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极右翼政党在欧洲政坛重新风生水起,被认为反映了“政治正确”观念在西方社会遭到了广泛的反感的厌弃。
的确,特朗普和欧洲极右翼在诸多政治敏感议题上的政策主张大都明显属于“政治不正确”的范畴,同样明显的事实是,美欧民意的天平已经开始向这些明显“政治不正确”的主张倾斜。这在四年前、八年前,还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欧美现在的大选、公投情形,如果说“政治正确”将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成为票房毒药,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对于重要公职的竞选人来说,适度挑战“政治正确”比严格遵守“政治正确”更能获得选民的青睐,则是不争的事实。
二
什么是“政治正确”?“政治正确”真的错了吗?为什么那么多的西方人士乐于嘲弄、勇于厌弃“政治正确”,将“政治正确”视为假道学、伪君子、“皇帝的新衣”,并将手中的选票投给明显“政治不正确”的候选人?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不太容易准确回答的问题。
狭义而言,“政治正确”是对公众人物尤其是对政治人物在政治立场、公开言论、公共政策方面的一套话语约束体系。它包含一套“正确”的话语典范和一套看似四平八稳的政治立场表述,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若干话语禁忌。广义而言,“政治正确”意味着对于西方主流社会、主流舆论所接受和奉行的价值观、政治观、道义观的认可和尊崇,并以此对公众人物的公开言行构成一种政治文化和公共道义上的软约束。
具体来说,西方所谓“政治正确”话语体系集中在种族、移民、原住民、少数族裔、宗教、女权、同性恋、残障与弱势群体、动物权利、民主化、全球化、自由贸易等议题上,它要求公众人物必须恪守不能说某些歧视性、冒犯性话语的道德禁令,比如对黑人某个历史名词不能说,对恐怖组织不能冠以某种宗教名称,对同性恋者、残疾人士和特殊职业者不能使用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妓女应该称做性工作者,人妖应该称做跨性别人士,甚至野狗也应该叫做流浪犬,否则就是“政治不正确”;而反过来,某些针对非主流族群或弱势群体的充满强烈族群平等主义和历史补偿主义的教育、就业、福利优惠政策则受到了“政治正确”观念的鼓励与庇护。
关于西方这一类“政治正确”观念,一方面,必须认识到,这一套号称“正确”的话语体系乃是建立在二战、冷战和反种族歧视、反殖民化、美国民权运动、经济全球化、移民自由化、民主“第三波”等历史事实和对其沉痛反省、深刻认知的基础之上。新纳粹言论、种族与性别歧视言论之所以被主流社会界定为“政治不正确”,是二战的惨痛记忆,是白种人贩奴、反犹、排华等黑暗历史,是人类长久以来男女不平等的过往错误所留给后人的历史认知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某种程度上,“政治正确”之具有基本正当性,在于它是平等、自由、公正、博爱等普世价值和人类良知的通俗版和大众版。
但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欧洲、美国的“政治正确”观念确有一些偏激的左翼化趋向,有时表现出上纲上线、好高骛远、死缠烂打、剑走偏锋,有时又显得表里相对、心口不一、流于形式、口惠而实不至,以至传统人士、白人主流族群真实地感到言论自由受到了侵犯,甚或遭受了“逆向歧视”而心怀愤懑,而黑人、移民、难民等非主流族群却也并未因“政治正确”体系的存在而获得其梦寐以求的平等和公正。
当今欧洲陷入了难民危机,在全球化中工作机会遭受损失的美国蓝领白人普遍对体制、对现状不满,这些状况对“政治正确”提出了挑战,客观上助长了目前反“政治正确”的潮流在欧美社会的扩散。
三
在意识形态光谱上,欧美“政治正确”主要属于左翼范畴。通常,民主党、社会党、工党更坚守“政治正确”。对于“人人生而平等”的追求,对于一个没有歧视、没有压迫、没有强制以至没有族别、没有国界的人类乌托邦大同世界的憧憬,一直是欧美左翼人士的远大政治理想。在政治哲学上,“政治正确”似乎是把法国大革命的平等、博爱理想过于放大,而极端化的“政治正确”则是把平等尤其是所谓“社会平等”人为拔高到了高于个人自由的地步所致。 追求平等与捍卫民主一样,在欧美理所当然属于“政治正确”。然而,承认每一个成人都有投票权和出任公职的权利,承认每一个人不论肤色、族裔、宗教信仰有何不同都应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取消阻止族群交融和阶层流动的各种法定界限,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人与人、族群与族群之间的“社会平等”与“经济平等”。在社会估价、自尊心、经济地位方面,人们追求平等的道路既艰难且漫长。
为了追求平等,有时候,西方舆论和政府的政策会倾向于采取某些令人反感的政治手段。如限制经济自由,限制遗产权,加强“再分配的正义”,如扶持非主流的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和公共福利,制定强制性的教育、就业优先政策。这些政策除了对市场自发机制和政府效率造成损害之外,对政策优惠对象之外的其他个人和群体也必然会造成权利和自由的净损失,却未必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优惠对象具有实质性的助益。也就是说,以效率、自由和权利为标准,欧美所谓“政治正确”的那些个具有强烈平等主义色彩的政策主张未必都是正确的。
四
平等与自由作为两项最重要的普世价值,平等是民主的哲学依据,自由是人性的终极依归,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张力。更一般地说,普世价值作为诸种价值并存的多元价值体系,诸善之间,善善相间,一善张扬,他善隐伏。过于强调某种价值主张而忽略他种价值,有可能求善得恶,适得其反。在这个意义上,对“政治正确”的话语体系和政策主张之平等维度进行适度的反省和调适是十分必要的。
不过,反省和调适“政治正确”是一回事,嘲弄、鄙弃以至否定“政治正确”,则是另一回事了。如果说,德国主流媒体为了维护“政治正确”而对科隆火车站的难民强奸抢劫暴行集体失声,遭到难民轮奸的左翼女青年为了维护“政治正确”而就轮奸案的社会后果向难民群体道歉,是“政治正确”走火入魔的荒谬悲剧,那么,新纳粹主义、民粹民族主义、白人至上主义在欧美的趋于活跃,特朗普总统“禁穆令”的匆忙出台,则是鄙弃、否定“政治正确”的必然后果。这种趋势不加阻止,假以时日,第二种后果也许会比第一种后果更加令人不能接受。资中筠女士以“伪君子”、“真小人”来区别美国人对待“政治正确”的两种不同态度,认为伪君子虽可叹、真小人更可恨,是极有启发性的看法。
五
严格说来,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政治正确”标准。在古代中国,敬天法祖、仁民爱物属于“政治正确”,于是,官僚阶层和精英人物竞相标榜仁义道德、礼义廉耻,虽然他们大都实际上做不到,因而落下“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之讥,但我们不能否认,儒家式“政治正确”本身,仍然是一种迫人向善的正约束。
笔者在翻阅突厥与回纥史时读到一块突厥古碑,它一面是唐朝皇帝御赐的汉文,表彰那位死去的突厥贵族多么仁德、多么慈孝,另一面是突厥文的颂词,记载的却是某时某地他杀死了多少人,某时某地又刺杀了多少人,显见当时汉、突两族“政治正确”的标准大相径庭,亦让我顿生对于儒家价值观的“光荣与自豪”。——不过,在此说中国儒家的好话,议突厥先民的
不是,在民族问题上好像又有点“政治不正确”了。
五四运动之后,儒家的仁义道德体系终于瓦解。“新中国”之后,崇毛爱党、阶级斗争甚至“三忠于、四无限”代替传统儒家价值而成为中国新的“政治正确”。至今日,中国官场和民间的“政治正确”已经道分两途,美国大选期间,《人民日报》也曾加入嘲弄美国“政治正确”的行列,但殊不知,当代中国人的“政治正确”标准比之欧美如今广受嘲弄的“政治正确”,仍有善恶美丑间云泥天壤之别。最高法院的周强院长敢于公开说出“向司法独立亮剑”这种既反政治文明且有违宪之嫌的恶劣言论,正是因为有一套异常丑陋的中共式“政治正确”标准在给他撑腰。中共严格管制下的互联网络不容许任何“妄议中央”的言论出现,却容许“留岛不留人,只要周杰伦”这样充满血腥仇恨的言论大行其道,也是因为有民粹民族主义、大一统国家主义的中国特色“政治正确”标准在背后作祟。
不独中国,在东亚各地,人们的“政治正确”标准比之欧美主流社会,也都还有不小的距离。比如,在偏右翼的日本,否认“侵略”、不承认“慰安妇”的言论往往不受本国舆论的谴责,至少这种谴责远远达不到欧美那样的“政治正确”的高度。在香港,对内地人、中国人带有强烈歧视意味的“驱蝗歌”、“支那”称谓竟可堂而皇之登上主流报纸的版面和立法会场合,说明经受民主化挫折的今日香港社会已陷入政治扭曲的复杂状况。(笔者高度不认同两位年轻的港独议员的宣誓方式,但亦不支持人大释法的中央政治干预。如果两位民选议员是在公众谴责和主流舆论批评的压力之下主动辞职,则说明香港社会是一个更符合普世价值的“政治正确”的良性社会。)
所以,在许多美国人、欧洲人对西方式“政治正确”感到很不耐烦并心生厌弃之际,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仍然对之抱以羡慕、景仰的态度,且坚定地相信:尽管西方式“政治正确”有某些偏激和不切实际之处,却依然是文明政治、美好社会的指针之一。 2017/2/16
转自:《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203期,2017年2月17日—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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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漫说“政治正确”
一
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极右翼政党在欧洲政坛重新风生水起,被认为反映了“政治正确”观念在西方社会遭到了广泛的反感的厌弃。
的确,特朗普和欧洲极右翼在诸多政治敏感议题上的政策主张大都明显属于“政治不正确”的范畴,同样明显的事实是,美欧民意的天平已经开始向这些明显“政治不正确”的主张倾斜。这在四年前、八年前,还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欧美现在的大选、公投情形,如果说“政治正确”将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成为票房毒药,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对于重要公职的竞选人来说,适度挑战“政治正确”比严格遵守“政治正确”更能获得选民的青睐,则是不争的事实。
二
什么是“政治正确”?“政治正确”真的错了吗?为什么那么多的西方人士乐于嘲弄、勇于厌弃“政治正确”,将“政治正确”视为假道学、伪君子、“皇帝的新衣”,并将手中的选票投给明显“政治不正确”的候选人?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不太容易准确回答的问题。
狭义而言,“政治正确”是对公众人物尤其是对政治人物在政治立场、公开言论、公共政策方面的一套话语约束体系。它包含一套“正确”的话语典范和一套看似四平八稳的政治立场表述,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若干话语禁忌。广义而言,“政治正确”意味着对于西方主流社会、主流舆论所接受和奉行的价值观、政治观、道义观的认可和尊崇,并以此对公众人物的公开言行构成一种政治文化和公共道义上的软约束。
具体来说,西方所谓“政治正确”话语体系集中在种族、移民、原住民、少数族裔、宗教、女权、同性恋、残障与弱势群体、动物权利、民主化、全球化、自由贸易等议题上,它要求公众人物必须恪守不能说某些歧视性、冒犯性话语的道德禁令,比如对黑人某个历史名词不能说,对恐怖组织不能冠以某种宗教名称,对同性恋者、残疾人士和特殊职业者不能使用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妓女应该称做性工作者,人妖应该称做跨性别人士,甚至野狗也应该叫做流浪犬,否则就是“政治不正确”;而反过来,某些针对非主流族群或弱势群体的充满强烈族群平等主义和历史补偿主义的教育、就业、福利优惠政策则受到了“政治正确”观念的鼓励与庇护。
关于西方这一类“政治正确”观念,一方面,必须认识到,这一套号称“正确”的话语体系乃是建立在二战、冷战和反种族歧视、反殖民化、美国民权运动、经济全球化、移民自由化、民主“第三波”等历史事实和对其沉痛反省、深刻认知的基础之上。新纳粹言论、种族与性别歧视言论之所以被主流社会界定为“政治不正确”,是二战的惨痛记忆,是白种人贩奴、反犹、排华等黑暗历史,是人类长久以来男女不平等的过往错误所留给后人的历史认知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某种程度上,“政治正确”之具有基本正当性,在于它是平等、自由、公正、博爱等普世价值和人类良知的通俗版和大众版。
但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欧洲、美国的“政治正确”观念确有一些偏激的左翼化趋向,有时表现出上纲上线、好高骛远、死缠烂打、剑走偏锋,有时又显得表里相对、心口不一、流于形式、口惠而实不至,以至传统人士、白人主流族群真实地感到言论自由受到了侵犯,甚或遭受了“逆向歧视”而心怀愤懑,而黑人、移民、难民等非主流族群却也并未因“政治正确”体系的存在而获得其梦寐以求的平等和公正。
当今欧洲陷入了难民危机,在全球化中工作机会遭受损失的美国蓝领白人普遍对体制、对现状不满,这些状况对“政治正确”提出了挑战,客观上助长了目前反“政治正确”的潮流在欧美社会的扩散。
三
在意识形态光谱上,欧美“政治正确”主要属于左翼范畴。通常,民主党、社会党、工党更坚守“政治正确”。对于“人人生而平等”的追求,对于一个没有歧视、没有压迫、没有强制以至没有族别、没有国界的人类乌托邦大同世界的憧憬,一直是欧美左翼人士的远大政治理想。在政治哲学上,“政治正确”似乎是把法国大革命的平等、博爱理想过于放大,而极端化的“政治正确”则是把平等尤其是所谓“社会平等”人为拔高到了高于个人自由的地步所致。
追求平等与捍卫民主一样,在欧美理所当然属于“政治正确”。然而,承认每一个成人都有投票权和出任公职的权利,承认每一个人不论肤色、族裔、宗教信仰有何不同都应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取消阻止族群交融和阶层流动的各种法定界限,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人与人、族群与族群之间的“社会平等”与“经济平等”。在社会估价、自尊心、经济地位方面,人们追求平等的道路既艰难且漫长。
为了追求平等,有时候,西方舆论和政府的政策会倾向于采取某些令人反感的政治手段。如限制经济自由,限制遗产权,加强“再分配的正义”,如扶持非主流的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和公共福利,制定强制性的教育、就业优先政策。这些政策除了对市场自发机制和政府效率造成损害之外,对政策优惠对象之外的其他个人和群体也必然会造成权利和自由的净损失,却未必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优惠对象具有实质性的助益。也就是说,以效率、自由和权利为标准,欧美所谓“政治正确”的那些个具有强烈平等主义色彩的政策主张未必都是正确的。
四
平等与自由作为两项最重要的普世价值,平等是民主的哲学依据,自由是人性的终极依归,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张力。更一般地说,普世价值作为诸种价值并存的多元价值体系,诸善之间,善善相间,一善张扬,他善隐伏。过于强调某种价值主张而忽略他种价值,有可能求善得恶,适得其反。在这个意义上,对“政治正确”的话语体系和政策主张之平等维度进行适度的反省和调适是十分必要的。
不过,反省和调适“政治正确”是一回事,嘲弄、鄙弃以至否定“政治正确”,则是另一回事了。如果说,德国主流媒体为了维护“政治正确”而对科隆火车站的难民强奸抢劫暴行集体失声,遭到难民轮奸的左翼女青年为了维护“政治正确”而就轮奸案的社会后果向难民群体道歉,是“政治正确”走火入魔的荒谬悲剧,那么,新纳粹主义、民粹民族主义、白人至上主义在欧美的趋于活跃,特朗普总统“禁穆令”的匆忙出台,则是鄙弃、否定“政治正确”的必然后果。这种趋势不加阻止,假以时日,第二种后果也许会比第一种后果更加令人不能接受。资中筠女士以“伪君子”、“真小人”来区别美国人对待“政治正确”的两种不同态度,认为伪君子虽可叹、真小人更可恨,是极有启发性的看法。
五
严格说来,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政治正确”标准。在古代中国,敬天法祖、仁民爱物属于“政治正确”,于是,官僚阶层和精英人物竞相标榜仁义道德、礼义廉耻,虽然他们大都实际上做不到,因而落下“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之讥,但我们不能否认,儒家式“政治正确”本身,仍然是一种迫人向善的正约束。
笔者在翻阅突厥与回纥史时读到一块突厥古碑,它一面是唐朝皇帝御赐的汉文,表彰那位死去的突厥贵族多么仁德、多么慈孝,另一面是突厥文的颂词,记载的却是某时某地他杀死了多少人,某时某地又刺杀了多少人,显见当时汉、突两族“政治正确”的标准大相径庭,亦让我顿生对于儒家价值观的“光荣与自豪”。——不过,在此说中国儒家的好话,议突厥先民的
不是,在民族问题上好像又有点“政治不正确”了。
五四运动之后,儒家的仁义道德体系终于瓦解。“新中国”之后,崇毛爱党、阶级斗争甚至“三忠于、四无限”代替传统儒家价值而成为中国新的“政治正确”。至今日,中国官场和民间的“政治正确”已经道分两途,美国大选期间,《人民日报》也曾加入嘲弄美国“政治正确”的行列,但殊不知,当代中国人的“政治正确”标准比之欧美如今广受嘲弄的“政治正确”,仍有善恶美丑间云泥天壤之别。最高法院的周强院长敢于公开说出“向司法独立亮剑”这种既反政治文明且有违宪之嫌的恶劣言论,正是因为有一套异常丑陋的中共式“政治正确”标准在给他撑腰。中共严格管制下的互联网络不容许任何“妄议中央”的言论出现,却容许“留岛不留人,只要周杰伦”这样充满血腥仇恨的言论大行其道,也是因为有民粹民族主义、大一统国家主义的中国特色“政治正确”标准在背后作祟。
不独中国,在东亚各地,人们的“政治正确”标准比之欧美主流社会,也都还有不小的距离。比如,在偏右翼的日本,否认“侵略”、不承认“慰安妇”的言论往往不受本国舆论的谴责,至少这种谴责远远达不到欧美那样的“政治正确”的高度。在香港,对内地人、中国人带有强烈歧视意味的“驱蝗歌”、“支那”称谓竟可堂而皇之登上主流报纸的版面和立法会场合,说明经受民主化挫折的今日香港社会已陷入政治扭曲的复杂状况。(笔者高度不认同两位年轻的港独议员的宣誓方式,但亦不支持人大释法的中央政治干预。如果两位民选议员是在公众谴责和主流舆论批评的压力之下主动辞职,则说明香港社会是一个更符合普世价值的“政治正确”的良性社会。)
所以,在许多美国人、欧洲人对西方式“政治正确”感到很不耐烦并心生厌弃之际,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仍然对之抱以羡慕、景仰的态度,且坚定地相信:尽管西方式“政治正确”有某些偏激和不切实际之处,却依然是文明政治、美好社会的指针之一。
2017/2/16
转自:《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203期,2017年2月17日—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