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2019年5月5日,江苏公民运动行动者张昆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张昆当庭坚称无罪。宣判后律师前往徐州市看守所会见张昆,了解其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上诉的细节。
律师在会见时发表张昆较之前明显憔悴消瘦,经了解得知,看守所伙食差,公示的伙食菜单与实际供应的饭菜不符,又无法购买营养品导致营养不良,另外张昆皮肤过敏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疗。
关于是否上诉,张昆表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接受,坚持自己无罪。然而张昆又表示不上诉,其原因:一是宣判当天法院工作人员称不上诉可以去南京的浦口监狱服刑,案件是由领导定的,上诉也不会改判;二是判决前后均有看守所工作人员讲,若不上诉可以到南京的浦口监狱服刑,若上诉则会被转至原来张昆曾遭受酷刑的彭州监狱服刑;三是张昆认为若上诉还会在看守所呆上一段时间,他会继续营养不良,且皮肤过敏的疾病仍将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他希望转至监狱后健康情况可以有所改善;另外,张昆担忧上诉可能会被恶意转至彭州监狱,如此他的人身健康与安全便无法保障,不排队彭州监狱对他打击报复,继续对他施加酷刑等折磨。
徐州法院及看守所声称如果张昆上诉,将会把他送到彭州监狱服刑,徐州法院及看守所的做法,等于是变相剥夺了张昆依法上诉的权利。张昆此次被抓捕判刑,与他坚持揭露彭州监狱滥施酷刑有一定的关系。早在2014年六四前夕,张昆等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关押在彭州监狱。获释后,张昆通过视频控诉在徐州市看守所被羁押及彭州监狱服刑期间遭受酷刑,2017年5月张昆被徐州警方抓捕,张昆父母的手机及电脑亦遭到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