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几年重庆发生的种种,谓之“红色恐怖”,似不过分。
儒家的毛病,是陈义过高,对常人作不平常的要求;而情理的界限,
这里的常情,说白了就是明哲保身,是人的一种本能。
这当然不是危言耸听。过去几年之于重庆的法律人,特别是律师,
重庆权力之巅的心机,首见于官方在黎强案上的过度反应,
也几乎在同一时期,一些重庆律师正悄然遭遇黑打。某张姓律师,
以上所述,若非亲闻,实不敢轻信于攸攸之口。在这样的恐怖中,
这些年,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活得很苟且。成天和无聊的存在周旋,
人的苟且,很近于一种生存态度,虽失之消极,却别于堕落。
陈丹青先生谈及“立人”,曾恨恨地说:要论做人的堂堂正正,
(据2014年9月4日 微信公号“法治新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