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祚來:公民運動為什麼要和平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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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和平理性才可以持久,因為和平理性才可以喚醒更多的人參與,因為和平理性才可以不授人以柄,因為公民運動不是一次暴力革命起義,而是要打破暴力與血腥的惡循環,使政治文明之光照耀中國大地。

有人會用極致的楊佳案例來反問,難道楊佳不是公民嗎?不理性嗎?他的方式不值得尊敬嗎?

  楊佳的方式不可能獲得普遍的推廣或倡導,他有理性的因素,譬如他沒有傷害女警察,證明他內心是有底線的,而他把警察當成國家機器的一部分,進行報復,這是一種自然血償原則,以牙還牙,以血還血,在自然界,這種方式是一種自我保護或生存法則,在法律不張的時代裏,它有一定的意義,也會贏得世人尊敬,但無法複製與倡導。還有,楊佳是難以持久、不可持續的抗爭與維權,他本人也因此失去了至可寶貴的生命。

我們看新公民運動中出現的這些英雄,他們儘管沒有付出生命的代價,但付出的痛苦與折磨是一樣沉重與沈痛。

楊佳是一種極致,不可複製,但和平理性的新公民英雄,卻是一個群體,這個群體在不斷增加新生的力量,這個群體在日益受到打壓高壓的同時,也日益強大並受世界廣泛關注,最近美國舊金山「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評選的第二十八屆「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獲獎者為郭飛雄、吳仁華、丁家喜、趙常青等四人。四人中,郭飛雄、丁家喜、趙常青,因參加中國新公民運動,目前正關押在中國監獄中。

 評獎方對這些獲獎人的介紹如下:

「郭飛雄是中國華南地區民間維權運動的領袖人物。自參與86年上海學潮起,二十八年來郭飛雄以忘我精神積極投身於中國民主事業中,多次被捕入獄,仍不向專制政權屈服,感召並帶動了一大批後來者。」

「吳仁華是89民運的積極參與者,親歷了64事件全過程。流亡美國後,花十年時間及心血,出版了三本「六四」史實的專著,把劊子手有名有姓地釘在歷史恥辱柱上。吳仁華這種獨特的歷史考證方式,開創了一個史學典範。」

「丁家喜是成功的維權律師,新公民運動卓越組織家之一,關注教育平權,推動官員財產公示。他成功地運作中產精英與底層訪民的戰略聯盟,使新公民運動有了長足發展。這也是共產黨抓捕他、把他判刑的原因之一。」

「趙常青是新公民運動的傑出組織家之一。他曾積極參與89學運。25年來他以忘我的精神積極參與民主運動的各種活動,參加獨立競選,起草公民運動宣言,帶頭要求官員財產公示。有三次被捕入獄的經歷,累計10年之久。」

古代哲人說過,沒有經過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的生活。

哲人強調的是人類生活的理性,決定生活的意義與價值,而這正是人類與動物的區別,動物生活在天道中,人類應該生活在人道中,既尊重人類的自然屬性,又體現人類的社會理性或文明人性。

這些獲獎者,都是用整個生命在奉獻給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民主化進程,民主化自由化,不可能等待統治者良心發現,或者自天而降,依靠的是民主先知、先行者們投入自己的生命來一步步推動,這個社會才會有一點點進步,也才能促使當局反思,並逐步改良改進,使社會自由度民主化程度得以提升。

 這些人是偉大的抗命者,而不是革命者,抗命就是明知自己可能觸及現有的某些無良法規,但通過理性地衝突,使統治者知道自己的過錯,並警醒世人,共同致力於廢除惡法,改良惡政,使社會得到憲政治下的良序。抗命會不會引發真正的革命?當然有可能,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就是一例。

一些政治決絕者致力於推翻或衝擊政府,這是一個宏大的政治敘事,是一個人或一個團隊無法企及的事情(如果屬於理論探討當然另議),但作為公民行動方案,只能擱置不議,不反對,但也難以參與。許志永等人倡導的新公民運動,要讓政府成為一個正常的政府,讓自己做一個公民應該做的事情,並致力於身體力行,和平理性地、甚至通過抗命的方式推進社會進步,依憲維護公民權益,這是可以立即去做的,即便被打壓,即便身陷囹圄,這是新公民自己的理性選擇,也是和平的抗爭。

和平的抗爭造成的衝突與致力於顛覆的暴力衝突不可同日而語,有人認為,在示威遊行時,如果警察阻撓,就衝擊警察,甚至衝擊政府,通過衝突讓百姓起來,讓世界看到政府的血腥暴力。但我們沒有看到,持這種觀點的人,自己衝鋒在衝擊政府的一線,他自己無法踐行,而讓別人去暴力衝突,這是非常可怕的鼓動,回想八九民運之時,就有不明身份者運載各種暴力器具,甚至放棄軍車上的武器,讓市民與學生們哄搶,但理性和平的學生們自動維護現場,讓政府收回,如果這些器具被哄搶,它能與政府軍隊抗衡嗎?不能,只能授人以武力鎮壓的藉口。

持續的、有韌性的、有組織的、能造成廣泛社會影響的公民行動,在當前的中國任何一個區域,是最有價值的,也是最為可行的,它固然充滿風險與犧牲,但它是一種和平語境下的政治博弈,誰不會玩這個遊戲,誰就敗局已定。公民的文明,通過公民運動,訓導政客,通過公民訓政,達到國家憲政。

文明之世的民主女神不需要犧牲祭品,卻需要終生為其執旗、伺奉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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