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的“宪政面馆”店主陈宗瑶与儿子陈志晓,去年8月因被指涉嫌妨碍公务罪而遭拘捕。案件本周二(24日)一审开庭,择日宣判。
怀疑因为“宪政面馆”的店面招牌惹来打击报复的浙江省乐清市维权人士陈宗瑶(又名陈晨)以及儿子陈志晓,被控“涉嫌妨碍公务罪”的案件周二(24日)一审开庭。庭审维持约1个小时就结束,择日宣判。
陈宗瑶的代理律师邬宏威表示,虽然审讯的过程不长,但是他们也能充分地提出了3点观点,最后检方对陈宗瑶作出半年到1年的量刑建议,陈志晓5到6个月的量刑建议。
邬宏威说︰“关于行政机关执法的正当性;另外还有一个是,关于所谓的陈宗瑶暴力抗法过程中,造成的财产伤害和人身损害问题;另外是关于执法令人受伤的问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必须达到2平方厘米才构成轻微伤,所以(执法人员伤情)鉴定里面说的轻微伤,也是有一定的问题的。”
若检方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通过,陈宗瑶父子有机会能回家过春节。
一直关注事件的福建维权人士孙涛对本台表示,他和数位声援人士打算旁听了解陈宗瑶案件的最新情况,可是却不给进去,因而他们只能在法院外等待。他又说,现场警察的维稳力度不是很强,没有对他们进行驱赶或抓捕。
孙涛说︰“我们大概有6、7个(声援者)进不去的,就是在外面等。因为我是最早进法院,没有说要甚么旁听证,我就进去了。结果说没有旁听证就进不去的,法院说已旁听席经满了,家属给了3个旁听。期间有一些便衣甚么的在控制秩序。”
前期担任陈宗瑶辩护律师的隋牧青认为,陈宗瑶和儿子被拘捕是一个报复行为,希望浙江法院能彰显法律精神纠正错误,释放他们。
隋牧青说︰“这个妨碍公务罪本来就是三年以内的刑期,最高也是三年,三年以下的都可以缓刑。我就觉得,这个案件肯定是完全不构成犯罪的,是因为在G20期间,他(陈宗瑶)没听话,国保就拿这个事情做文章,就起诉了他(陈宗瑶)。这种报复的意味太过于明显了。”
经营小生意的陈宗瑶多年来四处围观各种类型的民间事件,例如乐清寨桥村村长钱云会抗拆被车碾死一案、声援福州投毒案主犯念斌等等。他也参与过很多维权活动,因而成为当局眼中钉。
案件指出,陈宗瑶开的一家面馆,店面招牌由经济学家茅于轼亲笔题字“宪政面馆”命名,因此招致麻烦。2015年5月底,乐清城管以有碍巿容观胆为由,强行拆除“宪政面馆”门前的灯箱招牌,陈宗瑶父子为此与城管发生冲突,结果被传唤20个小时才被释放。
去年8月G20峰会期间,陈宗瑶因为不理会警方禁止他离家外出的命令,因此与儿子双双被拘捕,理由是他们涉嫌在1年前与城管的争执。
特约记者︰丁汶淇/责编︰石山/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