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家伟:董家有女最卓越,惊天一泼震神州

有人在苏联灭亡、苏共亡党之后,眼见千万苏共党徒及官员无一人抗议发声,当然更不用说拚死反抗了。哀叹之余借用残唐五代花蕊夫人亡国之诗讽之曰“更无一个是男儿”。 对于此番高论,恕笔者不敢茍同。其因有二:首先,苏联与苏共的灭亡是它多行不义恶贯满盈应得之下场。也是俄罗斯及其他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民众作出的选择。苏共党徒及官员顺应历史潮流,不作困兽之斗,不愿作反动极极专制当局的殉葬品,是正硧明智的选择。甚至可以赞其为“识时务” 之举。此其一也。其次,千多年前花蕊夫人那个时代,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轻视妇女,以为天下兴亡只男人有责,虽属谬误之见,还情有可原。到了民主、文明的21世纪,还如此“大男子主义”,则只能令人捧腹。而且纵观历史,中国也从来就不缺“巾帼不让须眉”之事。从花朩兰代父从军,到穆桂英沙场退敌。如果说这些还带有“小说家言” 的韵味。那么晚清民初秋瑾的敢于组织起义,事未立而慷慨就义更是感天动地的英雄壮举。哪有半点逊于男儿之处?

且自中华民国以降,女人敢为天下兴衰,救国救亡发声、献身之事更是史不绝于书。及至到毛泽东暴政年代,五七“反右”, 文革浩劫,各类冤狱遍于国中,血雨腥风铺天盖地。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抗争的女子却一个个勇敢地站了出来。四川大学的冯元春,北京大学的林昭,以及张志新,李九莲、鈡海源…..为反抗暴政,哪一个不是“头颅掷处血斑斑”, 哪一个也不亚于男儿的英雄气概。所以尤其在今天,当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观已深入人心的21世纪。女子也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时代的责任。岂必一定是“男儿”?!

近年来这样的例子更不少见。尤其是709大肆抓捕维权律师的案件发生之后,这些维权律师的夫人如李文足,王峭岭等人都坚贞不屈、依法据理为其亲人进行抗争,被人誉为是“中国十二月党人的妻子”。 也就在这个中国言论与表达的自由遭受到空前打压的时候,一位看似平凡、并无任何特殊身份的女子。却用行动履行了一个公民本应有的权利。

2018年7月4日清晨7点左右,一名普通的中国姑娘在上海海航大厦前面,朝着一副中共的政治宣传广吿泼洒了墨汁。而这副宣传广吿中有“中国梦”的画面和中共领导人的画像。这位姑娘并将这一泼墨过程拍成视频在社交网络进行了直播,在视频中这位姑娘还掷地有声地宣称:“独裁专制暴政对它恨之入骨”。 显示她此举是意在反对独裁暴政。现巳得知这位姑娘网名叫@feefeefly,真名董琼瑶与台湾著名作家琼瑶女士同名不同姓。现年23岁在上海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此事发生后几乎所有官媒体均集体“失语” 不置-词。大陆网站更全面加以封锁屏蔽。我上中国大陆搜索的“龙头”—- “百度” 进行搜索,得到的结果竟是:“很抱歉,没有找到与“董琼瑶”相关的网页” 这就是大陆互联网的政治生态环境,堪称:“厉害了,如此特色的网络”! 然而由于智能手机和微信的进入千家万户,当局无法一手遮天。更由于在网上已实时直播,相关视频在社交网络得到大量转发。接着在今春北京驱逐“低端人口” 中勇敢发声而名噪一时的艺术家华涌先生在社交网络上也发出“紧急关注”,呼吁网友和国际社会关注。他表示担忧这位女士的安全。他说:相关视频已经在中国国内流传。他请上海的朋友多打听她现在的状况,弄清楚她的名字,“不要让她无声无息地消失”,“捍卫宪法,言论自由无罪。”

华涌先生的话非常正确。董琼瑶的这个行动如果发生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一个文明社会里,就只能是一件正常的小事。因为任何公民都可以表达自已的政治见解与诉求。既可以拥赞也可以批评政府,也可以批评执政党和国家元首。这是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囯家的宪法里都明文规定了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既然是“自由”,那么任何公民都有批评执政党、政府以及国家任何一位领导人的权利。这是我国神圣的宪法明文加以保护的。任何人也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另设“但书”条款加以限制。任何人也无权说别人是什么“妄议”。 而且在此还应指出的是,习近平主席在十八大后的2013年3月,郑重地向全国人民宣示: “中国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 本人高度赞赏、坚决拥护习近平主席这一表态。因此在董琼瑶这一事件上,有关方面应坚决遵照习主席的这一指示办事。决不可乱给董琼瑶随便罗织什么“寻衅滋事”,“ 煽动颠覆” 之类的罪名。谁这样作那就是在反对习主席。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似乎与习主席的讲话精神大相径庭。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南辕北辙。当天下午14时许,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透过推特与董琼瑶取得联系,她承认视频为她本人拍摄,并称当前暂时安全。但仅仅一小时以后,这位网名叫@feefeefly的姑娘发推称,“现在我的门外有人,一群穿制服的人。待会换好衣服就出去,我没有罪,有罪的是伤害我的人和组织。”真是大义凛然,临危不惧!此人随后即与外界“失联”。 而她的推特号也已消失,但相关视频仍在网络飞传。

行文至此,我耳边忽然响起了鲁迅先生《纪念刘和珍君》中那些沉重的话语“时光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董琼瑶不过就是和平而“徒手” 地表达了自已的一点政治见解,此外顶多是对当局有点不大“礼貌” 的批评。 然而中国的宪法上明文规定了要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习近平主席关于“中国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言犹在耳。-个正直善良的花季少女便从上海这个五光十色令世界眩目的大都会中,从人间“蒸发” 消失了。官方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更不可能有她的任何犯罪证据。而网上的“舆论导向员”(俗称“五毛”) 却已造出“流言”,说她是个“疯女人”, 把一盆侮辱人格的汚水泼向了董琼瑶。这时我耳边又响起了如泣如诉的声音:“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大概也是鲁迅先生的原话。至此笔者也似乎忽然明白,难怪鲁迅的文章要被逐出中学的语文课本。这不能怨谁,只能怨历史太惊人的相似了。只好委屈一下迅翁!

不过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董琼瑶是五毛所谓的“疯子”,当局就更没有理由如此大动干戈,而应立马放人。可是至今,有关当局装聋作哑,却让董琼瑶继续“被失踪”。 这是依法治国,还是有关部门没底气心虚。其实在这个事件中公权力根本就不应介入。唯一能向董琼瑶发难“问罪”的,只有那家广告公司。因为你污损了我的广吿画报,“我” 有权向你索赔。但这只是个民事纠纷,就像欠债讨债一样。当局根本无权动用警力去抓人。更应指出的是污损了画像不是政治问题,更不属刑事犯罪,最多就照价赔偿而已。而毛泽东大搞个人崇拜,大搞造神的年代却将二者混为一谈。污损一张毛泽东像便是“反革命”。 文革后这类冤案通通都被推翻了。今天在董琼瑶身上决不能再故伎重施乱整人。

最后笔者更坚信我们的民族不会成为衰亡民族。我们的民众正在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观指引感召下走向觉醒,并正在知行合一实践这些伟大的真理。董琼瑶这一事件意义既非同寻常,更具有代表性。说明现在的年轻人看似不关心政治,实际政治上并不糊涂。他们表面沉默,但心里明白是谁让他们生活得没有尊严,没有自由,且动辄得咎,连网络空间都受到限制,叫他们如何不生气?长江后浪推前浪,时间没有终止,勇士代代接力。1989年湖南三青年勇士敢向毛像执蛋泼墨,今天巾帼英雄做了同样的事。休言女子非男儿?谁云女子不英雄?!

2018年7月6日完稿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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