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2020年1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2016年11.15大抓捕,也称“杨美案”的部分被拘押者5到12年徒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稍晚的2月份,该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同案的另一名被拘押者马志权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此,“杨美案”中被抓捕的十多人大多数都被处以“煽颠”重罪。
“对华援助协会”称,“中共党国极权统治对聚餐大抓捕案的被捕人士判以重罪,说明极权统治当局正实施对民间一切敢于聚餐议政人士的严酷镇压”。
深圳龙岗区坂田的“杨美案”
杨美是杨美村的简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深圳地铁5号线一个使用中的站点杨美地铁站也以此命名。
2016年11月15日开始、持续到当年底的草根大抓捕,就是起因于杨美村的五和餐厅。
2016年11月14日中午,数名并非精英的维权人士,包括马志权、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等人在杨美村五和餐厅聚餐。席间,这些人讨论时政,也有批评抨击之言论。他们没有注意,其中的李南海与肖兵已经被人偷拍了照片。
第二天中午,深圳市警察拿着李南海、肖兵的照片,到五和餐厅调查,要求工作人员指认。午后,参加聚餐的马志权、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即失联“断线”。这是第一批失踪者。
网名为“尖刀”的民主倡导人士也参加了当天的聚餐。他告诉美国之音:“那个时候我刚刚‘出来’两三个月;上面告诉我‘少在深圳跟这方面的人交流’。我在里面待了18个月,罪名是‘煽动颠覆政权’。也许因为刚出来的缘故,他们这次没有找上我。”
曾经在深圳经营装修石材生意的企业家王应国告诉美国之音,接下来出现了第二批失踪。这些人都与第一批联系频繁。其中之一的王军当时在东莞打工,听说情况后赶到深圳了解虚实,结果在前往邓洪成、马志权等人居住的坂田杨美村方向后“自己也失踪了”。
王应国还说,第一批失踪的邓洪成两个侄子同样前往杨美村寻找叔叔,不过在路上,“走在前面的侄子邓剑峰被抓走,后面那个侥幸逃脱”。
因为寻找第一批失联者自己也失踪的还有刘卓华、山东人宋立前、深圳鹏程医院医生董凌鹏等。其中的邓剑锋被警方关了个把月之后获得释放,警方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王应国说:“武汉人程石,是2016年11月15日在广州火车站被抓捕的,被送到韶关看守所关到第二年三四月份,只是因为他当时刚在杨美村待过两天。当局也没有任何说法,最后只是让取保候审。”
王应国自己也因为同情弱势群体、经常自费援助社会上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被强制离开并被限制进入深圳。他在深圳的居住地和公司地点都被政府指称为“窝点”。
“杨美案”中被抓捕的10多人都是彼此频繁交往的相识,其他与这些被捕者多少有些联系的外围人士都被“喝了茶”。
中国“权利运动” 网(China Human Rights Campaign)称,这是深圳当局打压公民同城聚会活动的升级。
批评中共的媒体称,被抓捕的人士遭受的残酷对待超过709抓捕案的律师们,但是,外界却知情不多。
软件技术人员变身诗人和“政权颠覆者”
网名“沈力”的马志权是2016年11月14日饭局的参与者,也是第一批被捕的。此前,他借住在阪田街杨美东四巷。前文说过,他2020年2月才被正式判刑,7月28日刑满获释。不过,官方从来没有公开过他的起诉书和判决书。
马志权目前获得了身体的自由,但还处于“政治审查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如果表现不好,他还会被再度关进去”,他的一位朋友对美国之音说。
见到他的人告诉美国之音,马志权已经离了婚,“希望太太过上正常的、不受干扰的生活;他的腿瘸了,脑袋也受过伤,经常头疼欲裂。
那天被抓走后,马志权于同年12月15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5月12日,他被以相同罪名逮捕,羁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
2017年5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发文“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因马志权等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不准予”辩方律师陈进学“会见犯罪嫌疑人马志权”。
5月23日,马志权手写“解除授权委托书”,称“不同意陈进学律师作为我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
5月31日,陈进学律师手写“关于要求面见马志权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的要求书”。
关押期间,审讯进行了五个多月,马志权左腿致残。一些知情者称,马志权的左腿被用铁链吊挂,背部被警棍和椅子强压,左边胯部被强行旋转后错位。
2019年11月7日,马志权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拒绝认罪。家属看到,原本身高1米75的马志权身材佝偻,个头明显变矮。他的太太说,丈夫在庭上说遭受酷刑,被刑讯逼供,腿部重伤无无法长时间站立,因此获准坐着开庭。
自由亚洲电台当时说,“官方禁止所有被捕者会见他们的律师,并强行给他们指定所谓的援助律师。”
中国公民网(China Citizens Movement)称,深圳大抓捕发生后,被捕者家属委托的律师无一获得会见,最后都被强行解聘。
马志权有一本诗集流传在社交平台上。这本名为《普选诗集》的自创作品,据说成为当局给他施压和定罪的“铁证”。
其中的一篇诗文中说:“我,活一百岁,终有一死……我的死,要让中国人活得像个人……我的死,要让中国人年老的时候都能体面的生活;我的死,要让中国人没有钱的时候也都能在医院里治病……”
现在44岁的马志权20年前在北京中关村从事软件开发,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写诗,更没有想到会“颠覆国家政权”。
马志权的朋友向美国之音透露,2002年,在中关村,一群流氓打劫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大爷,马志权出手相救,但被对方打到几乎丧命。事件发生在海淀区上地的社区医院旁边。恰巧路过的社区医院院长把他拉到医院救了他。
警方调查这起暴力事件时,关键证人老大爷不承认遭到打劫,警方予以采纳,把事件定性为“打架斗殴”。马志权从“见义勇为的英雄”沦落为“打群架的流氓”。尽管当时的《新京报》报道了他,赞扬他见义勇为,但改变不了证人的背叛和警方的结论。
不过,马志权并不迁怒于老大爷,因为,老大爷的女儿说了实话,并表达歉意—-他们担心,如果“救命恩人”身负重伤,甚至命丧黄泉的话,他们无法承担医药费和更多的经济责任,因为自己也捉襟见肘;他们只能被迫做出只利于自己的选择。
这件事改变了马志权的人生轨迹。他开始上访和维权,放弃了工作;他也目睹更多不公和不平,踏上了追求人权、法治和公平的道路。
他的诗“幸福村老人的幸福”这样描述,某乡有三个村,“幸福村的农民来自于国有农场,光荣村和胜利村的农民来自于农民公社……幸福村的老人60岁以后,每月有1000元养老金和医保;光荣村和胜利村的农民60岁以后,每月只有50元的政府补贴和农村合作医疗……幸福村的老人基本上是和儿女住在一起吃饭生活;光荣村和胜利村的老人基本上是和儿女分居生活;幸福村的老人这几年很少有儿女和老人吵架的;光荣村和胜利村的老人和儿女吵闹的就从来没有停过”。
深圳杨美村东四巷9号二楼的出租屋
2016年11·15大抓捕的被捕人员都与这个出租屋有某种联系。维权网说,2016年11月15日下午一点失踪的邓洪成、肖兵、马志权、李南海、王威五人,此前居住在深圳杨美村四巷的这个地址。
11·15案中的首批被捕者邓洪成,是这套房子的租户。他被捕后被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先是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然后是被正式批捕,直到2020年1月13日才被判12年有期徒刑。
知情者王应国告诉美国之音,房子是坂田的城中村,在二楼,从很深的巷子进去,又黑又破。水泥地上有清不干净的油污,墙上黑乎乎的,“不过收拾得没有臭味;而且,深圳大部分时间不冷,冬天容易过。夏天连电风扇都没有”。
邓洪成身边的朋友说,现在53岁的邓洪成离过婚,到深圳之前曾在海口当过小老板,主要承包拆迁爆破之类的项目。他看到体制的黑洞,很不满意,誓言要致力于维权、促进中国的民主事业、要改变现状。
他结束了承包生涯,2013年来到深圳,用每月数百元的价钱租下这套仅能遮风避雨的出租屋。
邓洪成的朋友对美国之音说:“他这个地方接待那些在圈子里认识的人。他们到深圳如果刚好没地方住、或者突然经济上陷入困境,都是免费借住;很小的地方有时几个人打地铺,十天半月或者个把月。邓洪成每月房租也就是几百元。这样的屋子在深圳实在是老旧而简陋。不过,一个人是住,十个八个也是住,大家要求不高。”
知情者说,杨美村这个简陋的住所成了后来11·15大抓捕的核心,此前没有谁想到过。前文说过,没有参加聚餐而被抓的,多数都是在前往那里的途中被“收拾”的。邓的侄子邓剑锋也是因为前往杨美村找叔叔被抓,尽管只被拘押了个把月,“出来后对过程一句话也不敢说,估计是受尽了折磨”。
杨美村牵出的一些人和事
知情人士王应国说,估计警方是在杨美村抄家搜走电脑后顺藤摸到了王建华。
王建华是河南信阳人,在深圳有自己的生意,公司在深圳西乡万骏汇大厦。他原本除了雇用员工、养家之外,也有能力接济一下有需要的人。他因11·15案于2020年1月13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11月。
王建华的一位朋友告诉美国之音:“本来王建华约了别人见面谈生意,结果对方提前一天找他确认时,打电话没人接。那人然后打电话给我,说不见人。我一愣,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打听之后才知道可能是被抓了。”
这位朋友说,王建华有一女一子,男孩儿当时大概两岁左右。王建华被抓后,一家人的生活坍塌了,妻子无法继续在深圳生存,带着孩子们回了老家信阳,“但是,我们尽量不联系,为了各自安好。”
知情人王应国告诉美国之音,11·15大抓捕时,他正好违反深圳警方的禁令,偷偷潜入回到深圳。他说:“应该是11月16日,王建华跟我联系上了,约定晚上跟我见面。我们谈了大概一两个小时。主要是他劝我离开深圳,觉得最危险的应该是我,让我赶紧藏起来。我也提醒他要注意安全。他说打算躲回老家信阳,不过没有马上走,好像是到东莞朋友家待了几天。”
“权利运动”网说,2016年11月24日下午,居委会打电话给王建华在深圳西乡万骏汇大厦的公司,称需了解哪些人上班,要挨个统计;王建华回办公室后随即来了十多个便衣,他们核对身份证确认后将他带走,并搜查了他的住处。
“维权网”说,王建华失联后,他妻子和律师等多方打听,才了解到他已于2016年12月15日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王应国说:“王建华被突然失踪之后,老婆孩子很可怜。老婆是农村女子,一家人本来全靠王建华。这时,儿子还得了大病没钱治疗,又没什么朋友,因为被公安国保警告要与别人保持距离。像王建华这样被抓后,银行账户都被冻结、银行卡失效,公司也一夜被封。他老婆和孩子当时可以说是贫病交加,十分悲惨。我自己也在警方黑名单上,不能公开进入深圳,所以也没有办法关心到他们。”
王应国还告诉美国之音,11·15之前,有一对年轻夫妇经常到深圳,落脚在邓洪成在杨美村的住处。这就是王军和妻子严均均。
王军被拘押三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取保获释,这时他29岁。
王军的一位朋友对美国之音说,王军是孤儿,自小由祖父母养大。成年后和老婆严均均在东莞打工。两人工余时到深圳玩耍,都借住在邓洪成的杨美村出租屋。
王军2016年11月被抓时,严均均怀孕大概两三个月。严均均家境好于王军,加上国保到女方家做工作瓦解亲情,严均均的父母、家人都施压反对她生下孩子,要她离开王军。但是,她没有离开,而且想办法四处为王军鸣冤。
王应国告诉美国之音:“严均均宁愿舍弃父母也要继续追随丈夫,并坚持生下孩子。这期间,她经受了很多折磨。由于身体越来越不方便,加上国保的封锁,她无法长期在一家工厂工作。她居无定所,只能靠不同的朋友接济。”
严均均的一位朋友说,一次,严均均在佛山一位朋友家暂住,用火柴棍在地上摆出“六四”两个字,并把照片发到网上。结果,国保追踪而至,不仅把严均均撵出了广东,也查封了那位朋友经营的小食品店。那位朋友被喝茶并从此被警方如影随形到处驱赶。
自由亚洲电台说,甚至严均均2017年6月在佛山一家医院生孩子期间,官方都没有放松警惕。她看到有既不是医护人员、也不是病人或者家属的男子全天候在她病房门口轮流“值班”。她说:“我现在做完手术,是在一个自由非常小的情况下,他们还要找人来监控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王应国说,王军2019年底取保获释,不过,回家后性情大变,“三年的牢狱之灾已经完全改变了他的精神状态,他的妻子在他眼里似乎成了敌人。这对严均均的打击可想而知。”
记者致电严均均,她的手机始终在关机状态。
监视居住与各方恐惧
11·15大抓捕中被逮捕、关押、判刑的有将近20人。除了被失踪,被阻断律师保护,以及起诉书和判决书缺失等现象之外,他们几乎都被“指定监视居住”过。
王应国对美国之音说:“中共警察把被指监居人员,关在一个与外面隔绝,四面封闭的房间里,被指监居人员甚至戴刑械,整天坐着,被数个警察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着,洗澡和入厕都受到监控,没有任何活动空间,警察可以肆意妄为地施虐,比如,殴打,禁止睡觉和吃饭,以及人格侮辱。律师难以介入,外界根本不知道被指监居人员受到的严重的人权迫害。而且,被指监居人员在指监居期间,一天只能抵半天刑期。”
2020年6月,人权观察组织的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说,中国许多人权捍卫者仅仅因为说出了真话就付出了终极代价;她还说,各国应该尊重对人权的承诺,并追究中国政府的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说,中国“应倡导中国特色的人权观,积极参与国际人权规则制定和运作。”
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执行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鲜开林称,“人权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特定的人权文化观念和人权文化价值取向……中国人权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
笔者相信,11·15大抓捕中的每一位,无论已经获释还是仍旧深陷囹圄,甚至是他们的家属,都积累了大量与执法和司法打交道的各种经历与感受,有相同的,也有独特的。由于篇幅有限,更因为采访条件受限,本文仅展示了一部分人的一部分故事,不足以呈现所有人受到的身体和精神震撼的全部内容。
有分析称,刘晓波、任志强、蔡霞等精英人士让中国的统治者恐惧。11·15案中被抓的那些许多住廉价租屋、收入微薄的草根阶层,也同样让中国的统治者恐惧。与此同时,统治者又让其统治下的从精英到草根的阶层都生活在恐惧中。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恐惧是粉碎人类个性最可怕的敌人。
转自: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