里,对付异议分子有许多套招:把他杀了或监禁起来往往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结果经常是,异议分子反而变成群众的英雄或者自由的象征。把他驱逐出境,他也许在国外大声嚷嚷,破坏当权者的名誉。最聪明也最毒辣的手段,是把反对者“搞臭”:设计一个女人,一个旅馆房间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报道 | 发表评论

张凯父母:致温州已释放弟兄们的公开信

已释放的弟兄们: 近日获悉,你们经过百天的历炼重见天日光明!感谢上帝眷顾这一切!感谢温州行政当局对法律的遵循以及对人间真情的理解!感谢众多律师奋勇的辛劳维权!感谢国内外为你们呼吁的友人!正是这些开明善举和给力,实现了你们人身解放和家庭团聚。我全家并代表儿子张凯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斯伟江:苦难之路通向平安!

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这个世界。(约翰福音16:33) 谁都知道中国的法律学院,除了综合性大学,都是政法大学,就算综合性大学,也无法避免政治在法律之上。而老浦和我,分别毕业于一南一北的政法大学。我们也应该知道,中国的法院,也是政法法院。W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吴魁明律师:维权女士苏昌兰煽颠罪案消息

苏昌兰煽颠罪案经过漫长的拘留(2014.10.27),逮捕,侦查延期,两次退侦后,又来到了佛山市检察院。临到最后时刻的11.13日(羁押已超过一年),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孜孜不倦的追问下,辩护律师(刘晓原,吴魁明)终于得知苏昌兰被起诉到了佛山市中级法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刘正清:隋牧青律师二三事

圈内一位人权律师曾说过“我们这群人权律师不是进了监狱,就是正走在监狱的路上。”——这是我们人权律师对自己命运的清醒预测。法理学称法律有预测的功能,即能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受到惩罚。然而可悲的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无法根据法律来预测,只能根据当局的邪恶和破坏法律的程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纪事 | 发表评论

尹胜:蒲志强,维稳的祭品

在网上获知,中国著名人权律师蒲志强案将于明日(2015年12月14日)开庭,据网络信息称,蒲志强因几条微博就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并起诉,毋庸置疑,这是赤裸裸文字狱和言论罪,一种古老而司空见惯的野蛮专制手段。 中国近年从封锁网络、打击维权律师、强拆基督教十字架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德国大使馆就2015年国际人权日发表的声明

今天我们庆祝《世界人权宣言》的纪念日。《世界人权宣言》也是国际社会对二战给人们所带来的无尽恐怖做出的回答,而今年正是二战结束70周年。纳粹德国的罪行使得特别是我们德国人一再认识到,人权的不可分割性和普遍性对人类和平共处有多么重要。 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已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米强:中国律师浦志强出庭受审

中国最有名的律师之一定于周一出庭受审。该案表明自2012年中国国家主席掌权以来,政府对民权运动人士的容忍程度急剧下降。 现年50岁的浦志强面临的是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两项指控。在他受审的同时,中国南方的广东省出现了对劳工维权组织的打压,该事件被劳工维权人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萧瀚:怎样才能公然耍出一个完丑的流氓?

即使是在网络舆论已经极度衰微的情况下,浦案还能引发如潮的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除了因为关心或同情老浦,除了因为老浦多年的行侠仗义,除了他浓眉大眼一看就是个好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人很想看看这回官府咋办。 所谓官府咋办,也就是说大家等着看笑话,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何兵:我的朋友贺卫方

称贺卫方为朋友,有点乱了辈份。严格地说,贺是我的老师。我在北大法学院读书期间,贺已在此任教,我曾经零星地听过贺的法理学课程。说是“零星地听”,是因为“有时去,有时就不去”。课堂上讲了啥,于今早已没有了记忆。记忆深刻的倒是第一堂课。贺匆匆忙忙赶到,一看就是没有备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张雪忠:致浦志强案一审法官

致浦志强案的一审法官 尊敬的诸位法官: 你们好。  我叫张雪忠,是浦志强律师的一位同行和朋友。浦志强案明天就要开庭了,我想对你们谈谈我对此案的看法。 不过,我不是以浦的朋友身份,而是以一名公民的身份给你们写信。因为,浦志强案就像别的司法案件一样,不只是当事人的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立场 | 1 条评论

劳工界致信中国当局抗议抓捕劳工NGO工作者

作者: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今天(12月10日),近百名NGO工作者、学者和公民在一封致中共当局“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三大机构的联署“建议书”上签名,抗议当局最近对劳工NGO工作者的抓捕,并试图劝喻当局接受劳工NGO在中国当下的必要性。12月3日上午开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清云:无私才能无畏——写给王全璋、王宇律师

今夜冷风瑟瑟,黑压压的天空让人感到窒息,肆虐了一个白天的京都雾霾尚未散去,窗外零星的灯光光晕外围着浓浓厚厚的雾霾,似要把这不多的光亮彻底湮灭。然而那光亮始终不变,在黑暗和阴霾中竟越发显得瑰丽高贵起来。 5个月前的今日,2015年7月9日,中国法制史上最黑暗蒙羞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