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大地从南到北出现了一波上街举牌表达诉求的公民运动。从这一波公民运动的诉求来看,南部、中部与北部还是有所区别的。南部以广东为中心的上街举牌,主要集中在两项诉求:其一是敦促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二是反对一党独裁,申张宪政、民主、人权与捍卫言论自由;中部以合肥为中心,民主维权人士上街举牌、静坐、甚至绝食,主要诉求是声援张安妮上学,维护异议人士子女的受教育权;北部以北京为中心,举牌则集中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主张教育平权。北京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举牌活动,早在许志永等人被抓捕前就明确将其纳入公盟组织的“新公民运动”,所以,北京的公民聚会和上街举牌活动称为新公民运动是没有争议的。而南方的公民运动显然具有鲜明的政治指向性和政治反对底色。
北京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新公民运动案,随着4月18日海淀区法院对丁家喜、赵常青、张宝成、李蔚等人的宣判,以及此前对许志永、袁冬上诉的维持原判而基本定案了。但考虑到一些地方,如湖北赤壁举牌而被拘押的黄文勋、袁小华、袁奉初与宜昌的刘家财仍然待开庭,江西新余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开庭后待判,广东人权活动人士郭飞雄仍遭拘押审查,安徽张林开庭待判,以及李化平、周维林、姚诚等待开庭的情况,应该说整个中国2013年因参与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声援安妮教育权的公民运动而遭到抓捕的人士,迄今大部分仍未结案。当然,如果从中国司法听命于政法委及其上级党委的情况来看,2013年这波全国性的公民运动被定性与被镇压应该来自公安部与政法委或更高层级的中央政治局的指令,可以确定是一次全国性的统一镇压行动。由于是全国性统一镇压行动,所以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宣判后,整个案件应该是尘埃落定了。至此,2013年这场被镇压的公民运动,也到了可以反思总结的时候。
一、2013年公民运动来自何处?
从2013年公民运动集中提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要求教育平等权”等诉求来看,核心是反对腐败与争取人权。而反腐败与争人权正是1989年爱国民主运动的三项核心诉求“反腐败、要民主、争人权”的内容。就此而言,2013年的公民运动本质上是八九爱国民主运动的历史延续。为什么在时隔四分之一世纪后,中国大地仍然要重复八九的诉求?这说明了:八九诉求在这片土地上依然缺失,八九诉求是中国历史无法跨越的门槛,八九的理想在这片土地仍然存在,追求八九理想的热血还在这个民族身体里流淌。 而25年前的八九爱国民主运动其实又是延续上世纪前半期世界与中国所追求的民主与人权的大潮。因此,2013年中国公民运动是世界民主大潮与二战后世界人权运动在中国的持续涌动,它的核心是人权意识的觉醒与追求民主宪政。
二、2013年公民运动形式与原则
2013年公民运动表现出了高度的理性,其行动严格遵循着世界先贤们反复总结探讨出的“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同时还严格遵守着中国现行的法制,自觉在行动中考虑到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从目前已经披露出来的整个从南到北的上街举牌活动来看,有着如下明显的特点:
其一、参加举牌者选择的场地都是开阔而不致造成交通问题的地方,可见参加举牌者事先就作好避免出现社会秩序混乱的问题。如其不然,这些参加举牌者到铁路车站,或者交通路口一拦,岂不是就将大量的人聚集了吗?但他们完全没有这么做;
其二、时间都非常短,在没有警察前往干预,也没有造成围观群众过多情况下,这些举牌者就自动散去。西单广场那次举牌也只是短短几分钟,警察前来在没有实施劝阻情况下而直接将人带走了;
其三、表达形式极为简洁明了,不涉及社会政体与权力问题;
其四、传播形式就是现场举牌后拍照上网,通过网络来向社会传达。从这些情况来看,2013年的公民运动在表达形式上只是从传统媒体走向街头举牌而已。
由于2013公民运动的高度理性与自觉,充分展示了参与者的社会责任与历史担当。同时,从目前作为发起组织2013年北京新公民运动的首要成员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他们在庭审的自辩与最后陈述中,都表达了参与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是呼应中央新领导上台后反腐的声言。参与新公民运动者主观上期待通过民间的呼应来强化中央反腐的决心,来表达民间对反腐的心愿与支持。同时他们也期待通过这种形式来唤回上世纪八十年代胡赵时期民间与官府的良性互动,修复民间与官府二十余年来被撕开的裂痕,重构政民互信关系。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采取的行动极其理性,主动避免可能带来的任何社会混乱问题,更没有主观要制造任何社会混乱,当然客观结果上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秩序混乱。所以2013年公民运动无论从诉求还是从表达形式来看,都是合法、合宪、合理、合情的。
三、镇压揭示了什么?
一场如此从目标上呼应新当权者反腐以促进中国改善人权,从表现形式上高度遵循和平、理性、非暴原则的运动,最后还是没能避免遭到当局全面镇压,这件事极为鲜明地揭示出了如下一些本质:其一、中国当局今天与25年前镇压八九爱国民主运动时期本质上完全一样,就是对民间任何表达都是持敌视态度,最后都无意外地选择了镇压;其二、反腐与改革被权力集团视为自家的私事,是权力集团的自我革新与完善,对此,权力集团不需要,也不允许民间来置喙,哪怕民众起来支持反腐的行动都不允许;其三、官府不接受民间一厢情愿的寻求互信与互动,官府只坚持自信与自动。
2013年公民运动遭到镇压后,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民间(包括知识界)对官府反腐与政改的言说严重质疑;中国新领导集团与民间裂痕被割开;中国社会一批坚持通过和平、理性、非暴力、合法途径来促进社会转型的人士被重创,而主张革命甚至暴力的声音从这次镇压中获得更多支持的理据,从而整个社会革命甚至暴力的气势日益强劲,也因此社会暴戾之气持续高涨,整个社会紧张气氛与恐怖气息在进一步漫延,社会危机在进一步加深。
四、镇压中是否潜藏变数?
从2013年公民运动遭到镇压的外表来看,中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中前景极为灰暗,公民社会成长将极为艰难。当然,如果仔细分析研判2013年这场对公民运动的镇压情况,从中可以发现当局在延续一贯不变的对民间表达的敌视与镇压中,还是有些许新的变化:
其一、如此一件被定性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极为简单的案件,当事人似乎无一例外地坦承自己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作为首犯的许志永、赵常青、丁家喜等,他们没有任何推脱,甚至在他们被抓前就公开表达了自己的所思所想及所行,也就是说这个案子事实非常清楚,但当局面对这么个清楚而简单的案子却整整拖了一年。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在折腾一年后才陆续开庭审理判决,当然到现在还有一些仍没有开庭或开庭仍未判决,这其中是否潜藏着一些别的可能变化的因素?这显然值得观察与期待;
其二、赵常青先生在被海淀法院判处二年半刑期后,在跟妻子会见时说“(判刑)比预想的要轻”。如果了解赵常青,就会发现这已经是他从八九民主运动以来的第四次入狱,而此前几次判刑入狱,显然赵常青没有这种比预想轻的感觉,甚至常常有比预想重的感觉。从八九之后25年来,历次当局对民间的全国性大镇压中,当局对视为首要的份子进行判刑时,刑期总是重于外界普遍的预估,而这次居然出现比预估的轻,这除了说明赵常青作好了更坏的打算,是否还有着一点可能的变数?这亦然是个需要观察的问题。
对于这次镇压2013年公民运动是否真潜藏着有别过往镇压的苗头,而这种苗头是否会成为未来历史的变数?这个问题大概在今后一两年内会有历史性的回答。
五、未来几年中国政治走向研判
2013年公民运动被镇压,虽然其中有值得关注与思考的些许可能的变数,但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社会基本走势已经由镇压而显露出来:其一、延续过往多年的“维稳”模式不会改变,可能在一段时期内当局也没有打算改变;其二、严控民间意见领袖,镇压一切可能的团体性非权力主导的行动。在打压了2013年公民运动后,接下来可能还会对律师群体、环保组织、宗教团体等进行一轮大清洗;其三、反腐会持续,民间能否参与取决于反腐与腐败双方力量角逐。如果说2013年镇压新公民运动可能存在的些许变量,或者显现出一点感觉“异常”的话,那就是反腐一方可能存在某种动摇过往固有模式的因素,而这种因素在触动既得利益格局情况下,会遭致全方位猛烈的反击,到时反腐一方会面临生死抉择,由此可能带来引进社会力量支持的需要,从而促使中国政治转型破局。
(转自2014年4月28日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