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公民美德的复兴

二十世纪人类进步的历史,就是公民.抗命的历史。二十世纪以来,是一波波的公民.抗命,而不是革命及政党运动,成为民主.化的最大推动力。无论是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还是近期已经溢出阿拉伯世界的「茉.L.花.革命」,大部分都始于公民自发的抗命行动。台湾的民主运动和独立.运动,也可以放置于全球公民.抗命的大背景下审视与思考。

纵观二十世纪的历史,在公民抗命的道路上,「以身试法」者络绎不绝:甘地是违法者,不遵守英国殖民政府的专卖法令,率领印度群众去海边自行采盐,以非暴力不合作显示弱者的力量;马丁‧路德‧金恩是违法者,挑战美国歧视黑人的法律体系,与百万民众一道进军华盛顿,表达人人平等的梦想;曼德拉也是违法者,不接受南非种族隔离的法律,不惜坐牢二十七年。

如果没有这些各具特色的「公民不.服从」运动,印度怎能摆脱英国的统治,最终获得独立?美国的非裔族群怎能奔向自由,与白人拥有「同一个梦想」?南非怎能埋葬根深蒂固的种族隔离制度,走向全国和解的「彩虹之路」?

美国学者迈克尔·舒德森(Michael Schudson)在《好公民》(The Good Citizen)一书中,讨论了一个社会的公民权和社群衰落的表现。他指出,有这样一些衡量指标:投票率、社会信任程度、社会组织的成员状况、公共话语的质量、贫富悬殊的程度以及底层人民无助的感受、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政治进程的影响力的强弱、受政府保护的个人权利的多寡。如果我们以这些指标衡量台湾目前的状况,其中既有相对进步的项目,也有相对退步的项目。虽然认定公共生活呈现衰退的趋势还为时过早,但整体情形并不让人乐观。

那麽,未来的希望蕴含在什麽地方呢?

我在媒体上看到一则感人的小故事:

那位抱着小孩向总统扔鞋的仙杜拉妈妈,遭到当局立案起诉之后,寻求民间的司法救济。司改会打电话给曾威凯律师,问他是否愿意为之辩护。曾威凯律师一口答应下来。

而后,仙杜拉妈妈打电话过去,跟曾律师聊完案情,很客气地问:「曾律师,那费用是?」

曾威凯律师回答说:「你已经付了律师费。」

仙杜拉微愣,以为听错了,自己并没有付过律师费呀。

曾律师用一句话回答说:「当你丢鞋的时候,就已经付了律师费。」

曾威凯律师向仙杜拉妈妈伸出援手,既是对「公民.抗命」这一基本人权的认同,本身也成为对「公民.抗命」的有益的补充。在网络上,有人评论说,这是2013年度「最感动台湾」的一句话。是的,台湾社会的可爱之处,就在于有这样一些超越功利、坚持真理、关切公共利益的好公民。如果有更多像曾威凯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知识分子、中产阶级站出来,公民.抗命运动就能保有鲜活的生命力和越来越强大的渗透力,而这正是分裂的台湾社会走向整合与共荣的第一步。

迈克尔•舒德森认为,「知情的公民」、「关注权利的公民」与「公民美德」的复兴是建构「伟大社会」的根基。他强调说,「好公民」的标凖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承认他人与自己在人格和政治上平等的前提下展开相互对话;第二,将少数族裔的权利牢记在心中;第三,不仅自己持有这样的观念,而且还要让他们的后代也秉持这样的观念;第四,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以己之力收集信息并参与公共生活。而「公民抗命」也是非常时期必须作出的「非常之举」。所以,公民抗命绝非某些御用文人所批判的那样「幼稚、野蛮、捣乱」,而是「顺人心、合天道」。那些起而行道的公民个体和群体,是推动社会向上、向前的健康力量。

唯有每个社会成员先成为公民,然后国家民族才能走向独立与自由。臣民与公民彼此对立的台湾,不可能赢得独立;即便有某种形式上的独立,也会因为缺乏普世价值的坚实根基而摇摇欲坠。独立意识与公民意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公民意识为支援的独立意识,宛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到头来免不了成为民粹主义和国家主义的俘虏。而有了公民意识支援的独立意识,则能锻造出新一代有愿景和智慧的台湾人,如同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那一代开国之父们一样,不仅从英国的羁绊下赢得独立和自由,更为新的国家建构起良好的共和宪政制度。在我看来,这是台湾从困境中突围的唯一道路。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