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平:律师不能配合警察违法办案

@冯延强 @张维玉律师 @张赞宁律师 @蔡瑛律师 不填写会见申请表的做法非常正确。
律师只能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参与案件,不能配合警察违法办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部制定,无权解释刑法,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扩大解释应当无效,律师没有遵卜守的义务。
四律师拒绝申请会见展现了律师的依法办案的气节,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如果警方把罪名改成危害国家安全,我们律师应当依法申请,警方既不改变罪名,又想按危害国家安全罪来办案,律师只能坚决抵制。
律师已经把接受委托的情况通知侦查机关,再把三证交给看守所,就已经完成法律赋予律师会见的手续要求。郑州市警方再不安排会见,更大规模的抗争就应该进行。
我们先撤离公安局门口,就是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本文发布在 公民立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