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海律师:寸权必争

      胡适说“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争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从来不是一帮奴才建成的。”

律师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四处奔走,有时甚至要站在公检法的对立面上为公民争取权利。虽然律师也属于法律共同体,但是当代表公民私权利的律师遭遇手握公权力的公检法,律师就变成了弱势群体。

2013年4月以来,不断有律师被殴打、拘留、被强制驱逐出法庭的消息传出。单是7月,就至少发生了20起侵犯律师权益的事件,涉及39名律师,其中两人因正常执业遭公务员暴力殴打,三名律师在同一天因不同事由被带走。而程海律师在代理大连“安锅”案期间居然遭遇警察3次殴打。

本期微访谈,将由程海律师跟大家一起探讨律师权益保护问题。

 

违法普遍存在 关键是违法后如何处理

中国律师商学院:您在代理大连“安锅”案时曾经在法庭被殴打,法庭本应该是讲理的地方,为何法庭也会存在这种暴力行为?

程海:他们对于中国的法律有错误的理解,认为自己有权就可以随便怎么来。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呢?我认为是公民没有对公权力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督。比如,他违法了,大家都去跟他交涉,他的这种违法行为就很难继续往前走。

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公民都认为他们有这个权力,有违法的权力,有践踏法律的权力。这实际上是没有的,在任何国家都没有的。正是因为公民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所以才导致现在的局面。

反观很多法治国家,也存在各种违法行为,比如,滥用私刑、窃听、贪污、贿选等等,关键是违法之后怎么办。因为民主国家的公民能够对公权力进行坚持不懈地监督,使得国外的这种情况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所以中国的问题在于很多公民认为监督了也没用,久而久之,违法就成为一种习惯。

 

对公务员要拿出教育小孩子的劲头

中国律师商学院:您认为应该如何保证律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律师不再成为法律的弱势群体?

程海:这种侵害律师权益的违法情况长期存在,不能靠一个事件就把它扭转过来。必须要依靠受害人律师、媒体和公民舆论的合力,大家持之以恒地,就像老鼠过街一样。现在大家对于老鼠过街已经习以为常了,遍地是老鼠,怎么办呢?见一个打一个,拼命地打!

至于大连“安锅”案被打,我们不能指望中国这个有法不依的状况改变是一天的事情,不管效果怎么样,投诉本身就是一种效果。媒体接受了投诉,大连的公安也是都查了一遍,让他们写材料。对他们也是一种震慑。所以大家要持之以恒地监督他们,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中国律师商学院:也就是说,您认为公民需要对公权力进行持续的监督,律师权益被侵害之后直接走法律程序。对吧?

程海:对,走各种各样的法律渠道。对于公权力的所有者,我们要像教育小孩子那样的耐心和毅力。小孩子很难管,公务员也是很难管的。要拿出教育小孩子的劲头来才行。

 

因为不是民选所以肆无忌惮

中国律师商学院:您对于选举的权利很重视,从要求律协直选,到在微博谈宪政,都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前提,您认为应该如何保证公民的选举权利,并且防止选举过程走过场?

程海:这不是一个前提,而是一个根本性的内容。为什么很多公务员这么肆无忌惮?因为他们不是公民选出来的。

实际上很多公民都忘了自己的选举权利,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应该是选民一层层选上去的,但是执政党也都有操纵选举的能力,关键是反操纵的力量,可是中国没有反对党,那就只能靠公民自己。

公民怎么做呢?比如现在有一万个选民,七千个选民放弃了选举,那三千个人很可能就会被操纵成功了。他们就有可能去听组织的话。但是如果剩下的七千个人也去参与选举,有什么不满意的就去投反对票。现有的被选举人不能当选还可以推荐其他被选举人。

有些人对于选举权还存在误解,不知道参加选举是需要登记的,不登记瞎等着,等于是你自己放弃了这个权利。选举前都是有公告的。没有哪个地方连公告都没有直接进行选举。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事情,自己的权利就被不自觉地放弃了。

 

宪政的实质是对公权力的限制

中国律师商学院:很多人不知道选举还是需要登记的,所以无意识地放弃了这个权利,这是很让人痛心的。

程海:所以,我才要强调公民意识的觉醒。让我们的公民成长为选民。你自己不知道然后你去抱怨,就好像钱夹丢了你还不知道怎么丢的,等你用钱了才想到我的钱夹怎么丢了。丢掉了捡回来不就行了嘛。

当大家都去行使选举权利的时候,可能也有组织想要操纵选举,但操纵选举的成本已经增加了。

选举权利到底怎么保障呢?选民自己保障!走过场是我们对权利的放弃,我们放弃权利之后选举才被少数人操纵。

希望大家都能认识到自己有选举的权利,能够真正实行这个权利,不要放弃这个权利。当你放弃这个权利的时候,如果选举被操纵,选出个白痴,选出个狗熊,选出个猫,也都是你选的。因为你弃权了。

选举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但是却被很多人无意识地放弃了。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国家的一部分,你放弃一点权利,公权力就多一点权力,所以我们要寸土必争,寸权必夺,将公权力关进笼子。

宪政的实质是公权力受到法律限制。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执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违法违宪必究。只要多数公民负责任地捍卫宪法法律尊严,持之以恒监督纠正违法就0k了。宪政的根本在于公民的监督力!

 

【程海简介】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知名维权律师,曾被《南方人物周刊》称为“律师界的亡命之徒”。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过程中多次被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侵犯律师权益,尤其是在代理大连“安锅”案中三次被警察当庭殴打。

(据2014年9月3日微信公号“西窗法意”)

本文发布在 公民人物. 收藏 永久链接.

1 则回复 程海律师:寸权必争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