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民主社會中,警察一直都是透過法律上賦予的權力,執行維持治安與社會安全的公共責任,反過來,法律也會限制警察可以行駛的武力權,也要求警察保持一切的政治中立與維護公眾利益。可是,在不少國家裡,擁有政治權力的政府,經常向警察施壓與利用,以武力限制在野政治人物的政治表達自由與鎮壓民主運動,結果把民眾與警方放在一條相互拉鋸的對立面上,民眾因而也會質疑警方未能履行法律要求,維持政治中立。
可惜,韓國的警察廳多年來就是這類被獨裁政權利用,以國家之名打壓民眾自由的邪惡機關,一直都堅守不了政治中立的原則。過往的日子,他們透過干預選舉、鎮壓異見份子與民主運動,成為軍人控制政治的棋子,反而忽略了警察作為撲滅罪行與為人民服務的責任。因此,一直以來,韓國的警民關係也處於極為對立的境地。
自韓國踏入民主化之後,90年代韓國的警察廳進行下多次改革,當中包括了把警察廳的原主屬政府部門,從擁有政治任務的內務部改為安全行政部;另外,後來成立,主要由文人組成的「國家警察署」,負責向警察廳長對警員升遷、警隊撥款、裝備與調查警員違反人權事宜提供意見;而且,警方也改善昔日經常被人批評過份使用暴力的作風,定立「不使用催淚彈政策」,減少與民眾運動中的不必要衝突,希望一改在公眾的形象。雖然如此,但在政治中立的定位上,韓國警察往往也未能好好堅守,就如前年的韓國總統大選中,就曾經有傳警察的網絡部門竟然協助在網上散播虛假言論,有利於執政黨的朴槿惠,可見把警察去政治化,在韓國裡迄今還是不容易。
韓國警察近代發展
關於韓國警察的近代發展,可追溯至1894年的時候,朝鲜王朝的高宗對警察部門進行的改革。作為當時朝鮮王朝的「保護國」,日本要求高宗把他們國內的警察現代化。在現代化後,朝鮮王朝的警察被改名為「警務部」,與軍隊分家且其功能除了維持社會秩序與防止罪行發生,也要肩負上出生登記、監控出版、出入境與守護王宮等等。
就在朝鮮半島落入成為日本殖民地後,當地的警察部門因而改為受日本派駐朝鮮半島的總督控制。當時,日殖政治廣為在朝鮮半島不同大小地方建立警察局,用來監控著人民生活,而且他們的工作,也延伸至控制政治、經濟、教育、宗教、衛生與火災事務。當中,最主要的工作固然是鎮壓朝鮮半島人民爭取民主運動的勢力,並且圍捕當地的政治異見份子。
這時也是朝鮮半島的警權最黑暗時期,不少警員使用暴力鎮壓示威者,也經常未有合理條件下,非法拘留與毒打民運代表,甚至把他們拘留在警察局內超過數月時間,在問話過程中使用心理與肉體上的逼供,據統計,當時每年都有超過一萬單案件,是在警察自主安排的法庭上審判,完全不存在任何尊重人權的基本要求。但亦就是這種充斥著暴力與不尊重基本人權的警察作風,把負面的警察形象深深地刻入在每一位生活在朝鮮半島的國民中,時至今日,數十年過去,這種印象也磨滅不了,不少韓國人也對警員嗤之以鼻,否定他們的身份。
日本戰敗投降後,後來1948年大韓民國成功建立,不少生活在韓國的國民也期望警察會嚴守政治中立的原則,不會使用暴力鎮壓人民的對民主的訴求,可是,從韓戰結束以後起始,韓國政府也實際上成為尊制獨裁政體,不論是晚期的李承晚政府,抑或是後來的朴正熙軍人獨裁政府,都是要依靠刑事手段來對反政府示威進行鎮壓和打壓言論自由來建立政權的正當性。就在1960年總統大選中,李承晚更以警察來控制選舉結果,換來是大批學生上街反對這樣子的「假選舉」,把他拉下台。但過程中,市民與警方發生了嚴重的衝突,有超過100多名示威者死亡。
其後在朴正熙與全斗煥的軍人政權,警察的功能也大大推進至對民眾生活的全方位監控,大量的警察資源都投放在情報工作上,收集一切有反政府傾向的學生、工人與異見份子的資訊,更也使用極暴力的方式與民眾衝擊,使雙方也有不少死傷。
當中,違反基本人權是警方經常犯下的最大罪行。警察每一次面對著學生代表時,非法審訊過程中都會使出極不尊重人權的技倆來逼供,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次是發生在1987年時,就讀在首爾國立大學語言學三年級的朴鍾哲被毒打至死的慘劇。當時,朴鍾哲因被懷疑在大學內建立反政府組織被拘捕,逼供過程中警察使用過量的暴力,尤其是把他的頭浸在水中,結果他因此而被打至含冤而死。但是,那些年因為對學生使用違反人權的逼供行為而受處分的警員少之有少,所以使外界對警察的負面形象進一步加深。
正就是因為韓國警方經常干預選舉、攬權與對爭取言論份子嚴厲打壓,他們因而失去民眾的基本信任,民眾也慢慢不會主動向警方報案,對發生的罪行變成視若無睹。雖然後來韓國於1987年成功爭取建立民主政制,不少韓國國民依舊維持對警察的負面印象,所以,警方每每在執法之時,民眾都不會肯定他們的權力來源,故意與他們正面衝突。
警察廳的權力改革
有見及此,韓國政府於踏入民主化後多次對警察廳的角色、功能與運作進行改革,希望把警方重新建立出一個政治中立的外觀。當中,首要的一步是把警察廳的隸屬政府部門,從昔日主要負責執行選舉的內務部,改為落入安全行政部的控制,因此可避免政客可透過內務部來迫使警方干預選舉。另一方面,有見欠缺一個中立且文人為主的機關來監察著警方有否過份政治化的問題,因而建立了一個以文人為主的「國家警察署」,凌駕於警方之上,直接負責監察著警察廳的內部事務,包括升遷、撥款、調查違反人權指控等工作,強化警察廳的政治中立定位。
然而,在實踐下,1991年定立的「警察法案」卻未能帶來為警察洗刷負面形象之效,因為新成立的「國家警察署」,在最終的定案中,只是內政部的一個諮詢機關,未能對警察廳進行具體的監察。而且,「國家警察署」也被削弱為只能對警方的撥款與人事問題提出「意見」,不會有實在的權力去監控警察廳的日常運作。因而,對改變韓國警方已牢牢刻在每一個國民心中的「不尊重政治中立」的印象,看來也不是容易的事。
(2014年10月2日香港獨立新聞網。作者鍾樂偉,現為澳洲悉尼大學韓國研究系博士候選人,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全球研究課程助理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