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记者王晶狱中病情恶化,当局不批准保外就医

王晶
公民记者王晶因她亲姐,在单位内的工作期间里,非正常死亡。而讨说法与维权!后因在网络上,帮他人和维权团体发布维权信息!于2016年4月20日被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据悉,现王晶家属她妈反映,她在狱中患脑瘤,病情恶化和严重,已经到整个一条腿麻木,行动困难!整个脸部也一半没感觉!嘴吧不能张开,饮食困难!病状及处境令人堪忧和危险!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危及生命!对此,她妈,姐都非常着急!并通过律师咨询后,马上在2016年11月月向监狱方提出保外就医申请!但多次遭到监狱方拒绝!更有甚者,还很荒唐的,向王晶她妈提出违法非份的要求。

也就是将由吉林政府一手制造的冤上加冤案,并用政治迫害的方式和手段,来打击报复上访维权群体,采用专政的残暴的刑事处罚手段,利用看守所和监狱,来残害最弱势的上访维权群体!这种人神共愤的行为,是人类有史以来前所未有!史无前列!

更为不可理喻和无法想象的事是,有他们一手制造的严重后果!还要让受害人来为他们的罪恶!买单!如要王晶她妈付出治病医疗的费用!而且已付给监狱一万元,治病检查!但他们不告知王晶的病情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又要家属付五万医疗费!受害人被政府迫害后,还要求受害人及其家属买鞭炮让加害人的地方政府放!那有这种道理和逻辑!真是岂有此理!
王晶本人无经济收入,她妈只有微博退休金!而且监狱方不让受害人保外就医!反而即不承担责任又要受害人买单,还不准,不告就医治疗结果!上述种种情况,足以证明吉林政府在自毁长城!自除,自消执政基础!以民为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相关条例之规定,其本人及家属现均已提交保外就医申请!

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前,上海维权人士再次呼吁广大媒体能特别关注!强烈要求吉林省政府,敦促吉林省女子监狱即刻准许王晶保外就医的请求!希望中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希望王晶能尽早得到保外就医,保证她的健康权及生命权,以使她的病情能得到妥善有效的治疗!

上海市维权人士们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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