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冯正虎于8月21日第1次走访中央第2巡视组驻沪接待
中央第2巡视组组长张文岳先生及全体巡视员:
您们好。
我是上海市民冯正虎,向中央第2巡视组反映七个问题,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力图依法治国,“
多年来,我站在弱势群体一边,为民请愿,捍卫人权,推进法治,
十八大之后,上海官场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有所收敛,
上海地位特殊,在国内一直处于老大的地位,有权力而不受制约,
一、上海法院“立案难”,公民没有诉权,依法治国难以实现。
中共中央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的法律已基本齐全,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是,
在公民诉讼立案问题上,中国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法不依。
《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
公民诉权的丧失,
长期以来,上海是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独立王国,盛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底,
据冯正虎近期编写的《依靠司法改革对“立案难”动真格——
292件当事人亲自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除了7
近期,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出台,表面上是轰轰烈烈的,
解决“立案难”,彻底消除司法不作为的恶习,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不断推出新政,
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
上海法院“立案难”,
送上附件一《依靠司法改革对“立案难”动真格——
二、冯正虎30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件见证上海司法不作为
在周永康统治中国司法的时期,冯正虎是被迫害的对象,
但是,冯正虎不屈服,依然依法抗争。数十个“民告官”
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
上海法院立案改革举步维艰,历经八个月不进则退。
冯正虎的30个行政诉讼案件均符合《行政诉讼法》
例如,其中有一件状告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案件,
另一件状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案件,
我们的国家已乱套了,法律不要,政府机关有法依据的公文不见,
冯正虎30件第一审行政案件遭受司法不作为,
送上附件二《冯正虎30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法院枉法,制造冤案,原政法书记吴志明及法官有责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向全国人民承诺:“
冯正虎因行使公民出版权利而遭受三年冤狱的刑事冤案,
《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
冯正虎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4年11月19日冯正虎将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告上法庭,
这些新证据与原庭审中法官有意忽视申诉人方(原审被告方)
这起冤案的始作俑者是上海市公安局。当年签发《
冯正虎的申诉请求:撤销上海法院违宪违法的判决(2001沪二中
冯正虎依据法律及新的证据事实十几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地向法院申诉
冯正虎的刑事冤案,现任上海市政协主席(原中共上海政法委书记)
送上附件三《出版无罪,法院枉法——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
四、不让冯正虎回国是中国人的国耻,应当追究上海违法官员的责任
冯正虎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护照、国内居民身份证,
2009年11月3日冯正虎第八次回国,已回到上海浦东机场,
冯正虎于2009年11月4日起露宿于日本东京成田国际机场第一
最后,冯正虎在中国驻日大使馆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祖国。
冯正虎的回国事件闻名全球,
侵犯冯正虎回国权一案原告、被告、诉讼请求、
2014年1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接收冯正虎的起诉状,
依照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
违法侵犯冯正虎的回国权,
送上附件四《维护公民回国权利的行政诉讼——
五、非法拘禁冯正虎268天,
冯正虎坚守护宪维权的理念,捍卫人权,推进法治,
冯正虎于2009年4月1日合法出国,短期访问日本,但6月7日
冯正虎回国后,在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6日的整
冯正虎揭露与批评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的违法现象,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会议结束后,习近平出任中共总书记,
冯正虎从2012年2月27日至11月20日被全封闭囚禁的26
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凭证,在冯正虎家门内外设立三道岗哨,
冯正虎于2012年12月2日正式向上海市检察院提起控诉,
但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不作为,至今既不立案又不书面回复。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60条)
检察机关应当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因此,冯正虎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机关——
冯正虎遭受268天非法拘禁,原中共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
送上附件五《冯正虎遭受268天非法拘禁的控告——
(据作者博客)
六、上海警察非法超期扣押17台电脑及大批私人财物
冯正虎自2010年2月12日回国后,至2012年12月16日
警察有时出示一张检查证,有时没有任何执法的证明文件,
11次抄家,仅2次以刑事案需要估价物品的理由扣押物品,其余9
从2010年4月19日的第一次抄家扣押物品至今已有四年多,
冯正虎曾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但是,上海是自由行政区,不受中国法律制约,本地领导说了算。
非法超期扣押17台电脑及大批私人财物,
送上附件六《非法扣押冯正虎大批私人财物的诉讼——
七、上海公安局制造刑事假案,检察院司法不作为
今天是8月21日,冯正虎于2012年5月10日第1次被上海市
2012年2月27日至10月26日冯正虎被上海市公安局、
事实上,冯正虎根本没有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
一个如此简单的刑事假案,折腾了二年多,既不结案,也不撤案。
这个刑事假案办得荒唐,名为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
更加荒唐的是,杨浦区检察院怕公安局,不敢依法监督警察执法,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
冯正虎已向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提交了大量证据材料,
但是,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司法不作为。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岳杨、
送上附件七《上海公安局制造刑事假案,检察院司法不作为——
上述七个问题,附上七套详细的相关材料,请中央巡视组审阅,
此致
敬意
上海市民:冯正虎
2018年8月21日
附件:
一、《依靠司法改革对“立案难”动真格——
二、《冯正虎30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出版无罪,法院枉法——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
四、《维护公民回国权利的行政诉讼——
五、《冯正虎遭受268天非法拘禁的控告——
六、《非法扣押冯正虎大批私人财物的诉讼——
七、《上海公安局制造刑事假案,检察院司法不作为——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邮编: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电话:021-55225958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