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刚刚收到宜昌中院法官的通知,刘家财案开庭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9:30,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106法庭。不公开审理。
2、对于不公开审理一事,刚刚电话了宜昌法院经办法官,回答法院已经做出了决定。我认为法院应该公开审理,请给出不公开的法律依据。法官说她不能改变决定,我要求找她的庭长和院长!
3、我跟经办法官某某女士电话,要求跟庭长和院长谈不公开审理的事情。过后,她电话我说,是合议庭而不是法院领导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其理由会在开庭时告诉。我不同意,合议庭这样做是违法的。法官告诉我,合议庭有这个权力。我说,你们法院做事太过分了,眼里没有法律!既然这样,合议庭也可以决定不做庭审审理,只做书面审理嘛,也可以决定取消律师辩护嘛!
电话中,双方言词激烈,不欢而散,毫无结果。
点评:谁做的不公开审理的决定?
4、今天(07.22)赶了个大早,来到宜昌市看守所要会见刘家财,准备明天上午的开庭。结果,得知看守所有了新规定,律师会见刘,需要通知所长,所长不在办公室。以前直接见,不需要通知所长,不知道为啥?
等待久了,我要求经办电话所长的手机。经办说,他们在48小时内安排都是合乎规定的。额的天,明天上午就要开庭了,难道开庭前会见一次刘家财都不行了?
评点:就这样的执法,还谈什么司法改革?
5、经办接了电话(应该是指示),叫我下午二点半来会见!理由是现在有人预约了。
我说,你们也不带这样玩弄法律的,你们还要听谁的指挥呀?
你说有人有预约了,你得给我拿个证据出来,别找这样的借口。
下午两点半来会见,你们也得写个字据给我。你们都能这样的玩法了,我可不敢相信你们,下午我来了,你们又找个理由不给我见咋办?
我说了一大堆,人家经办也不太搭理。只是旁边几个提审的警察有听见!
6、今天的开庭被安排在宜昌中院下属的夷陵区(原郊县),北京谢燕益和广东吴魁明律师九点到了法院,法院要安检,不给我们进。法官来了,也要我们安检。我们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