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飞:致敬王者不默,你是真正的自由战士

中国人,尤其是“智识之士”,甚至包括有自由思想的人,往往“智识”有余,勇气不足,加上没有团体意识,所以连非暴力抗争都形成不了规模。又怎么会有很多人认同王默的观点和支持他的所作所为呢?其实,王默在辩护词里说得很清楚,由于他的“懦弱”,他一直没有“真正”的将自己的政治反对理念付诸行动。他并且总结说:要推倒专制建立民主,就必须有人做出牺牲,需要有公民不合作、非暴力和暴力等各种各样的抗争行动,并且要持续不断的坚持抗争下去,才能最终赢得抗争的胜利。他的三个标志性的口号就是:抗争才会改变,抗争才有自由,抗争才有民主。一句话,王默就是要抗争,并不排斥任何方式的抗争。

王默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这是他尤其令我敬佩,并且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王默

今天有同仁质疑王默刚出来就激烈地发声,积极参与陈文胆律师的律师费募捐行动,是谓“急于发声做事,时机、节奏、方法等都不对,被抓就是必然的”,并善意的提醒刚出狱的同仁“要做事不急,只要在外面,做事的机会很多,不要盲目的、不讲究方法的去做,否则,就是再次失去自由。愿人人都平安!”

这位朋友说得多好啊!很令我们刚回到大监狱的人感动!既可以为我们的民主自由事业“做更多的事”,又可以避免被抓而失去“自由”,我想我们人人都会愿意去做的。但前提条件是:“要讲究时机、节奏、方式方法”,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我也常常有意无意地想到这个问题:要怎样才能做到“做更多的事而不被抓”?经过很多次的思考以后,我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不可能的。

首先我要诚实的说,我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事业做的事情,或者说我在践行“自己的”民主自由思想方面所付出的行动非常有限,这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在极权面前太过于渺小了,我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我足够的空间去行动。因此,我真正在外面行动的时间只有不到一年半时间,但我却为此而被关押在小监狱四年半。这样看来,很多朋友就会为我感到婉惜,认为我付出的代价与“产出”不成正比,很为我不值。但如果要我先把对家人的负疚放在一边,关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太值了!因为我们每个人活在世上,不外乎最想做自己认为值得去做的事情,虽然我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但因为我实在是太爱做这些事情了,所以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对我来说都是值得的。

更何况,我在4月17日的朋友圈里也说了,由于“自由”是深植于我骨髓中的信念,是我的灵魂,所以,我这几年虽然被囚小监狱,但我从未失去过真正的自由!相反,就算你的躯体可以不受限制地在我们这片土地的大监狱里自由“行动”甚至可以环游世界,如果你从来没有也不敢自由的思考和表达,那就等于说你从未获得过真正的自由。这其实就是一个认知层面的问题。真正能做到自由思考的人,可以到达思维的任何维度,就像我曾连续很多天被限制在一个6平方米的空间,却仍然没觉得失去自由。正如老子说的“不出牖,知天下”。

而有些人他的躯壳可以环游世界,但却从不曾体认到自由的含义,比如曾做过文化部部长的王蒙,20年前就出访过自由世界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可他作为一个“著名作家”,何尝有过“自由”的表达?相反,他还不遗余力地为专制暴政唱赞歌。这就像老子说的:“出之弥远,知之弥少。”

我尝被人问到:何为自由?你现在被关在里面,铁门的钥匙在我们的人手里,你被锁在这6平方米的空间里,不能“自由”地走出这道铁门,你何来的自由可言?你连自己的自由都保不住,又怎么敢说是在为别人和为这个国家争自由呢?

对此,我的回答是:

首先,我是在为自己争自由,因为,任何一个独立的人行事首先是忠于“自己的”信念的,而不是屈从于任何他人或任何组织的威胁利诱。我不认为我是在为“别人”、为这个有14亿人口的国家争自由,我只是这个国家的十四亿分之一,我不会狂妄到认为自己有这么伟大。如果我竟伟大到这种程度——能够为14亿人争得自由,那么你们今天就不可能这么“轻判”我了——轻到只有四年半。因为自由与你们拥护的这个专制政体是绝不兼容的,如果我有那么大的本事,那你们四年半以后放我出去岂不是很危险吗?

其次,我也不反对有人会认为我在为自己争自由的同时,也是在为他们自己争自由。这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了我所要争取的个人自由,比如言论自由,财富自由(私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等等,其实他们每个人都有权力享有,更是值得他们去争取的。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们不敢,或者说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愿意付出努力去争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认为我做了他们想做而不敢做或不愿做的事情,因而心怀同理心,甚至还有一些感念。在争自由这件事情上,他们也就会认为我在争自己的自由的同时,也是在为他们争自由了。

这就好比我们村被一伙山寨土匪洗劫一空了,没有人敢去跟土匪理论要求把我们村的财产归还来,当我想要去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财产的时候,基于同理心和某种现实的可行性,我自然会要求土匪归还我们村所有人的财产,而不会只要求土匪归还我个人的财产。假如我竟至于只要求土匪归还我的个人财产,而支持土匪继续霸占其他人的财产,那简直是与土匪合谋了,而且事实上也绝无可行性。这个时候,我们的村民只要不傻,理应想到这一点:在我去向土匪要回财产的时候(虽然我只要求把属于我的那部分归还我,而其它财产同理也应物归原主),其实也是在(事实上也是在)为他们要回财产。这个道理同样适合在一个人在一国的范围之内为自己争取权益(包括自由)的时候。因此,胡适先生尝言:为个人争自由,即为国家争自由。信此言不谬。

再者,你们以为你们在铁门外的才叫享有自由,而在铁门之内的人就叫失去了自由,这是对自由的曲解,至少是对自由不确切的理解。如前所述,只有具备自由思考能力的人,才能够在思维上达到任何(无限的)维度,所谓“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之类似也。才能够有一个自由的灵魂。而你们所追求的这种身体上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即使你使用现在最先进的技术,你的身体也不可能抵达人类想象不到的地方。以有限对无限,何者为真正的自由已是不言而喻。更具体的说,即使你在铁门之外,你也不能像我一样自由的思考,更不可能像我这样自由的言说,那到底是谁才享有真正的自由?

因此,今天,王默因为追求真正的自由也包括为我们所有人争自由而再次身陷缧绁的时候,我在感到心痛的同时,更多的是感到由衷地敬佩!我心痛的是他又要远离八旬双亲的视线(说愧对父母是因为我们对父母的爱和“孝心”,而并不符合实情,因为“孝心”只是一种“德行”,而王默今天追求的是一种“大道”,何愧之有?);受到其他人甚至亲友的责难;甚至我还认为我会为此感到痛心有些“矫情”,因为当我选择和王默同样的道路的时候,我何尝为自己感到痛心过!

致敬!王者不默,你是真正的自由战士王默!今天我为你感到痛心,可我却将永远为你感到骄傲!

谢文飞 2019年5月16日(王默被抓捕第三日)

文章来自读者推荐

本文发布在 公民人物, 观点转载.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