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之变,也就是常说的义和团运动,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大事件。我们过去讲清末有两次革命高潮,它就是其中之一。
义和团运动兴起主要有两个背景:其一,因为戊戌变法的失败导致了整个朝廷的政治出现反动和保守势力的回潮;其次,随着基督教势力进入中国,民教冲突逐渐呈现扩大之势。
民教冲突的产生
自从1844年中法《黄埔条约》签订后,中国逐渐取消教禁,天主教、新教再次进入中国。我们前面讲过,在康熙、雍正年间,由于礼仪之争,朝廷曾下达了关于禁止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诏令。在此之前,基督教在中国一直是可以传播的,从明朝中后期一直到清初,宫廷里都有很多外国传教士。虽然在禁教的诏令发出之后,中国境内事实上仍然存在一些传教士,但禁教政策的确直接打击了天主教在华传播的势头。只有少数的东正教教徒可以在中国活动,但他们的势力原本就小,即使不禁也没多大影响。《黄埔条约》签订时,法国还是罗马天主教教廷在欧洲的主要护教国,因此它特意在条约中强调了这一点,要求中国重新开放教禁。当时中国没办法拒绝法国人的这一要求,而且当时国内已经有许多传教士在秘密或半公开地活动,所以也就答应了。
基督教全面进入中国有几个途径。实际上,在开放教禁之前,一些新教的教士们已经进入中国了,他们是以澳门为据点进来的。广东这一带一直有洋人活动,官方也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传教士还是商人或医生。我们今天翻阅史料发现,当时很多传教士都是以医生的身份在中国开展传教活动的。所以至少是在广东,新教传教士在《黄埔条约》签订以前就已经存在,他们在中国沿海已经有很多活动。但是,正式的解禁还是得到1844年以后,解除教禁之后,基督教的许多教派重新进入中国。
在西方宗教的大规模回潮过程中,天主教所面临的问题不像新教那么简单。新教传教士到了某个城市,一般就是租个地方,开间诊所,一边给人治病,一边传教。但是天主教不同,天主教传教士此前来过,而且历史比较长,只是由于礼仪之争才被清政府赶了出去,所以他们曾在中国留下很多房产。现在天主教回来了,就希望清政府发还那些房产,所以一回来就与地方政府发生冲突,当时被称为“还堂”(退还教堂)纠纷。要知道,这些天主教传教士向地方政府要房产也不是凭空胡话,他们还真一直保留着一百多年前的房产地契。但是,这么久过去了,物是人非,很多房子都没了,再清理房产之类的不动产就要大费周折,非常麻烦。“还堂”问题一直没能妥善解决,这不断激化着天主教与官府、地方的矛盾。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太平天国被扑灭。太平天国给人的印象,尤其是给中国士绅的印象,乃是披着洋教外衣的土匪。太平天国所到之处,几乎将一切传统文化毁灭殆尽,故而士大夫对洋教的反感也与日俱增。而且,士绅也分不清楚拜上帝教和天主教、新教等的区别,他们大多是笼统地以“洋教”对待。其中冲突最直接的,就是洋教中的一种,天主教。前边讲过,天主教的传播方式与新教不同:新教的传播是潜移默化的,甚至是采用一种中国传统中那种行善的方式,慢慢扩大影响,而且基本只是在城市里传播;天主教则比较愿意深入农村,一竿子插到底。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士绅在城市中的权力一般不是很大,乡村才是他们的天下,所以天主教在农村马上就和士绅产生了冲突。尤其是在太平天国覆灭后,士绅们直接将天主教视作挑起农民造反的恶势力,是到中国来毁坏中国传统文化的。因此,士绅会很直接地把拜上帝教的罪过加到天主教的头上。所以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中国持续出现一波又一波的民教冲突。
所谓“民”,就是指一般的老百姓以及士绅,而“教”就是指信教的民众和教会。民教冲突,就是百姓、士绅和天主教教会的冲突。这种冲突其实是很正常的,明末利玛窦等人刚刚来到中国传播天主教时,中国的老百姓就常常把他们所传播的宗教理解为中国的佛教或者道教,稍微懂一点的人至多将其理解为同样是从西方传来的拜火教,很少有人会很正确地理解这个教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天主教跟我们中国的这些宗教不太一样,它是一种硬性宗教。为什么说是硬性宗教呢?因为天主教一直试图进入社会底层,然后建构一套非常坚实的组织框架和信仰体系。这个信仰体系是坚实的,因为它是高度排他的。
当时中国的儒释道三教已经合流了。特别是在江南,某间庙到底是由和尚来主持或道士来主持对老百姓来说已经无所谓,就算尼姑待在里头也并无不可。很多庙既供奉观音菩萨,也供奉太上老君;好多地方供观音,也供妈祖,供碧霞元君;在南方闽粤等地,既供妈祖,也供关公。对老百姓来说,巫术的信仰、佛教的信仰和道教的信仰都是一回事,它们基本就是融合的。而自元朝之后,在和尚与道士之间,道士和巫婆、神汉之间也都基本没有发生过论战或仇杀。这种宗教冲突只是在佛教进入中国的早期以及排佛运动兴起时出现过,之后外来宗教大多都本土化了,彼此相安无事。大户人家要请人做法事时,往往会请一对喇嘛、一对和尚、一对道士、一对尼姑,这就叫“四全”。有四对,这样才觉得气派,这些请来的宗教人士也不会因为彼此念的经不一样就起冲突,就各念各的,相安无事,非常和睦。
但是新来的天主教却不是这样的宗教。它坚守教规,严格排他,不允许信徒信仰其他宗教,而且它的组织形式也是非常刚性的。信了教,你就是我的人,我会给你起一个教名,就是类似现今意大利人的那种名字,直到现在还是这样。然后你的生老病死我都会高度参与,你出生时教会要给你施洗,你成人的时候会有坚振礼(相当于现在世俗的成人礼),你的婚事我也要参与,平时你还得定期到我这里来告解、做弥撒,你死的时候神父会给你作终傅礼。天主教通过这诸多圣事,把信徒集合成一个非常稳固的组织。
这样一种结构的宗教在以前的中国是没有的,虽然中国人以前也信佛教和道教,但没有谁会天天去组织活动。这样,加入天主教的信徒就和外边的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天主教的活动是经常性的,信徒不仅要常常听教导,还要谈体会。
天主教与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冲突
更为麻烦的是,天主教的部分教义和传统中国的一些固有信仰是存在冲突的。第一,天主教禁绝偶像崇拜,它绝对排斥偶像。但其实据我个人发现,在欧洲一些传统的天主教国家,比如波兰、法国等地,并不会让人觉得它强烈地反偶像崇拜,因为教堂里有大量的壁画都是以圣母、圣父为题材的,那不就是偶像吗?它不像新教教堂那样,什么都没有。后来传教士东来,他们的规矩就是,我所在教区里可以有我崇拜的偶像,但我决不允许有其他的偶像存在。天主教教堂里面那些壁画多是宗教题材,末日审判、升天、三王朝拜、耶稣降生等,都是这一类的。而中国人特别喜欢的,比如观音、碧霞元君、送子娘娘等,这些全都要禁绝。传教士不允许教民还对这些偶像存在幻想。
第二,天主教从反偶像崇拜出发,动摇乃至否定了中国的祖先信仰。在中国,拜祖先是比拜神灵更重要的活动,这一风气在农村特别盛行,村庄中的主干道上肯定修建着这个村大姓家族的宗祠.其他的庙,无论其香火有多盛,也只能修到一般的辅路旁或者村庄的边边角角里,不可能修到主干道上。祖先崇拜大于神灵崇拜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特色。我们似乎也不认为祖先就是偶像,宗祠里都是一些牌位,但我们其实很难将祭祖和搞偶像崇拜划清界限。首先,在宗祠里,一些先辈的大人物可能都是有画像的。其次,有些姓的祖先本来就有神灵色彩,比如关姓,关云长就是神,姓刘的刘备也是神,张飞、岳飞等到后来都成了神。虽然一般认为,我们的祭祖不是搞偶像崇拜,但在天主教这种排他性很强的宗教面前,祭祖就是搞偶像崇拜。
第三,中国民间一些习俗和地域性风俗也与天主教的主张产生了矛盾。比如说男女授受不亲,这一条从根本来讲只是一种士大夫群体中的礼仪规范,也只有他们才有资格这么做,因为他们有那么大的房子可以间隔,而且也没有很多实体性的工作要做。小户人家平时都要下地劳作,房子也小,怎么可能做得到间隔男女呢?所谓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其实都是讲大家闺秀的,农民家没有大门二门的,就一扇门而已,所以,这种习俗在农村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不能否认,异性男女平时虽然也能在一起劳作,也可能到集市上赶集时遇见,但如果把他们放到一间屋子里,当时一般的人仍然会有戒心、有忌讳的。可教会怎么可能避得开这些事呢?做弥撒时需要把大家聚合到一起,也不可能按性别分殊,男女各坐一间屋子。这些问题后来逐渐成为导致民教冲突的起因。
先就偶像崇拜而言。入了教以后,祭祖怎么办?是不是教民以后就不能参加宗族的祭祖?如果不参加就很麻烦。虽然天主教有自己的严密组织,但它毕竟不是一个中国土生土长的生活性组织,它只是在中国老百姓以往的生活圈外又附上的一块儿。所以,教民在农村仍然附属于自己原有的宗族,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那现在入教了,他们到底参不参加祭祖,拜不拜祖宗呢?这是个大问题,若是不拜,可能就会被宗族的族长开除。对于中国人而言,从宗族内除名无疑断绝了他的所有血缘联系,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第二个是关于多元信仰的问题。过去农村比较多的娱乐活动就是演戏,不过,至少从名义上说,这些戏都是演给那些神灵或祖宗牌位看的。宗祠里一般都有戏台,戏台一般搭在宗祠前头,北面是那些牌位,戏台就在南面,从形式上来说,演戏是给祖宗看的;第二种方式是在庙会上,庙的一边是泥胎神像,一边就是戏台,这里演戏是给神灵看。也就是说,演戏名义上是给那些不存在的物质看的,但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戏是演给现在活着的人看的。这些活人看戏其实都属于蹭戏,但尽管是蹭戏,来看戏的人都得交钱,这就是所谓的凑戏份子,当时不流行买票。这种传统到现在一些地方还有,村里演戏,大伙凑钱。按道理说,教会对此宽容一点无所谓,当时农村老百姓也没什么娱乐活动,一年到头就这么一点儿活动,让教民参加其实也并无不可,但教会就坚决反对:若是在宗祠前演戏,那就是给祖先看,是祖先崇拜;在庙会里演戏,那是给各路神仙看,那更是多神崇拜啊!所以教会不允许信教群众参加这些活动。但你们想想,这些信徒能够完全遵守吗?可能家长还能遵守,但那些孩子能遵守吗?根本不可能的。
天主教后来跟总理衙门进行交涉,争取了一项特权,就是农村求神演戏的时候,信教的群众可以不出戏份儿。我们现在还不太清楚,为什么天主教要为教民争取这样的权益。不过,教民不出戏份还想看戏,这就在无形中加剧了普通百姓和教民之间的隔阂和矛盾。一开始,大伙儿可能还只是给你一个白眼什么的,不至于产生什么大的纷争,乡里乡亲的嘛。但有的时候求神演戏有很强的功利性目的,比如求雨。天旱了就要请戏班子来给龙王演戏,大家也都会跑过来蹭戏。演完之后不下雨还好说,但根据史书记载,常常戏演完就下雨了。现在我们的科学解释肯定认为这是赶巧了,但当时人不会这么看的。他们是这么想的:我们找来了戏班子,出了戏份子,然后给龙王演了戏,所以雨才能求下来。但那雨肯定也润泽了那些没出戏份子的教民家的地,而不是只下在出了戏份子的百姓家的地里。在这个时候,普通老百姓就会有很大怨气了,认为这个便宜教民占大了。仅仅蹭戏还好,但这一场雨该有多值钱啊。这一原因往往也会激化某些冲突。
还有就是习俗和风俗等问题。一堆男女一直在一间密闭的屋子里活动,老百姓对此的想象力是很丰富的。教民会说他们在念经、谈体会、过组织生活,但老百姓肯定不这么认为,什么组织生活,肯定就是乱搞男女关系。天主教的七项圣事中有一项是告解,就是密室忏悔。做告解是不分男女的,一个传教士(一般是男的)在里面,男信徒可以去忏悔,女信徒也可以去。男的还好说,女的进去后,小黑屋一关,你想想看,这种事在中国传统社会能激发起人们多么丰富的联想。当时,性意识是被高度压抑的,所以老百姓的想象力进入了另一个极端,在有关性的联想上有很强的跃进能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所以当时很多人都猜测天主教教徒在教堂里乱伦、群交。即使就现代人看,这种派对也只有很前卫的人才做得出来,但当时人们都认为天主教天天举行这种派对,这就很麻烦了。如果某两户人家订了娃娃亲,但是正式娶亲时突然发现女方家里居然已经信教了,这时男方娶不娶呢?不娶的话,家里花的那么多钱估计就要打水漂了,过去娶媳妇是很花钱的,就跟买媳妇差不多;但要说娶吧,一想起老婆是信教的,天天去教堂,一听就像是主动给自己戴绿帽子一样,这就会让人很崩溃啊。而这种冲突在当时是很常见的。
此外,虽然天主教的教义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它也带来了一些新东西,比如办了一些学校,引进了许多先进仪器,教会通过这些来对乡民们普及知识和思想。这事儿尤其让地方的士人和乡绅觉得痛苦,因为他们原本可以垄断这些知识,在以前,老百姓都会听他们的,没人会来挑战或质疑他们对儒家道德伦理这一套赖以安身立命的经典的解释。但现在来了另一批人,他们所讲的道理跟你讲的不一样,虽然老百姓可能觉得无所谓——老百姓还真不见得会在意这些变化——但是士绅们发现,天主教讲的内容与他们不同,却也很有道理。这就让他们很难受,因为以前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垄断对乡民的教化作用,知识是由他们这一批人来主持传播的,现在有人意图取代他们的位置,他们能不急吗?
其实,当时虽然有很多中国人信教,但这并不说明他们真的懂了许多的基督教教义,《圣经》他们大多也没看过。但是,天主教为他们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确带来了实效。比如天主教的传教士大多也同时是医生,他们能治病,那个时候有些病中医治不好,但西医可以治。治好了村民的病,可能他们就会信教了。有时候还会出现整村人一起受洗的情形,这一般是因为这个村几个著名的乡绅或者宗族族长得病了,中医治不好,奄奄一息,家人没办法,病急乱投医,就想到让西医治一下。当时西医刚来华,传播还不广,有些中医难以解决的问题还真的被西医解决了。甚至有很多传教士留下记载,说中国人很神,有时候传教士在给中国人做手术时,都没有用什么消毒的药水,划开病人的肚子后,就用很简易的工具把坏死的器官什么的处理掉,然后缝上,结果还真好了,而且还没感染,的确够神奇的。我们现在常常听到的说法是,西医治不好的破烂病,让中医治,可能中医一治就能治好了,那是因为现在是西医当家。当时还是中医当家,所以西医来了以后,常常会出现“神迹”。而只要村里的乡绅或者族长受洗了,全村人可能就会跟着信,成为一个教民村。
除此以外,当时的天主教还能够驱魔。现在的天主教仍有这一功能,梵蒂冈等地的一些神学院还在教授驱魔的一整套技术。中国农村当时经常有(其实现在也有)这样的事,就是一个孩子突然中邪了。过去巫医不分,土医生也可以弄点小偏方捉个鬼,有时候就能把人治好。但也有时候就不灵了,这时只有求助于天主教教士了。那些人念念经,驱驱邪,有时候还真能把人治好,这种事情现在也有,至于说为什么,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如果天主教能够在这些方面让民众信服,民众也可能会信教的。
本来这些老百姓信教并不是因为虔诚的宗教信心,但是入教以后,天主教教士会对信徒进行洗脑,比如说我们的主是最大的,以前的信仰都不能算数,等等。于是慢慢地,就会有人从信观音发展到信圣母,但是他们头脑中对圣母的印象可能还是原来那个观音的形象。我看到了很多记载这类事情的材料,许多信徒都说梦见过圣母,但他们梦醒后描述出来的形象是白衣观音,他心里觉得这就是圣母。这样就会形成潜在的冲突。也就是说,这种本土宗教信仰和外来宗教在教民身上也存在内在紧张。
清朝官府对于民教冲突的态度
在义和团运动之后,清政府再也不管天主教在华的传播了,但是民间的抵抗力仍然存在。直到1949年,全国的天主教教徒不过二百七十万人,加上新教的,也就是三百万人左右。由此也可看出,天主教与乡村传统之间的张力仍然是很大的。不像现在,农村的士绅没有了,儒释道也都没有了,所以天主教以及新教在中国的传播速度就非常快。在当时,宗教传播的主要阻力来自民间,而这种阻力其实又得到了官方的加持。我们后来的一些研究者,包括当时很多士大夫都认为,一旦出现民教冲突,官府总是向着教会。其实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因为从每一场记载民教冲突的档案来看,官府在一开始都是向着民方的,而且是无条件地向着民方。官府一开始屁股就坐歪了,根本就不是理性、中立的裁判者,一般都是到最后官司打得不可开交,外国公使干涉进来,甚至派来炮舰,总理衙门也派人来调查之后,官府的态度才被迫翻转过来。所以说,官府并非是死心塌地地向着传教士,恰恰相反,自从教禁开了以后,他们一直有意地培植民间对天主教势力的敌视情绪。
民间也很有意思,他们和天主教的冲突并不见得都是他们的错,其实教会在某些时候也理亏。比如教会的组织很严密,对教民的人身控制很强横,确实也有文化侵略的因素在里面。而且,也不是说这些传教士个个都是正人君子,没有人跟中国妇女发生过苟且之事。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是,一旦被发现了就会被中国人无限制地放大。此外,有些传教士是兼搞经营,做些买卖,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和当地人出现一些经济纠纷。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这些问题其实很难引起什么大冲突。那些大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一些很荒唐的事情激化的,这些事情在当时使得民众对天主教产生了极端的仇视情绪,进而转向暴力。
比如说,有传言称,传教士常常在终傅之礼上把人的眼睛挖了,或者借做弥撒和做告解之机奸淫妇女,组织群交。此外还有一个谣言的集中关注点就是育婴堂。天主教在中国开设了许多育婴堂,很多嬷嬷都来中国干这件事,他们主要是救助在中国的孤儿。但在那时,一般没人会把孤儿送给他们,所以主要靠他们自己去搜集那些被人遗弃的婴儿。那些刚被扔掉的弃婴还可以救助,有些被扔的时间太长,都快不行了,但只要有一口气,天主教的嬷嬷们就会把他们带回去。这些嬷嬷把弃婴带回去后也很奇怪,她们不是立即组织抢救,而是先进行洗礼,在她们看来,灵魂得救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在这些婴儿没死之前,一定先要让他们的灵魂得救。很多弃婴本来就快不行了,被他们这么一折腾,很快就呜呼了。因此,育婴堂的死亡率非常高,但并不能说这些死婴是嬷嬷们害死的,他们要是不被带回来,肯定也会死在外面。中国当时弃婴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尤其是弃女婴,实在是太多了,中国历史上遗弃女婴简直就是一种代代相传的风尚,太可怕了。
弃婴大量死在郊外的现象本来大家都知道,但是这些弃婴被育婴堂捡回后仍然大量死亡的事实引起了中国人的怀疑。东一个西一个的婴儿死了可能没人管,但搁到育婴堂里一块儿死了,然后还集中掩埋——于是有人就传言,说这些小孩儿是被育婴堂的嬷嬷们害死的。收这么多孩子,肯定有问题。有的说法是嬷嬷们挖小孩子的心肝和眼睛做药。取人眼睛和心肝入药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说法,一些古代的医书也认为,取小孩子的心肝可以治疗一些疑难杂症。在中国古代,没有什么是不能入药的,所以存在这种说法也很正常,但在西方却很少听说有用人体器官做药的。
很多关于民教纠纷的档案里,都有关于传教士挖人眼睛的记载,这是为什么呢?有中国人对此作出解释,说眼睛可以做成药水,把眼睛制成的药水往铅上一洒,铅就能变成银子了,而且,唯有中国人的眼睛才有这种功效,因为中国人很贪财,所以中国人的眼睛有效,外国人的眼睛无效。这种说法今天看来是很荒唐的,甚至有点污蔑我们民族的意味,但在当时却有很多中国人相信这套说辞。还有的传言说传教士常常把中国人的心肝炼成油,然后插上灯芯去找宝藏。教会在中国找宝藏也是早期盛行的一个流言。怎么找呢?因为中国人的心也特别贪,所以只要地下有宝藏,灯芯上的火苗就会倏地一下钻到地下去了。这怎么可能呢?但大家也都相信,然后传言外国传教士在中国挖了大量的宝藏,所以才会很有钱。
在今天看来,这些事儿都是荒诞不经的,但在当时,恰恰是这些说法最为广大的底层群众所乐于接受,往往民众和教会打官司,去教堂闹事,乃至把教堂砸了,把传教士杀了,都是基于这些传言或理由。那些正经冲突,比如经济纠纷、房屋纠纷等,完全可以理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簿公堂,但此类官司反而一直没人去打。民众控告教会的全是前面所说的那些荒唐事儿——而且不是告,是直接把教堂砸了烧了,把人杀了,闹完了以后再去告。中国老百姓的理由充分,指责传教士不是人,尽干这种鬼事儿,所以我们打他们是天经地义的。但我们现在想想,这种理由怎么可能赢得了官司呢?尽管一开始官府都是向着民众这一边,但最后肯定是民众这一方输。
这里又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了。民方输了,但官方多数不出来澄清,不向群众说明传教士没有挖人眼睛心肝、盗取中国宝藏,官府就是不想让民众知道真相,而是想保持民众对教会的敌意。在他们看来,这样做对于阻抗基督教的传播有好处。
我们可以看看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例子。天津教案的起因就跟育婴堂有关系。天津的育婴堂和别处的一样,都是搜集和抚养孤儿,而且会对那些主动送来孤儿的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算是辛苦费。但是有一些人渣败类,为了这几个钱,就拐卖正常人家的孩子送过去。当被人抓住时,这帮无赖马上就找理由,说是教会的育婴堂让他们干的。群众不明真相,就相信了这帮无赖的话。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混混拐卖孩子就是由教会指使的,但是人们都相信这些混混的话,于是就激起民愤。人们冲进育婴堂,把嬷嬷们杀了,把育婴堂也砸了。此时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赶了过来,认为中国人的理由太荒唐,中国人则指责外国人太野蛮,于是双方要动手打起来了,为了喝退中国人的进攻,丰大业朝人群开了枪。一个外国领事敢于朝中国人开枪,还不大乱?最后死了几个中国人,丰大业也被人打死了,这么一闹,事情就大了。外国军舰就开到天津港口,要求中国人偿命。
怎么善后呢?本来啥事儿都没有,最后硬是闹出了这么大的事件,朝臣也开始对教会妖魔化,多数大臣认为不能对列强退让,不惜一战决高低,所以当时情势很紧张。但是,没人愿意出面负责处理这件事情,大家叫嚷得厉害,但都躲得远远的。最后就由曾国藩出面处理了,当时曾国藩已经生着重病,却敢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这的确是曾国藩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他能够担当。不过在当时,这种事情真的是谁处理谁倒霉。曾国藩抱病到了天津后,实事求是地查,发现没有传言说的那些事,而民众的证据也完全不足以证明他们暴力行为的正当性。而且曾国藩还发现,天津当时非常混乱,很多被杀的外国人其实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无辜的游客。但中国人义正词严,认为只要是外国人都该杀,而且还乘机抢夺财物——为了抢外国人的戒指,直接把他们的手指剁掉,这种事当时也是有的。曾国藩查到最后,发现的确是中国人杀嬷嬷和焚烧教堂完全没有道理,因此只能赔款,处分相关的官员,杀人者也按中国的法律抵命。最后抵命的人都是被强推出来的,当时那么混乱,哪知道是谁杀了人,于是就选出了几个替死鬼,但当时社会舆论都认为这些人是“义士”。曾国藩本来极高的名望,经此事后一落千丈。但没办法,对他而言,只有这么处理才能平息列强的愤怒,目的是想挽救清廷在并不平等的国际交往中仅存的一点地位和信誉。
由此案例即可看出,民教之间的问题的确很大。但即便是经过了这么大的教案后,老百姓也仍不明白育婴堂到底有没有拐过孩子,有没有挖过人的眼睛。在老百姓看来,所有关于传教士的荒诞传说都是真的,而官府则是害怕洋人,所以就曲断案件,让中国人赔钱偿命。在这种情况下,民教冲突的确有升高的迹象。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升高,比如北京地区就相对平静,但有些地方就不行,越演越烈,尤其是到了1897年、1898年德国人强占胶州湾,强行修胶济铁路以后。德国人的这一行为跟之前其他列强跟中国的冲突有本质的区别。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想用武力逼迫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把中国纳入西方世界体系中去。但德国是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等它崛起的时候世界上已经没有多少殖民地了,它便不甘心,因为此时它也很强大。还有一个理由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甲午以后,西方国家都认为日本将要吞并中国了,但他们都知道不能让中国被日本吞了,于是也有些国家动了瓜分中国的念头。此时德国便抢先一步吃螃蟹,开启了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德国的行为的确是最蛮横的,其实在此以前,中国人对德国的印象一直是不错的,因为它比较守规矩,不像其他国家那样喜欢胡来,但这一次的确做得非常野蛮。现在我们看当时的德国档案,里面明确记载了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希望在中国强占据点的想法,先下手为强,怎么下手,就是靠抢。德国当时进入的是山东这样一个民风比较强悍的地方,而且山东在当时也不够开放,所以德国人以及后面接踵而至的其他列强进入山东后,很快引起许多问题,以前存在已久的民教冲突再次被激化。我们知道,德国占胶州湾,一个重要借口就是民教冲突,传教士被杀。这事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中国当时不知道已经发生了多少起传教士被杀案件,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德国人却因此而强占中国领土,而且马上就修铁路,这一切被串联到一起以后,很快就引起中国人的强烈反弹。
清政府对于义和团的态度
所以,义和团发生在山东也不是偶然的。它的确是民教冲突的延续,而且这种冲突又因为德国人的蛮横侵略行径而被大大激化。但是,像义和团这样起于民间且有组织的反抗在此前尚不多见。以前的民教冲突大多都是有序的,由乡土士绅们主导的,以地区为单位,针对一个特定教堂的,而且之后一般还会经过官府,大体上不至于太过脱序。但义和团出来以后就真正脱序了,成了一些超越行政区域的组织。拳民组织起来后,就直接跟教民和传教士为难。按照清朝传统的做法,这类组织是要被剿灭的,因为不是合法的组织,是体制外的东西。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官方对其是全力围剿的,无论是李秉衡也好,张汝梅也好,包括毓贤也是,都是在打义和拳或义和团。但后来另外一个因素导致剿灭政策出现了变异。
我们前面讲到过,戊戌变法之前,即使是在山东这种遭受列强侵略的地方,政府也是不允许民间势力与教会对抗的,因为此时中央政府对西方列强采取的是妥协政策,至少官方在明面上还必须保护教会。但是变法失败之后,整个朝廷的政策向后退,新法尽废,就连此前洋务运动时期的一些合理政策也被废了。朝廷当初搞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都是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压力,尤其是为了应付甲午之后出现的亡国危机,学习西方是为了应付西方。但现在政治倒退之后,各种学习西方的新政都被废除,又该如何应付时局呢?
而且,在西太后不搞变法,囚禁光绪,还杀害维新官员之后,列强和她的关系就更为恶劣了。我们前一讲讲过,列强其实是希望中国变法的,它们的确有多重心态:一方面觉得,如果你不变法,我们就干脆把你瓜分算了;一方面又觉得,如果中国能够通过变法自我革新,那就意味着你自愿加入到我们的体系中来,成为我们的小伙伴,那我们为什么不支持呢。所以一旦中国停止变法而向后倒退,列强们就很不高兴了。因此西太后几次想废掉光绪,最大的阻力不仅仅来自地方督抚,还有各国的驻华公使。而地方督抚其实也是被他们身边那些比较倾向新法、受外国人影响较大的幕僚们所包围着.这个现象也能解释为何后来会出现“东南互保”的局面,其实这件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儿就是张之洞、刘坤一、李鸿章等人的幕僚们搞起来的。这些幕僚当时就反感西太后的做法,而他们的想法通过督抚们得到了升华,故而西太后受到多方辖制。
我在前面讲过,西太后没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她的知识主要来自于京剧,当时的京剧还很糙,主要反映的就是一些民间的因果报应、孝心、报恩思想这一类很朴实的东西。她心中的怨火是被逐步点起来的,而往柴堆上添加的最后一根棍儿就是谭嗣同前去要求袁世凯包围颐和园。西太后至此把所有的事情集合到一起,全都归咎到光绪身上,她认为光绪最大的恶就是不孝,这些事都是光绪所指使的,按过去的说法就如同“弑母”一般。因为在名义上西太后就是光绪的母亲,而且她自己觉得很冤。所以她一直想废光绪,但是又废不了,也很憋屈。她本来就对西方列强没什么好感,现在全然是恶感了。
此时坊间也有传言,说西方列强要压服西太后,逼迫她还政光绪。西方国家有没有这念头呢?有,但他们没有这种实际行动。这种时候,外界压力就导致了直接的权力争斗,本来是西方列强对中国国家的压力,现在转化成对西太后个人权力欲望的一种压力。西太后坚信,北京的外国公使都在逼迫她,在这种情形下,她就极有可能做出失态的决定,而恰在此时,义和团的事情被下边的地方官报了上来,于是事情起了变化。开始有人吹她的耳边风,称“民气可用”,朝廷不行就靠民众嘛。我们在第一讲就讲过,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就一直存在一个神话,即相信官怕洋人,洋人怕老百姓,老百姓怕官。这种思维其实就是小时候玩的老虎棒子鸡、石头剪刀布之类游戏的逻辑,这多少代表了我们民族的一种心态,相生相克的往复循环,这其实也是一种思维定式。虽然后来人们发现洋人并不怕民众,但这种说法仍没有消失,一旦时机成熟,它就又作为一种宣传口号把社会大众鼓动起来了。当朝廷发现他们没有什么资源的时候,就想到要利用民众来反制洋人。所以这个时候,朝廷的政策取向就出现了游移。不过,这种游移自1899年下半年后就开始了,当时中央政府对义和团剿抚不定,而一旦这样,问题就麻烦了,义和团很快四处扩散,主要发展势力就进入了京畿地区。如果朝廷下决心围剿义和团,那么他们绝对闹不出什么名堂。
而且,义和团之所以最后赢得了西太后的支持,原因在于民间一直传说义和团成员有神功附体,可以刀枪不入。刀枪不入的法术其实不是义和团发明的,此前很多教门在起义闹事时,都会以此作为噱头。民间搞政治,从来都脱离不了巫术的成分。但这个时候,传统的法术就变成了一种特定的、专门针对洋人的法术,义和团的刀枪不入不再是以前冷兵器时代的刀枪不入,他们鼓吹洋人的火枪也打不死义和团。至于说冷兵器的刀枪不入,大家在看艺人街头卖艺时估计都见过,今天少林和尚表演团也爱搞这玩意,睡钉床、拿刀在肚子上砍什么的,原本就是特技戏法,那时则变成了义和团的特定法术。义和团成员声称,只要通过特定的请神仪式,让拳民来神了,就可以掌握这种法术,这其实是包含一点气功成分的。我看当时档案材料的描述,说有人一来神了,就一蹿丈余,可以直接上房。这感觉跟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气功热时的现象没什么不同,某个练气功的,突然之间,只要功来了,整个人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