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伞运动爆发四年后,一众运动发起人的案件终于开审。案件瞩目之处不光是犯人栏上的标志性人物,还有控方采用了非常罕见的罪名提告。这不但引起英国国会和国际人权组织关注,预料也会成为这场法庭攻防战的焦点。
11月19日,“占中三子”等9名占领运动 (或称雨伞运动) 参与者的案件在香港法庭开审,过百民众一早到法院排队旁听审讯。一众支持者手持象征运动的黄色雨伞到场声援。
这次被起诉的9位人士都是知名度较高的人物,起诉书中依次序分别是:最早发起“占领中环”的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现任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和邵家臻,当时的学生领袖张秀贤和锺耀华,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及前议员李永达。
全部9名被告都在庭上表示不认罪。综合香港传媒报导,锺耀华在答辩时指:“何罪之有呢?不认罪。”黄浩铭则表示:“我要真普选,雨伞运动无罪,黄浩铭不认罪。”
各人的控罪主要涉及串谋和煽动在金钟一带非法堵路,但有别于过往常用的“非法集会罪”,这次控方提告的罪名非常罕见,包括:串谋犯公众妨扰罪 (conspiracy to commit public nuisance)、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 (incitement to public nuisance)、煽惑他人煽惑犯公众妨扰罪 (incitement to incite public nuisance)。其中“占中三子”牵涉的罪名最多,被起诉以上全部三宗罪,案情横跨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28日。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入狱7年。
起诉罪名罕见惹争议
一众被告在早前的预审质疑,控方提出的罪名重复涉嫌违宪。陈健民日前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坦言,已经为裁决作了最坏打算,有心理准备要入狱。他说部分控罪不寻常,甚至没有案例可循,他们的律师也难以预测审讯结果。
多名被告都计划在庭上自辩,希望亲口重述事件来龙去脉,而控方则会播放逾10小时录影片段,并传召多名证人。审讯预计历时一个月,明年初才有判决结果。
审讯首先由控方作开案陈词,追溯至“占中三子”2013年3月发起“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争取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控方指三人举行记者会发表占中信念书 (Manifest),提倡以非法堵路进行公民抗命向政府施压,形容他们选址中环“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计算”。控方也详细地列出三人在不同场合的言论,包括要举行商讨日、期望有万人参与、以和平不反抗的方式被捕等。
占领中环的概念最早由香港大学法律系学者戴耀廷提出,学生团体在2014年9月举行罢课集会并冲击政府总部前的“公民广场”,9月28日警方向声援民众施放催泪弹,引发79天“占领运动”(或称雨伞运动)。
英跨党派议员促国会辩论
英国执政保守党人权委员会主席、下议院议员布鲁斯(Fiona Bruce MP)与另外七名跨党派议员联署提案,要求在下议院辩论这次审讯。动议内容提到这次起诉的罪名含煳,“谴责利用普通法罪行提诉,以图威吓和令民主派人物噤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曾批评,部分用作控告示威者的罪名损害表达自由,促请英方考虑采取行动以维护《中英联合声明》承诺。
对此,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一 (11月19日) 接受传媒访问时反驳:“外国政府或国会议员竟然可以要求我们在检控方面作出一些决定,我觉得这很明显是干预内部事务,是非常不可取。”她重申,检控部门是在司法独立和法治的前题下作出检控决定,她本人不会干预。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日前则说:“(英国国会议员) 他们都很忙,应该关心自己国家的事。”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与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亦在开审前发表声明,批评香港政府起诉的控罪定义空泛,促请当局撤销控罪。
转自: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