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萨克斯:法治不是统治别人而是约束自己

 

9月19日,唐奖法治奖得主、南非宪法法院前大法官奥比·萨克斯在台北国际会议中心发表演讲,凤凰网大学问独家发表演讲内容,与广大网友分享。

奥比·萨克斯;南非新宪法的起草者,著有《The Jail Diary of Albie Sachs》。

以下为演讲全文:

恶法是压迫工具,导致人们痛恨警察和法律

在我们南非,立法的权力是立法院所拥有的,由立法议员掌握,这个权力是不能交给总统的,即使曼德拉也不行。我们认为这个立法或者这个行政命令是违宪的,我们可以把总统或立法会宣布违宪。在南非里有很多阻力,但我们却一直不断去努力改变。我之所以有很多观念的改变,这不是因为我曾经当过最高法院大法官,而是因为我必须要真诚地面对我自己的转变。

我一开始在开普敦上大学,这个学校在山丘上,我们老师都很棒。我们常一起谈法治、谈公平、谈正义,我都把笔记写下来。我们白天讲民主法治,晚上我们到贫民窟里去,给他们上课,看着他们渴望学习的眼神,尽管那里都是硬纸板搭建的房子,用蜡烛作为光源。他们痛恨法律,痛恨警察,法律和警察会把他们关进监狱,法律不给予他们权利,但是他们愿意投身正义,他们投身正义的方式不是教授传授的方式,这么多年来,他们的热情活力和能量完全感动了我。让我觉得课堂上学到的东西,这些东西和我看到的、他们实践的情况,完全是两码事。

他们身处的法律是个统治他们的东西。晚上宵禁的时候,他们不能出门,他们晚上走出家门要带证件才能上街,任何警察不需要任何传票、搜索票就可以把他们拦阻下来。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就这样被一本证件束缚住了。

而且法律说只有白人才可以拥有土地,南非87%的土地都属于白人,包括主要商业区,还有美丽的沙滩也都由白人所有,巴士、桥梁、火车都有保留给白人的特权。法律规定用推土机铲掉贫民的房子,这些都有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法律成为统治他们的工具,让社会撕裂,让人们感觉非常不公。

后来我成为律师,我觉得内心撕裂,不仅是感到法律的种种不公,而我却要用这样的法律去为当事人辩护,我觉得这没有任何价值和尊严。从形式上看它是法律,但实质上是它却是压制了很多人,所以我白天是个奉公守法的人,晚上却反思这部法律。我们觉得自己人格分裂,是个双面人,而且我觉得这个地下的一面更重要,比我公开的一面更真实。这就是被法律统治了,RULE BY LAW。我认为这种压制是不对。

我作为律师为别人辩护,被随意关押两年

后来我因为帮客户辩护,我就被关了起来,没有任何搜索票,没有任何理由地关起来,那时候,只要警察高兴,就能把我关押90天。我很痛恨这样的法律,我也非常痛恨我的同事,我想说,怎么能够这个样子呢?

我会想办法让自己很忙碌,才能忘记这些愤怒,我会唱唱歌,听听自己的声音。我到现在到哪里演讲都会唱歌,把字幕都会念出来。我到现在都记得1993年唱的歌,ALWAYS ……ALWAYS……这是我唱给我老婆的歌,后来流传到英国。当时我们还在监狱,因为这首歌,我没有绝望。

90天过去了,法律规定我被释放,但仅仅释放两分钟,我拿回了我的手表鞋子和衣服,没想到我还没走出大门,我又被警察逮捕,我的手表鞋子又被没收。尽管这些都有法律规定,但这是一部恶法。

后来有一天警长来找我,手上拿着一份文件。那时,我手上除了圣经没有其他的书。每天我读两页的圣经,我不知道会被关两年的时间。后来我看到这个警长给我的文件,写的是南非大法官做的判决。这个判决当中提到我可以看书,可以写作,所以我从痛苦的深渊转变到雀跃的心情。那时候是走出种族隔离的时代,有人替我提出了上诉,所以能坐监狱里读书,我被关了两年,这次我又被关起来了,在审讯的时候,我没有办法睡觉,他们跟我大声说话几十分钟,然后有什么都没有,实际上他们是在对我使用酷刑,他们还向我身上泼水,当时我还被单独关在牢房当中,所以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法律可以保障自由,也可以压制自由,它不必然是人们的朋友

在当时有很多违法的做法,但这些行为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虽然有法律,但都是恶法。有人说,我的遭遇一辈子都不会抹掉这些伤透的回忆。我想说那些人对我的做法都是合法的,那个时候没有办法阅读和写作。

我们看到在很多地方,很多人的自由都被剥夺,他们遭受酷刑,最主要的原因都是司法和法律没有办法发挥正常作用。我最深刻的体会是法律可以保障自由,也可以压迫人们的自由,它本身不一定必然是人们的朋友,这要看法律是怎么设计的。

在英国我恢复了对法律的信心,但限制妇女投票权让我再次怀疑法律

我出来之后,到了英国,我以为到了英国,我就可以逃离这噩梦,这是我第一次试着逃离南非,我失败了。我开始研究南非的司法制度,我发现可以打赢小的战役,但是对种族隔离政策却束手无策。我观摩英国的制度,在英国这样一个社会我重新找到了对法律的信心,可是在1960年末期,这时欧洲属于反叛的年代,不少学者在批判欧洲的社会,也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信心,后来我就开始大量阅读,我看到很多案例。我看到一个案例,我发现有六十年的时间,英国禁止妇女有投票权,有进入立法机构的权利,也没法担任律师工作。

在英国拥有土地就有投票权,但他们告诉我们尽管妇女有土地,但法律却说她们却不是人,我感到很震惊。英国的法庭说,我们不能让你成为律师,这是为了保护你,因为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因为法律认为女人过于情绪化,因为法庭环境里很危险。而且他们说,如果女人有投票权,绝对会伤害到大英帝国。如果妇女投票,选出来的国会将难以发挥作用,这让我非常惊讶。

其实,原本我恢复了对法律的信心,应该制定规则,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人人平等的,但我发现在英国却不是如此,法律是为男人写的,不是为女人写的。而且这些男人必须是英国的男人,不能是印度或南非的男人。

我发现我的尊严被剥夺了,我在英国拿到博士学位,我很感激这个机会,对我来讲,我会接触到很多案例和法律书,当时我写成了一本书。但我发现英国核心社会价值和行政架构,都反映出帝国的文化,它有很多殖民地,其实我发现个人的尊严是荡然无存的。

为了平等正义,我去参加了解放运动

后来我就决定去莫桑比克,这期间是令我振奋的一段时间,我重新找到了我的勇气,我争取解放运动。那时候,我希望农民、劳动阶层和贫民能够解放出来,打造一个平等的社会,后来我也看了他们的宪法,最重要的时是要保障人民的权利。那时候莫桑比克是个全新的国家,希望能把人们团结起来,我们当时排队领取物质,那时候很短缺,但是我们内心是充实的。

但冷战对非洲大陆的伤害不亚于奴隶和种族制度造成的伤害,当时独立了很多发展中国家,但他们没办法发展出自己的民主制度。因为冷战时期,每个国家都出现了强而有力的领导人,那个时候国际的争端和冲突,有利于国内实行专制统治,没有反对力量的空间。在莫桑比克有很多难民,很多人失去了手脚,我就认识到在社会当中一定要有反对势力。我不能只看书,其实我在莫桑比克,我有很深的体验。当时该国只有四个律师,除了我,当时有一个司法部长,两个教法律的老师,我们在乡村成了法庭,主要处理离婚这样的小事件,但是有人被随意指控是小偷就会被关起来,但是富人却是没有法律规定制约的,对穷人来讲他们没有救济的途径,但是富人可以跟法律斗,没有制约的可能,穷人没有办法自保,还没有审判就可以被随意关起来。

非洲强人政治反而让我遵循内心的法治需求,我反对找敌人寻仇,寻仇是社会的毒瘤

我发现,法治开始在我的内心发芽生根。当时非洲民族议会(ANC)的领导人,他那时在海外流亡,我在莫桑比克的时候,其实医疗不是非常的发达。他知道我在莫桑比克过得非常辛苦,可是我没有放弃希望。在当时,ANC的代表告诉我有个会议要我参加,准备发言稿件。

当时我去他的办公室,我看到他在拿着苍蝇拍在拍苍蝇。那时有特务要破坏ANC在海外的解放运动,当时情势非常危险,当时没有法律规定,抓到与你敌对的政党人士怎么办?比如在美国共和党人落入民主党的手中,会怎么办?

当时我们在南非,我就说国际之间是有一些公约的,我们不能有任何酷刑,我们不能够寻仇。

可是他说,我们有在抓到特务来寻仇,我们主张自由民主,我们竟然也要对南非政府的特务寻仇。那我们需要一个规范来处理这个问题。他非常放心我来制定规则,这是我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文献。

在ANC内部,比如有人偷东西、撞到车子,当时有一套行为规范,就像刑事法律或诉讼法律那样运转,但这是在ANC组织内部的运用。我们应该如何把这些规则体现的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和克制应用到ANC和政府特务之间,里面有个关键就是讯问,其实有个执行的问题。我们在卡比亚的地方,有武装把我们包围起来,南非政府要逮捕我们,但我们的解放运动不要寻仇。

我认为不要寻仇,我就给代表团的成员来说,可不可以用极端的密集的强迫方法?结果第一个站到舞台上的人,他当时是军人,他就说不要寻仇,不要用任何好听的说法。另外一个军人说我们在追求生命,怎么能够去反对生命呢?这就是一个共识,我们最后一直地投票通过不得寻仇的规定。

美国现在有人还在讨论是否对恐怖分子寻仇,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讽刺的事情。寻仇的人也很丑陋,他就像是一个毒瘤,他会把这个丑陋散布到整个社会里头。

回过头来看,我们在解放运动中的这个做法,是遵循我们内心的法治需求,它不仅是在定义我们自己的目的,定义我们是自由斗士,它有非常深刻的内涵,我们没用法治风暴这个说法,但我们证明法律的所谓正当性,不只是用来统治或规范别人,也是用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自由。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发生寻仇,寻仇一定被谴责,这种系统性的虐待再也没有发生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南非有人权法案,它能在南非扮演这么重要的角色。

真正解放南非,我们真诚地需要人权法案

我们不是要单纯地选出民选官员,这个法治理念深入南非人的理念里,我们不是要取悦谁,我们希望我们被流放的人,能够回到南非,也要有这个人权法案。

有人说是ANC是被推动这么做的,其实是当时ANC的领导人奥利佛.坦博非常要求推动这个人权法案。我当时非常激动。很多人担心这个人权法案是要保障任何白人不受任何改变影响,虽然任何南非人都有平等投票权,但这个人权方案是否是保有白人的土地,他们的财产,要保障他们的特权?我说这是一个战略问题,甚至有人说南非是马列主义的国家,是恐怖主义的国家,我们要从这种里面解放出来。因此我们支持人权法案,也有利于我们的公共形象。

但在很多国家,包括挪威的很多朋友也反对我们的武装斗争,但是我们只有这样,没有其他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团结,用大家的意志力改变这个社会。但是奥利佛也发现,人权法案也是非常全新,非常重要的事物。任何人不会因为是白人或者少数民族就被赶出家门、没收土地,被多数人欺负压迫。这个方案对我们的激进转型也很重要。

很多人认为,曼德拉是个主要人物,但是他对这些战略性的做法没有太多参与。我发现很多人喜欢用某个重要人物来代表,但其实每个人都有参与。奥利佛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反对找俘虏寻仇,他也坚持人权法案对民族非常重要。

我们制定人权法案是为了约束自己,而不是为了追求特权

其次,我们需要人权法案约束自己。我们常常发现,那打着追求自由幌子的人,不断想办法实现自己的特权。我们必须事先警告自己,保证自己不成那样的人,我们必须要想办法,在回到南非的时候,必须能够把这个人权法案嵌入在里面。我们写宪法不是从头开始的,是把宪法的精神包含着里面。

我当时住在非常落后的地方,我在有关人权法案的一次演讲一个月后,一只手就被炸伤了,这只眼睛被炸瞎了。我那种在监狱里被关押的恐怖,反而被这次袭击解除了,那是在1988年的时候,我不知道医师能否解释这个现象。

我在英国出院的时候,ANC邀请我为南非写一部人权法案,有人说我刚被炸断了手臂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他却不了解这样的要求正好是治好我的伤痛的良药。它让我把以前的愿景都具体化了。

当时我住在都柏林的房子,桌子上只有一张白纸,没有任何一本书,我认为人权法案一定是从你内心深处对公平正义的体认,而不是从任何一本书里参考内容。

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能力和权利,把基本的人权法案写出来,我是写完了草稿才去参考联合国的人权宣言等。

我写这个的过程就是我治疗的过程,是这个写宪法的过程本身,使我复原。我之前是一个人格分裂的人,我到底是应该听学校里法律教授的说法还是听贫民窟里穷人的说法,结果我突然想到历史上的一段话,在不同的国家,不同大陆,不同的情景之下,人权、法治都能广为流传,能把我的热情都激发出来。

过去有很多法外不合理的事情,但是我们要看到未来新的发展。所以有人说,我们要永远地去质疑法律的虚伪性。以我身为律师的经验,如果我们放弃了法律的各种可能性,过于地质疑和苛刻,那我们就没有现在南非的这部宪法,他治愈了我也治愈了这个国家的人民。以前我们斗争到死,现在我们坐一个桌子旁边,共同建设一个国家。

妥协是为了达到协议而妥协,你不一定要了解对方,我们必须宽容别人,我们要承认当初压迫你的人,我们必须找到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语言,所以我在草拟法律的时候,我成为一个强有力的人,因为我更相信法治,不是因为我经历了什么,而是我们相信宪法不是基本文件,它还提供了南非人各种生活可能性的机制。

实现法治、公正地保护所有人包括敌人,这是对敌人最好的“复仇”

我被炸掉手臂的有天早上,我的止痛药退效了,我当时相信一些黑人的灵歌,我想到很多家人,但是我很孤单,我醒了就开始喝茶。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我打开后看到:ALBIE同志,别担心我们会为你报仇。写信的是阿杜,我们一起流亡的同志。我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条手臂,这样的国家值得期待吗?假如南非能获得民主和自由、法治,这是最好的复仇方式。

假如炸断我的手臂的人,他因为没有证据被法庭开释的话,我觉得这就是最好的复仇方式,这代表南非是一个法治国家。我希望能找到最好的机制,让大家团结起来,我们以前是敌人,但现在我们可以成为和平共处的邻居。

后来这个人被特赦,其实这就是新的南非,我们这个国家还有很多问题,我们这个国家在不断转型,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民主和自由。

这是我在宪法法庭的演讲内容,宪法法院原来是个恶名昭彰的地方。南非是唯一个关过曼德拉的国家,这具有历史意义,现在这代表一个转型的国家。同时也可以获得一个意象,过去的监狱可以成为捍卫国家的地方,而且那时候我们进行宪法法庭设计图的竞标,那个中标者设计了一棵大树,这是我们都很喜欢的一个象征,他代表法治提供的保护。

超越传统法治,把社会边缘人纳入法律保护

传统法治是有一个明确规则,每个人都能被公平对待,我们有一个公正无私的司法机构,避免有人被任意关起来。我们用选举来巩固自由,保护财产,保护投资人他们的投资不会被任意没收。很多人没有财产,让他们觉得这个没有意义,无关痛痒的。他们是寻求政治庇护的人,寻求庇护的人被当做外星人,唯恐避之不及,他们得不到法治的保护。

后来我们在南非发现,让法治真正在我们国家生根,我们不能仅有满腹经纶的法官和律师,而应该包括所有人,我们要把社会的边缘人纳入到法律的保护当中。

假如我们只是追求传统法治的定义,很多人没有办法得到保护,比如女孩子没有继承权,这能够算是真正的法治吗?我们需要根本的大法来规制法治观念,这就是宪法。在宪法当中我们要捍卫人性的尊严,而且要能建立一个平等社会,促进人权。我们不能有种族歧视。我们要打造民主的社会,我们要有定期的选举,让每个人选择自己的政府,这就是我们宪法的基本精神。如果我们没有法治的话,我们做再多的规范也是无意义的。

仅有法条是不够的,还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

我们要实现法治的要素,需要法治的基本态度,否则我们只是有一些法条,可能就变成以前的被法律统治这种情况。我们要体现出法治的普世价值,通过司法判决解决A与B的争端,还要看我们的价值观是否实现在我们的社会当中。比如在传统法治中,处处充满了父权的问题,现在要保障两性的平等。在传统的部落,只有男的能成为酋长,其实这些都可以改变的。

现在社会忽略了讲真话的人。我一路走来,我都怀疑我走的路对吗?其实怀疑是好的,现在很多人在针砭南非这个社会,只有人们都说真话,才能打造南非这个充满活力的社会。

最终,我们一定要强调,只有法条是不够的,我们的法治必须要能够体现出整个社会的所有人的价值,我们都应该努力。

(据凤凰网凤凰大学问第138期)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