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多年来,我们一直为宪政中国鼓与呼。我们很欣喜地看到,
宪政是法治、人权和民主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
宪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广义的宪政主义理念和协定,
狭义层面的宪政,是宪政民主的缩写,是法治、
法学界从法学角度理解宪政,当然会将宪法解读为法治或“
宪政的核心价值是人权,在实体法至上还有确认人权的“自然法”。
“宪政”是中国人的百年梦想
在当代中国语境下谈论宪政,指的是狭义的宪政,即宪政民主。
中国人的宪政实践始于清末的政治改革。1908年清政府颁布《
极为不幸的是,
国民党统治时期此起彼伏、波澜壮阔的“宪政运动”,正是遵循“
反宪政体现现代蒙昧主义
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奇灾大难,
这时候官方媒体上的反宪言论,确实是违反历史潮流的一股逆流。
5月21日《红旗文稿》,杨晓青《
5月22日《解放军报》发表《我们信仰的主义 乃是宇宙的真理》,
5月30日《党建》发表《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基本政治概念》,
5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
5月31日,
6月1日《求是》, 夏春涛,思想西化 党和国家就会走上邪路》,
归功于这些年来学术界和公共媒体上的深入探讨,
不外乎三个理由:不符合马列主义、不符合社会主义、
按照这个标准,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不断公布“鉴定结果”,
主旋律言行违反基本逻辑之处实在太大太多,难怪网民惊叹:
拒绝宪政是断绝中国的前途
要断定宪政民主与社会主义是否能兼容,
《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断言“
而且,中国曾经在“民族复兴”的旗号下,
当今中国,靠国家财富的撑腰、诱惑和鼓舞,权贵利益集团、
政治上腐败堕落盛行、生态底盘破裂,社会道德水平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