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广东民主维权人士徐琳通过网络发起了《关于恳请联合国加强维护世界人权的呼吁书》并希望各界参与联署,在呼吁书中,强烈表达了对香港有可能出现的人道主义在灾难的担忧:“今年9月下旬香港民众发起逾十万人的游行示威,香港当局的一些做法有侵犯人权的嫌疑,联合国竟然迟迟未采取有效措施,这实在令人感到失望。如果再次发生1989年6月北京天安门广场那样的屠杀事件怎么办?联合国要不要承担责任?联合国到底有没有从中国6.4事件和卢旺达的屠杀事件吸取教训?”
同时,徐琳也呼吁海外民运人士,希望他们利用自身的优势与特点广泛推动促进联合国加强人权保护的动议。
下面除徐琳的呼吁书与公开信:
联合国秘书长及人权相关机构:
目前一些国家的人权状况很令人担忧,联合国急需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以促进世界人权状况的好转,不辜负世界人民的期望。
以中国为例,在中国大陆有近10个联合国机构,但却没有一个联合国下属的或联合国授权的人权观察和人权事务处理机构;联合国网站也没有开辟人权侵犯事件投诉渠道,人们被侵犯人权的事实无法得到联合国的关注、干预,以至于中国的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人权没有保障,联合国的各项援助就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今年9月下旬香港民众发起逾十万人的游行示威,香港当局的一些做法有侵犯人权的嫌疑,联合国竟然迟迟未采取有效措施,这实在令人感到失望。如果再次发生1989年6月北京天安门广场那样的屠杀事件怎么办?联合国要不要承担责任?联合国到底有没有从中国6.4事件和卢旺达的屠杀事件吸取教训?
武汉的秦永敏先生一直在向中国政府申请注册成立民间人权观察组织,不仅未获得批准,当局反而将其拘捕、限制人身自由。联合国对此也毫无反应。
美国每年都发布一份各国人权状况白皮书,这对于美国来说只是一种道义,却被中国当局指责干涉他国内政。按理说这本来应该是联合国做的事情,联合国有责任也有权力去掌握各国的人权状况予以公布,并督促其改善人权状况。很遗憾联合国没有这样做。
为了促进世界各国人权状况的改善,我们恳请联合国实施以下几项措施:
1、联合国应设立专门的人权观察、人权事务处理机构,并在各成员国设立常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落实联合国有关保护人权的措施要求,收集所驻国的人权情况并予以公布,受理侵犯人权事件的投诉(仅对于政府在执法中明显侵犯人权的事实且已走完所有法律程序而未能得到公正对待的),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民众示威游行活动,该机构必须派工作人员到场监视人权状况并在联合国网站发布信息,对于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该机构有权进行干涉。
如果联合国的开支有困难,分支机构可以考虑采取这样的做法:
a、费用由所驻国承担,人员由联合国派遣。
b、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必须设立该机构。
c、其他成员国不强制设立。主动设立的,在一些国际事务上享有一定的优待。
d、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面常设人权巡视机构,定期或根据有关情况对各国进行人权状况巡视。
2、我们要求联合国对联合国网站进一步完善,例如设立人权问题投诉专栏、重大公众事件人权状况报道专栏等,并要及时更新内容。
2014年10月的时候,我们分别在多个不同的地点打开联合国网站中文版,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页面有这样一段内容:“联大选出新一任人权理事会成员 2010年5月13日,联合国大会在人权理事会新的一年任期成员国选举中,推选出安哥拉、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毛里塔尼亚、波兰、卡塔尔、摩尔多瓦、西班牙、瑞士、泰国和乌干达等14个国家担任新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他们将从6月19日起上任,任期三年。详细内容”根据上述内容,这届人权理事会成员国早就到期了,为什么没有新一届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选举情况?如果没有按期选举,那就是联合国的失职,如果是因故延期了,也应该有个说明,如果是有进行选举而网站未及时更新内容,则是网站管理的失职。而且,当我们打开“详细内容”的链接时却显示出现错误,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是联合国的网站维护问题,那就是联合国的失职,如果是谁屏蔽了联合国网站的内容,那么就是违反国际法的。
还有其它问题,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联合国网站应该是体现全人类最高的、道德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但遗憾的是看不出来。
3、鉴于一些国家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存在一些侵犯的做法,我们要求联合国对法院审理案件作出确保公正性的规定。
4、鉴于近期香港的游行示威活动中有警察戴着头盔故意袭击无暴力行为和倾向的市民,因该警察身上无足够大的明显警号,难以追究,我们要求联合国进一步规范警察装束的标志。
5、鉴于游行示威活动中人们为防范警察的催泪弹、辣椒粉的攻击而不得不戴口罩等面具,使得一些故意制造混乱破坏游行示威活动的人以此作掩护来逃避法律制裁,我们要求联合国禁止警方在民众的和平示威活动中使用催泪弹、辣椒粉等可对人眼睛、口鼻造成伤害的粉末、气体。在此基础上,政府应该告诫人们:在大规模游行示威中戴口罩、有色眼镜及其它面具,其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6、此外,联合国也应该对各国的监狱的人权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促使其更加规范化。
以上做法,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应该率先垂范。
待联合国着手筹备上述事项的时候,我们还会进一步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2014年10月13日
发起人:中国公民 徐琳
身份证号码:430202196404096012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086-15084857831
中国公民 刘四仿
身份证号码:510321197903052312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086-13928786855
中国公民 江天勇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13001010856
美国 蔡楚
E-mail:[email protected]
海外联络人:美国 成秋波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1-626-818-6463
美国 张宗寿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署网址:http://xulin1523.blogspot.com/
联署格式:
姓名 国家、地区 身份信息(可略) 联系方式
注:1、按姓名的字母顺序登记
2、华人(不分国籍)单独整理一份,其他人合并整理一份
3、中国大陆公民不能翻墙的,请发邮件到联络人邮箱,其他人可到联署网址签署。
4、请各位同仁广泛转发本呼吁书,欢迎各媒体转载,欢迎在各会议上宣读。
5、希望海外同仁在联署达到一万人后打印成书面材料连同联署名单一起提交给联合国,并通过游行示威的方式促使联合国采纳实施。
(据:维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