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满五年 王全璋发自辩词批检警严重违法

Menschenrechtsanwalt Wang Quanzhang und Li Wenzu (Reuters/W. Qiaoling)

今年四月刚刑满获释的中国维权律师王全璋在“709大抓捕”五周年之际,于社交媒体上发表自辩词,指控2015年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他的过程中,进行“极其严重的违法操作”。王全璋也强调,相关官员明知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他们仍掩盖事实丶维护错误,让他被长期关押与判刑。

王全璋在文中指控办案人员犯下了三项罪行,分别是在王全璋于建三江拘留所会见事件丶和瑞典维权工作者彼得·达林 (Peter Dahlin) 成立境外公司申请法律援助经费、以及代理三起法轮功案件接受媒体采访。

王全璋写道,警方在经过“半年甚至长达一年半的时间的研究”,才声称发现三起事件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一种新形式”。他指出,针对建三江拘留所事件他已被当地警察机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训诫,但天津的检警法却继续升级对他的打压,作法违反了“禁止双重危险”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此外,成立境外公司一案则是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已对公司主要人物彼得·达林做出“不构成犯罪”的认定,但天津检警法仍认定王全璋早期的参与是犯罪行为。王全璋强调该作法违反了“同一案件相同的法律观点”的法律原则。

另外在他代理法轮功案件接受采访一事,王全璋认为天津警检法办案人员将他的言论视为行为来打压,显示他们“缺乏常识丶认知混乱丶并为罗织罪行不择手段”。王全璋写道:“针对我的案件的办案人员,已经整体上涉嫌徇私枉法罪,部分审讯警察涉嫌侮辱罪丶诽谤罪丶刑讯逼供罪。部分检察官涉嫌侮辱罪,本人已经提出专项的控告。”

他在自辩词中以自身受审过程举例坦言,任何一位人权捍卫者,都会是中国政权最重要的敌人。王全璋写道:“你的一举一动丶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会被记录丶被建立档案,被拿出来拷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上规定了公民很多的自由和权能,但是权力机器的把持者有更多的自由和权力,当这些自由发生碰撞,个体的自由就变得脆弱不堪甚至完全消失。”

王全璋强调,自己在受审过程中,从未录制任何认罪视频,也没有做过任何有罪的陈述。他说:“案件在警察阶段,我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写。在最痛苦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我的精神没有分裂,没有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不会爱上老大哥。”    

王全璋强调,自己在受审过程中,从未录制任何认罪视频,也没有做过任何有罪的陈述。

王全璋重申,中国律师与人权捍卫者没有更高的要求,“只是希望这些司法者能遵守他们制定和公开宣扬丶竭力鼓吹的法律,希望中国宪法和法律上人民的最低的自由和最低的权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他也感谢各界在他被关押期间给予的关切与支持,强调任何声援都不多馀,而这些也给予他的家人巨大支持。王全璋也预告,自己将在理清思路后,把自己的经历完整以书的方式呈现,并将书名暂定为《无尽的尽头》(the endless end) 。

王全璋在2015年遭逮捕之后,被中国政府在未正式判刑的情况下长期羁押,直到2019年才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6个月,并于今年4月5日刑满获释。然而,山东警方以“防疫”为由,将他软禁在山东济南的住处,直到4月23日才因妻子李文足急性盲肠炎住院,在警方的押解下返回北京与家人团聚。

转自: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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