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的弥留

微信公众平台登录界面(网页截图)
    
    依稀记得微博在中国红火的时候,有大V每天早晨看到动辄几十万粉丝的跟帖膜拜,有“类似皇帝早朝批奏折”之感。
    
    “旧时王谢堂前燕”,今天竟落得无枝可依、无家可归,进入衰败弥留之际。
    
    今年11月4日,网易微博突然宣布寿终正寝。3个月前,腾讯宣布放弃微博,不再更新各种功能,只是维持基本运营,任其自生自灭。搜狐微博如今也门庭冷落,连搜狐CEO张朝阳也不再使用本公司的微博账号互动。新浪微博一度引领潮流,傲世莫比,但最近新浪原总编辑、微博名“老沉”的陈彤携数干将离开新浪,被视为“门户”衰败的标志。新浪大V宁财神转让账号,连同几十万粉丝,要价只有五十元人民币。宁财神用一包烟,对微博上的虚名进行了无情的嘲讽。
    
    微博,中国门户网站的当家花旦,曾经以“WEIBO”进入英文新辞典,不但未能乘风破浪,蓬勃发展,反而进入腐朽、没落、垂死的弥留期,令人感叹其兴也勃焉,亡也忽焉。
    
    *监管葬送微博前途*
    
    微博之死的原因何在?有分析称是“后浪效应”,长江后浪推前浪,微信把微博拍死在沙滩上。也有分析称,微博的衰落是没有找对盈利模式。但是,中国网络作家贝带劲认为,是中国互联网管部门对言论的监管,葬送了一个朝阳般蓬勃欲出的新兴产业的前途。
    
    网络作家贝带劲写道,微博并非传统的纯社交平台,媒体属性一直是它的重要属性,但存在于大陆当局言论管控政治审查的机制下,去媒体化是被动的趋势。对公众事件的呈现和评论是以UGC(用户原创内容)为主的微博保持生命力的重点,但网信办的审查标尺却掐住了墙内社交平台的命门。
    
    从“谣言500转入罪”发酵到转发传播也危险、讯息紧密封锁敏感词遍地,删帖、禁言、封号,转世党大军逐日雄壮,一条微博就会被喝茶、被拘捕,甚至被定罪,恐惧感直接扼杀了使用的积极性;被需要淡化用户对敏感公众事件的关注又要维持平台的活力,只能往娱乐化上引导,在所难免的副作用是赶走了大批有质量的用户。
    
    据中国官方的统计数字:今年7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75亿,网民使用率仅为43.6%。较即时通讯、网络新闻、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网络文学等都要落后。其中,手机微博客用户数为1.89亿,相比2013年底下降794万,其用户数在手机应用中排名第十。
    
    另有报道称,微博用户人数不但锐减, 其两亿用户中,大约有 80% 是从来不登录的僵尸用户。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微博的衰落和中国政府对网络言论的严格监管有相关性。
    
    *以“法”之名治网*
    
    中国政府的严管不但使微博原创内容呈现出数量、质量双下降的趋势,如今连跟帖评论这个漏洞也被审查和自我审查堵死了。
    
    为了落实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11月6日晚,国家网信办召开跟帖评论管理专题会。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等29家网站在会议上签署《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强调:“跟帖评论法治化关乎网上舆论导向,网上舆论生态建设,关乎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是依法治网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管网必须牵住网评和跟帖这个‘牛鼻子’。”
    
    《人民日报》11月7日发表《跟帖评论加强管理》的文章称,发表包括“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等18类信息,网站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不能发的“十八条”*
    
    财新网逐条列出了十八类“不能发布的信息”,中国有网友分别对其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1、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极权的宪法以维护自身统治稳定为原则,当晚的新闻联播中就有称“中国的‘依宪执政’与西方的‘宪政民主’有根本性区别”。根据这条规定,宣扬普世价值的评论内容将不能发表。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比如一些负面新闻,媒体要接受严格的选题审查,严格管控负面新闻的传播。在该条限制下,那些希望能通过社交网站来揭发官方恶行、披露社会负面消息的用户或自媒体将很快绝迹。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网民认为,中共当局的民族政策也是民族矛盾日益激化的原因之一,不论是新疆暴力事件还是藏人的自焚抗争,在墙内一直都是敏感内容。此外,该条也与上个月高院发布的“传播分裂言论入罪”的司法解释相呼应。
    5、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网友认为,“地图炮”一直以来都是以调侃形式存在的,看来今后开玩笑也有风险了。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官方严厉打击宣传反极权政府思想的“邪教”,重点在于“反极权政府思想”,次重点才是“邪教”。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该条属于纯“口袋”规定,因为判定“谣言”与否的最终解释权在当局。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根据该条规定,传播未被媒体报道的暴力抗争消息也有可能包括在其中。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网民认为,骂“五毛”、不良官员、谎言媒体和政府机构认证账号的情况大致会被算在其中。
    10、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该条直接保护了腐败官员和“五毛”,增加了民间反腐的成本。
    11、未获得未满18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未成年人隐私信息的。
    12、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这又被认为是一个漫无边际的“大口袋”,同时也抑制了陌生用户之间的交流,一旦引发争执,脏话往往在所难免。
    13、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确应该被重视,微博内容抄袭现象泛滥,但“选择性执法”肯定在所难免;
    14、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商业招揽信息的。微博营销需要注册会员缴纳会员费,以前一些不愿接受付费模式或不方便提供真实信息注册会员的发布者,会选择将内容发在他人微博的评论中,今后这种方法已不可行。
    15、使用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之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为了绕避审查机制对敏感话题和词条的屏蔽,一些擅长外文的用户会选择使用非中文发布敏感内容,在该条限制下,此方法也将失效。
    16、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很久以来,一些维权人士因发布诉说冤情的独立原创帖,微博被屏蔽、账号被注销,继而转向将内容发布在热度较高的其他帖子的评论中,以期借此引起关注,该条就是针对性消灭这种发布方式的。
    17、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逃避技术审查的。绕避关键字自动屏蔽的传统方法失效了。
    18、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以上十七条都没涵盖住的,由该条一网打尽。
    
    11月8日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微博“大V”们会餐,参加者有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媒体人洪晃、作家郑渊洁、原搜狐副总裁刘春等人。与以往“严肃”的座谈交流会不同,“中国大网管”这次把了解情况的地点搬到了餐桌上。有评论人士认为,中国最理想的网络管控状态是“超越政见、左拥右抱、凝聚共识”。
    
    然而,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网络信息部门推出的一系列措施,以“法治”的名义进一步加强对社交网络的管控。这种“严防死守”果真只是为了“改善舆论生态”?明文规定后会不会出现“选择性执法”的情况?目前尚不得而知。
    
    *言论抗争不死*
    
    《京华时报》的一篇报道称,此次网易微博关闭,也是微博整体堪忧的标志。中国当局斥巨资建立网络防火墙之后,墙外的外媒和墙内的微博一度是中国受众获得可靠真实信息的主要渠道。随着当局严格的严格管控,传播不实信息有甚至又坐牢的危险,微博上爆料的越来越少,导致用户对微博失望而放弃微博平台。有评论说,微博死于当局极端彻底的言论管控,现在就连跟帖都要严管,正如媒体人温云超所言:“显示当局是彻底不留死角,全面占领和控制。”
    
    北京《京华时报》援引资深互联网观察家丁道师的观点认为,虽然网易微博已死,但不代表着微博已死。微博作为一种公共的信息传播平台,其依然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以及人文价值,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微博会和微信并存。
    
    已退休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周孝正认为,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社交媒体的发达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必然结果,代表着从二元封闭的社会转向为多远开放的社会。
    
    他说:“现在网上大概有6亿网民,还有微博、博客和微信。不能小觑微信的力量,这是结社自由在虚拟空间部分实现。现实中不能组党、组团,但是虚拟空间可以。这是中国一个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对年轻大学生,他们都有手机。公共场所里,比如地铁里,百分之八九十人都在看手机。这是中国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有个北大高材生写了篇文章说,到2014年,中国的网上购物、交友、结社,应该说不比美国差。作为大学老师,我们非常关注这个现象,因为这个是深刻的变化。这些用户可以通过微博、微信跟国外的同行、朋友交流,而且这种交流政府不好管,虽然有网监、网特、网警、五毛党,但是太快了。怎么监督6个亿的网民,而且这个数字每年还递增2位数。”
    
    可以预见,未来在社交网路平台上,控制和反控,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封堵之间的斗争,也将长期继续下去。
    
    (据:美国之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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