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湘银,江西宜春知名维权人士,年四十,捕前以电动车拉客为生,童年时被高压电烧伤双手致严重扭曲变形(双手均为四级伤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责任方(早年为地质部门现为宜春市国土局)多年拖延安置,最后又拒绝安置或赔偿,拖过了二十年诉讼时效期,致胡湘银丧失诉权,只能信访以求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上访期间曾遭北京警方刑拘一月,由此体味到互助维权之重要,遂常助人维权。数年来参与过诸多国内围观、声援,如“郑州十君子”案、山东薛xx被自杀案等,系宜春地区重点维稳人士,宜春当局视其为当地多起维权事件的组织带头者,难免“除之而后快”之欲。
今年8月22日傍晚,胡湘银在家门附近散步时突遭警方抓捕。胡本能地奋起反抗,持续约半小时,以致双手腕部血肉模糊。
警方宣布其犯有诈骗罪,理由是胡与两位公民代理人(胡湘银是案件代理人的介绍者)合谋诈骗某拆迁案委托人三万元代理费,但奇怪的是,只有他一人被捕。胡湘银认为这是宜春警方赤裸裸的构陷迫害,故愤怒拒绝讯问,一直零口供。羁押期间,警方曾讯问两次,均遭胡湘银怒斥,双方不欢而散。
警方拒绝向胡湘银出示任何证据,只宣称会做足其犯罪证据。(警方如此行事显见有先抓人而后罗织罪证之嫌)
被刑拘之初,胡湘银绝食六天,抗议警方滥权构陷。目前关押在宜春市看守所老弱病残号。
被羁押39日后遭批捕,并于12.1移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胡湘银认为其被捕的导火索是:之前响应某网友号召,联系数位宜春维权人士准备于8.24赴上海声讨某涉嫌欺诈经营的洗衣公司。8月22,胡湘银与数位维权人士同时被抓,其他人很快获释,只有胡湘银以诈骗罪被刑拘。显然,警方认为胡湘银是行将展开的上海行维权活动的组织者。
接受胡湘银家人委托后,我曾于2017.12.12和13日,两次会见了胡湘银,其陈述与外面朋友所述情况大体一致。2018.1.8,我再赴宜春检察院阅卷,印证了胡湘银所述基本属实。
胡湘银诈骗案,是一桩非常明显的构陷迫害维权人士案。刚刚一审庭审结束的福州访民群体寻衅滋事案,让我们领教了福州警方设计构陷访民时不惧法律和良知拷问的定力,胡湘银案显然也是一桩被炮制的冤案,只是相较福州十几位访民被共同寻衅滋事案,胡湘银案的制造要简单许多。
胡湘银家境贫寒,年幼的孩子在上学,妻子无业,父母多病。一位残疾访民,只因热心助人维权而身陷囹圄,对其家庭不啻雪上加霜。了解其身世和案情后,我的心情份外沉重压抑。
这世道,还能再坏一些吗?人心,能否善良一点?
隋牧青律师,20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