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人心所向——佛山环卫工人都懂得!

微评:如果连基层的环卫工人都懂得集体谈判的进步意义,说明集体谈判人心所向!

 涨薪300猫腻多,罢工工人遭解雇 

6月30日,萍姐(化名)与公司的三年合同将到期。

在佛山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公司工作了五年的她,经历过今年4月下旬要求加薪的环卫工人集体罢工(共约200人参与,持续2天),心里滋味复杂。他们原本希望通过谈判,争取到一个能覆盖基本生活水平的工资——当时他们平均每月到手1300元,工友要求集体涨1000元——最终在公司做出涨薪300元的承诺后,罢工结束了。而事实上,工资部分只是加了40元,另有240元工种补贴,萍姐坦言:“工资他们动不了,工种补贴是可以被扣的,请个假,迟个到,或者他们觉得你扫不干净,就可以扣钱了。”

心寒之下,萍姐正想着要不要寻找新的工作,却突然在5月底被通知,公司要和她解除合同关系,让她准备好办理手续,并称会按照其工龄,以一年补一月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但他们没有在书面或口头上给出一个为何解约的具体原因,“也不让我拿走那张纸,我说复印,也不行。”6月5日,萍姐自己去了办公室,假装说要准备同意签字了,办公室的人此时拿出来一张新的解约书,这次上面多了一个原因说明:“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您本人在任职期间的绩效表现”。萍姐一气之下,把解约书夺走了,给表情惊愕的办公室主任撂下一句话:“这张我要拿走了,回去咨询一下再决定。”

“他们肯定是认为,这次是萍姐带领的罢工,至少认定她是主力,所以要枪打出头鸟了。”消息传开之后,工友们讨论着这次的解聘事件,并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简单的劳动契约问题。他们也开始分析,下一个会轮到谁。被当成罢工“积极分子”的萍姐,认为自己只是“打抱不平”,“说了几句公道话”,在召集老乡时打了一些电话,以及考虑到罢工点在市中心的祖庙路,街边早餐比较贵,就自发从桑梓市场买了几十个包子带去给工友们,这总共花了她40多块钱——“好几个媒体记者们对着我拍了照,外面以为就是我组织的了。

反对打击报复,环卫工人在行动

萍姐最在乎的还不是外界是否把她认定为罢工组织者,事实上她对于这个角色并没有太多概念,只觉得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我是有话就要说的”。她心里耿耿于怀的,是公司因为她参与罢工就要辞退她,而且还找了一个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理由,污蔑了她的工作表现。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2012年11月,“那年刮北风,我才刚扫好一条街,那风就又把落叶尘土都吹起来了,当时队长过来直接就拍照了,说扫得不干净。街上的市民都为我打抱不平,说天气不好,怎么才扫得过大风?队长当场就走了。”这一次,她也把希望寄托在她的工友和街坊们身上,期盼他们对她的工作表现作出公正的评价。

“很多工友都叫我留下,支持我提交申请,跟公司续签合同。”萍姐的决心很大部分来自于工友们对她的期望,“我们都是不懂法律,上面说什么就是什么,但现在我们慢慢知道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她们觉得我是有勇气为大家说话的,如果我这次走了,以后也不会有人敢站出来,他们的日子可能更难过了。而且如果我被成功辞退了,他们的试验就成功了,下一步就轮到那些同样参与了罢工的人。”据他们了解,参加罢工的人中大概有10多人的合同是在今年6月到12月之间到期的,这些人都最有可能遭受同样的命运。

“我其实也想过解约就解约吧,但公司这么做我实在不服气,我就想为了我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支持我的这些姐妹们(指她的工友),我都要坚持到底。”她的坚持分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向公司递交申请,希望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她在6月26日向公司办公室递交后,当场就遭到拒绝,理由依然是她的工作质量有问题。所以不得已她要开始进行第二步行动,写一封申诉信,叙述这个过程并希望征集工友和市民的签名支持,证明她的工作质量并非如公司所述。她看起来对此有一定信心,“大家不敢直接反抗,所以罢工的人不多,但签字或者盖指纹,他们是愿意的。

萍姐:底层的朴素与坚韧

这个看起来很有主见和胆量的四川女人,和很多外地环卫工一样,也把小孩带到佛山来照顾。她每天踩单车40分钟,从工作的市中心街区回到郊区张槎,一间每月租金水电费只需560元的小租屋,为在民办小学上五年级的女儿做饭。

“我老公在建筑工地,没有固定的收入,我们每学期要帮孩子缴4000元的学杂费,算下来每个月要花2000多,我一个月连同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才够一家三口勉强糊口。” “若不是为了有时间看着孩子,我也不会选这份工作了。” “她很乖的,还会帮我发微博。”

萍姐说起家庭和小孩时,声音变得柔软起来,和那个带着怒气和正气的萍姐不同,此时的她眼睛里点燃的是另一种光。这种光亮,可能与正义无关,与荣辱无关,更与他人的评判无关。它是一种朴素的情感和责任,以爱和容忍的形式存在,并不断提醒着她坚持,坚持。 截至目前为止,佛山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公司尚未接受萍姐的续签申请,也未对“任职期间的绩效表现”这一关键论断做出明确阐述。

(据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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