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人:否定法治鼓吹专政意欲何为——驳《红旗文稿》谬论 

最新一期《红旗文稿》,刊登了题为《人民民主专政不可须臾离开》的文章,鼓吹“不能用法治替代专政”,其否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倡导法治的用心昭然若揭。

“人民民主专政”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前用以宣传自身政治理想和主张的武器,也是该党最初执政时期所进行的历史阶段性政治策略。对于这个概念,用政治学的规范语言来解释会很冗长,而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对其他阶级的统治与压制。

“人民民主专政”之所以曾经成为革命年代的有力宣传武器,是因为这个词有“民主”二字的光晕效应,让很多无产者心为所动,也因为当时中国社会阶级对立严重,穷人的仇富、仇官思想严重,他们希望夺取政权,对富人和官僚阶层反制统治。

“杰人观察”认为,作为一个策略性的提法和阶段性的政治宣传技巧,“人民民主专政”是比较成功的一种斗争艺术。但当历史发展到今天,当全中国各族人民、各阶层都归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当这个政权已经公开宣布“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当中国已经从无序的、需要以高效掣肘为主要政治管制的阶段,进入到经济高速发展、人民思稳求进、各阶层共同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愿意为之效力的现阶段,有且只有稳定的制度治理,才能团结和号召各界人士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守底线地为国家效劳,这就是“法治”对于中国的现实必要性。

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其中的“人民民主”是个噱头,“专政”才是核心,而所谓“专政”,就是一群人对另一群人随心所欲的压制,在这种关系中,专政者是统治者、是掌握一切主动权甚至随时制定和改变规则的唯一强势群体,而被专政者,则是缺乏安全、稳定和可期待保障的另类。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专政和法治的格格不入,就在于法治的规则预设性、行为可期待性和全体人均需遵守,与专政的特权性、非稳定性与歧视性,形成了本质的冲突。

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还有其内在的逻辑矛盾。在这个概念之下,“人民”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可靠的概念,而只是一种政治宣传技巧。换句话说,今天你可能是“人民”的一员,可以参与对别人的“专政”,但也许一夜之间,你就被踢出“人民”之外,甚至成了被“专政”的对象。任何人,在“人民”和“专政对象”之间的转换,都是随意的、不确定的、未可知的,在这种状态下,看上去似乎很美的“专政”,实则使每个人都不安全。

由此可知,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其实是一个不稳定的、自相矛盾的、随时可以被自我否定的伪命题和虚幻概念。因为,在这个概念中,主语和宾语的范围不确定,它无非就是让极少数掌握武器的群体,按其所需,对社会绝大多数成员实施随心所欲的统治和玩弄而已!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最极端个案,“文革”就是中国社会最惨痛的教训。那个时候,每个人都很狂热,都很认真,都很执著,都以为掌握了真理,都可以批斗他人,都可以对他人专政。但正如《红楼梦》里所云:“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先天还在努力批斗他人的某某,第二天就成了被专政的对象。

在中央新的领导集体郑重倡导“法治中国”的当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议程明确将重点研究“法治”的时候,作为中国一直以来极左阵线基地的《红旗文稿》,值此敏感时机推出此等混淆是非的谬论,其用意值得警惕。在“杰人观察”看来,这种谬论至少包含如下祸心:

第一,意欲从根本上否定法治,从而否定过去20年以来中国好不容易获得的共识,为极少数人毫无规则地玩弄亿万中国人制造烟幕,营造理论基础;

第二,对中央领导集体公然叫板,显示其“存在性”,从而为自身团体在决策层的地位和利益博弈中增加筹码;

第三,基于当前反腐败如火如荼的展开以及反腐政策中“一律平等、剔除特权”的法治思想,此等文章试图为少数腐败者寻找“政治开脱”的理由;

第四,呼应前不久社科院个别无知者鼓吹的阶级斗争论,意图搞乱中国,使中国重新回到内斗年代,而鼓吹者则妄图火中取栗。

(据2014年10月12日微信公号“杰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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