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辽宁日报》起诉大学教师

《辽宁日报》暗访高校教师讲课,据说,历时半个多月,积累了多少万字的笔记资料。以我看,不光是有文字的记录,肯定还有音频和视频的记录。就像有的良心记者偷拍无良商人的地沟油一样,在辽宁日报也肯定偷拍偷录了大量高校教师的反动课堂实况。在对高校教师的指责中,我们没有看到高校教师具体讲了哪些反动内容,只看到了辽宁日报自说自话,这不符合法律的精神。你说教师抹黑中国,那读者最关心的就是怎样抹黑的,抹黑程度如何;也就是说,指责敌人卑鄙,最好用敌人卑鄙的罪证来说话。

如果辽宁日报记者站在媒体的角度讲话,一般来说,它应该是要求言论尺度在放宽一些才合常理。打个比方,一头猪,只有希望卫生好点再好点,饲料好点再好点,圈舍大点再大点,这才正常,假设一头猪抱怨猪圈卫生太干净,饲料太美味,猪圈太宽大,这已经不能用蠢猪来形容,而是怀疑是一头披着猪皮的狼了!

辽宁日报站在道德制高点披露批判高校教师抹黑中国,至少说明这些记者和他们供职的报社是良心的楷模。果然如此,面对贪官遍地的中国,我们不妨要求辽宁日报把他们对于贪官的监督或暗访资料也一并公布一下,否则的话,是否在说明,在辽宁日报眼里,教师课堂上对贪官之类发几句牢骚,比贪官百万千万甚至数亿的贪污对中国的危害还大?

所以,如题所述,强烈呼吁辽宁日报拿出呈堂证供起诉高校教师,以彰显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如果不想起诉,那就将偷拍偷录的原始资料放到网上,供全体网民批判。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小时候学习《三字经》的经历来了。我小时候,有幸赶上文革的尾巴,那时候,除了毛语录和马列著作,好像没什么可看的东西。但有一次,忽然发现父亲拿回来一个油印的小册子,是《三字经》,我于是如获至宝贪婪吮吸起“儒家文化”来。当然,这《三字经》是注明“仅供批判之用”的。记得,还有一个小册子,好像叫《銘贤集》,也看的津津有味。当然也是“仅供批判之用”的。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当然就是,野蛮洪荒如文革,在批判儒家的时候,都知道把儒家的“罪证”拿出来当活靶子,而时代进步到如今这个盛世,批判敌人不会连敌人的罪证也不敢公布吧?

所以,辽宁日报如果如我要求的那样,有勇气公布他们的第一首资料供网民批判,就说明这个时代是前进了,否则的话,我就只能说这个时代比文革还呵呵了。

撰文|姚文嚼字, 来源|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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