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江:連體面勞動的權利也被剝奪,我寧願在監獄度過餘生——工運者孟晗

「12.3」案中,孟晗最遲認罪、最後受審、獲刑最重,他相信組織工會是工人的權利,公權力不可被濫用打擊工人維權,抗爭的火線就劃在他立定的地方。

孟晗

2014年第一次牢獄之災結束後,孟晗曾說:「在維權的道路上,肯定要有做出犧牲,我已經為此做好了精神準備。」

一名不明身份戴着口罩的年輕男子,掄起一米長的消防斧,砸向一戶住宅的房門門鎖位置,砰!砰!砰!一人累脱力後,換身後的人。監控視頻顯示,80秒,40下。

另外兩位隨同的男子,分別站在樓梯的上方下方把守,偶有鄰居出來看動靜,便呵斥。屋內傳出接連不斷的「救命」呼聲。在喊聲中,三人離開。他們走後,樓上鄰居家小女孩下來,對着房門發了一會兒呆。

這是勞工公益人孟晗在廣東中山的家,兇險一幕發生在2016年5月7日晚上9點41分,屋內有孟晗年逾七十的父母,及女友悠悠。這是孟晗父親孟興雄此生經歷的最恐怖夜晚,當時兒子孟晗正被關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砸門的斧子是消防斧,屬輪船上必備,孟興雄和孟晗都很熟悉,孟父在港口工作多年,孟晗則16歲開始做船員。

砸門目的是騷擾逼遷。此前,家中已遭房東斷水斷電,封堵門鎖,不明身份人士上門威脅等。歹徒離開後,接到報警的當地升輝派出所和消防部門方才趕到,表示要「破門」,孟興雄擔心門被破開後晚上不能鎖上,有安全問題,要求白天再破。第二天一早,孟興雄自己嘗試用螺絲刀把房門擰開,警察沒來,兇手亦未被抓獲。

砸門前五個月,2015年12月3日,廣東省廣州、佛山兩地勞工NGO遭到嚴厲打壓,超過25名機構負責人、員工、志願者、工友等被帶走、問話,包括孟晗,以及他在「番禺打工族服務部」的同事曾飛洋、朱小梅、湯歡興等人,事件被稱為「12.3」勞工案。

砸門後一個月,2016年6月8日,孟晗、曾飛洋、朱小梅、湯歡興,被一併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26日,曾、朱、湯三人被宣判,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四年執行。一直未認罪的孟晗,被另案處理。

他又堅持了一個多月,11月1日認罪,兩天之後的11月3日,孟晗案在番禺區人民法院開庭,即日宣判獲刑一年九個月。儘管對案件結果有所準備,但是對孟晗認罪並被判實刑,女友悠悠(化名)還是「懵了」。

從「工人階級老大哥」到「進城務工者」

孟晗1962出生在湖北宜昌,16歲開始在船上做水手,先是跑港口內部的交通船,遠一點去過長江中下游的九江、南京等地。彼時三峽工程尚未正式進入建設期,長江波瀾壯闊,險灘暗藏。

90年代,內地興起下海潮,不安分的孟晗辭去工作,此前他已解除婚姻,在家裏自然掀起一場硬仗,但家人終究未能阻止。同在航運系統工作的父親孟興雄承認,對兒子孟晗了解不多,最初以為孟晗會像他一樣,在同一個單位工作直到退休。

「東西南北中,發財在廣東」。這句俗語如今已經沒多少人會提起,卻是上一個年代的寫照。孟晗南下廣東之後,做過各種生意,包括販賣茶葉香煙等,都賠了錢,最後不得不去一家物業公司當保安。從社會主義「工人階級老大哥」,「淪落」到了市場經濟下的「進城務工者」,基本權利難以得到保障,個人命運更無法由自己掌握。

「政府必須停止濫用公權力打壓維權工人,在維權的道路上,肯定要做出犧牲,我已經為此做好了精神準備。」

擔任物業公司保安隊長的孟晗,因為替偷東西的手下小弟承擔責任,遭到開除。之後不久,他找到了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保安工作,並從這裏走上了勞工維權之路。

這家醫院的護工及保安當時已經忍受了十多年的不平等待遇:未簽訂勞動合同,同工不同酬;異地購買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加班費的計發基數按最低工資標準;帶薪年假規定未按法律規定實行;「以罰代管」,以保安工人違紀為由扣罰工資。護工和保安們先後去廣東省政府、省衞生廳、省中醫藥局、廣州中醫藥大學、省總工會尋求解決,皆未果。最終,2013年8月19日,孟晗帶着13位保安爬上醫院門診樓的高台雨棚,拉起橫幅,散播傳單,結果他是被帶至派出所,被起訴,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刑九個月。

這次牢獄之災並沒有嚇退已經年過五十的孟晗,反而讓他在勞工維權界嶄露頭角。他開始到中國大陸第一個勞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務部」實習,從事組織化的勞工維權工作。「政府必須停止濫用公權力打壓維權工人,」2014年出獄之後的孟晗曾這樣說,「在維權的道路上,肯定要做出犧牲,我已經為此做好了精神準備。」

2014年夏天,廣州大學城220多名環衞工人不滿安置問題,罷工抗議,「打工族」亦介入,機構化的培訓、權利倡導、組織集體談判,讓孟晗積累了經驗,他也在那時,迎來了勞工維權生涯中最燦爛,代價也最沉重的一仗。

利得鞋廠罷工:最漂亮的最後一仗

在環衞工罷工前幾天,2014年8月17日,七八個番禺利得鞋廠的工人找到了「打工族」。
當年1月份開始,鞋廠傳出要從番禺搬遷到大約50公里外的佛山大瀝,但是廠方並未知會工人,工人們察覺到,廠方正在減少本廠訂單生產、減少計件工資收入,以此逼迫工人自動離職,規避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工人們來找「打工族」,是擔心搬廠會產生後續問題,不知道會不會有搬遷補償,如果工人不想隨廠搬遷怎麼辦。也是在這次談話中,這些工人第一次了解到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概念。

孟晗自己就是從工人堆裏出來的,他告訴工人們,工廠關閉之前可以拿到哪些補貼,他們本應享有什麼權益,現在要如何去爭取,投訴、仲裁、訴訟、集體談判等方式各自有什麼利弊——因為廠方通常不履行完整的用工手續,多數工人拿不出勞動關係、廠牌合同、工資條、社保清單等完整證據;如果走司法程序,則往往要拖上一年半載,工人個體力量微弱,禁不住拖;最後,工人自己選擇了集體談判。

接下來,孟晗與朱小梅、鄧小明、湯歡興等「打工族」的同事到工廠附近,做具體動員。有熱情的工人,可以報名自願做聯絡員;工人自己選出代表,與資方進行談判;其餘的工人,每人交二十塊的「團結基金」,作為工人代表被抓後的家人生活費。孟晗自費開通QQ會員,建立若干五百人QQ群,不間斷分享信息,包括自己的抗爭經驗。

孟晗那時狀態是:兩眼放着光,整夜不睡覺,全身心撲進去,還有工友長時間住在孟晗家裏,冰箱裏塞滿各種食物,孟晗既像大哥,又像「保姆」。

孟晗及「打工族」的同事均認為,這一切工作,都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框架內進行的,該法明言,工人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當時,孟晗在「打工族」只是實習狀態,沒有穩定收入,生活要靠女友悠悠支撐,但悠悠回憶,孟晗那時狀態是:兩眼放着光,整夜不睡覺,全身心撲進去,還有工友長時間住在孟晗家裏,冰箱裏塞滿各種食物,孟晗既像大哥,又像「保姆」。

2014年9月到11月,「打工族」協助利得工人召開了五次工人代表座談會,一次工人大會。11月底開始,工廠分批叫工人簽訂不合理的變更合同,並無補繳社保、補發加班費、高温津貼、帶薪年假補貼、產假補貼等多年積欠的款項。工人們的憤怒終於在12月大爆發,6日凌晨,手縫組率先提出要罷工,孟晗在QQ群通知其它組呼應,引發了全廠大罷工。

至2015年4月25日,因工人代表分化、廠方違背補償補貼的承諾,利得鞋廠工人共罷工三次。「打工族」協助工人組織糾察隊,維持秩序,防止出現情緒過激。孟晗是「打工族」派出的顧問,湯歡興則自己徵集工友簽名成為顧問,兩人為工人代表與廠方談判提供支持。
12月罷工開始後,當地派出所介入,分批傳喚工人代表和積極分子錄口供。孟晗則全程被「國保」(國家安全保衞警察)緊盯,數次進出派出所。到2015年4月的第三次罷工期間,4月19日,鞋廠工人大會召開時,孟晗被抓進派出所,工人堵在派出所外面大喊「放人」,被轉移到番禺基地的孟晗隨後獲釋。4月21日深夜零時15分,曾飛洋家門被不明身份人士撞擊。22日早上至23日夜間,孟晗家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士堵在門口,被斷電,孟晗困於家中,後再次被工人救出。

近半年的艱苦和承受的種種危險沒有白費,利得鞋廠2700多名工人最終拿到了全部的補償,補繳社保公積金、工齡補償、加班津貼、帶薪年假補貼等,共計9000餘萬。

深圳勞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段毅認為,利得鞋廠工人罷工,是南方勞工運動中「最漂亮的一場戰鬥」。這也是孟晗到「打工族」工作後,全身心投入的第一場活動,也是最後一場。
利得罷工結束之後,孟晗陪同剛做完乳腺癌手術的女友悠悠,一同外出開會、遊歷。2015年9月,兩人回到中山——孟晗與前妻的兒子在這裏工作——孟晗租下一套房,接父母過來,打算自己在中山做起勞工服務機構,同時孝敬老人,讓他們安度晚年。

直到3個月後孟晗被抓,房子的窗簾也才剛剛掛上。

「12.3」暴風雨:被逮捕、被「揭黑」、被騷擾

在中共領導的工人組織眼中,孟晗他們的「維權」,是一種「奪權」。

2015年2月,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李玉賦公開表示,「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加劇,妄圖以勞動關係為突破口,通過一些非法勞工』維權』組織、』維權』人士與工會爭奪職工,破壞工人階級隊伍的團結和工會組織的統一。」

實實在在的打擊很快就落到了孟晗和他的同行們身上。

2015年12月3日,孟晗在中山被刑事拘留,同時被拘的還有在「打工族」工作或曾經工作過的曾飛洋、朱小梅、彭家勇、鄧小明,罪名均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湯歡興失聯,佛山「南飛雁」工傷維權機構負責人何曉波也被刑拘,罪名是「職務侵佔」。這七人被刑拘外,被帶走問話的相關勞工NGO人士,超過25人。

這場風暴被稱為「12.3」勞工案。

2016年1月8日,何曉波、曾飛洋、朱小梅、孟晗四人,分別被以上述罪名批捕。1月7日,彭家勇、鄧小明獲准取保候審,湯歡興失聯37天後與外界恢復聯繫;2月1日朱小梅獲准取保候審,4月7日何曉波獲准取保候審。6月8日,曾飛洋、朱小梅、湯歡興、孟晗四人被起訴。

與司法手段並行的,是內地頂級官媒領銜的「搗碎光環」和「揭開黑幕」。

2015年12月22日,曾飛洋、孟晗等人被拘留近20天時,大陸官媒中央電視台、新華社同時出手,央視《朝聞天下》以24分鐘的內容呈現曾飛洋「罪案調查」,新華網發布署名「鄒偉」的文章,《揭開「工運之星」光環的背後——「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主任曾飛洋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調查》,指「打工族」是非法組織,以「免費維權」為幌子、長期接受境外組織資助、在境內插手勞資糾紛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踐踏工人權益,並強調曾飛洋男女關係混亂,組織賬目不清。文章又稱何曉波創辦的佛山「南飛雁」為「打工族」的下屬機構。

「新華視點」記者稱走進專案組,面對面採訪犯罪嫌疑人以及辦案民警,然而當時,被捕的數人是要被移送審查起訴,還是獲准取保候審,抑或應該無罪獲釋尚無定論,更未進入唯一有資格將嫌疑人正式定罪判刑的庭審階段,但「新華視點」的記者已經在「逐漸揭開深藏幕後的真相」,未審先判。

孟晗父親孟興雄多次報警,當地升輝派出所民警一開始態度友善,但總在接到「神秘電話」後,告知孟興雄事情無法解決。面對派出所不作為態度,作為多年共產黨員的孟興雄,第一次對自己的信仰產生懷疑。

2015年12月25日,「南飛雁」發布公開聲明澄清鄒偉稿件中的不實內容,指其「嚴重損害了『南飛雁』的公眾形象,踐踏名譽」。2016年1月25日,「南飛雁」以快遞的方式,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對鄒偉提起民事訴訟。

2016年4月,曾飛洋母親就「名譽侵權」向廣州市白雲區法院起訴新華社、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番禺區公安分局,但起訴最終未被受理,曾飛洋家屬卻遭到廣州國保(國家安全保衞警察)騷擾,國保強行進入曾父病房,要求曾母撤訴,曾母最終在今年「五一」勞動節妥協。
同樣遭受壓力的還有孟晗家屬。2016年2月起,孟晗在中山租下的房子先後經歷了斷水斷電,租約未到期就遭到房東陳子斌逼遷,不明身份者上門威脅……孟晗父親孟興雄多次報警,當地升輝派出所民警一開始態度友善,但總在接到「神秘電話」後,告知孟興雄事情無法解決。面對派出所不作為態度,作為多年共產黨員的孟興雄,第一次對自己的信仰產生懷疑。最終,不堪騷擾的孟家人在5月下旬決定搬離中山。在廣州暫避一段時間後,孟晗父母回到惠州女兒家中。

拒不認罪:「不願意昧着良心和道德向他們妥協」

鐵窗外,家人無辜受牽連,鐵窗內,被捕者會見家人、聘請律師的權利全然得不到保障,連通內外的,只是一份份令人莫名的「不請律師承諾書」「解聘律師聲明」。
2016年1月,何曉波的妻子楊敏接到自稱佛山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口頭通知,何曉波在看守所內已簽了「不請律師承諾書」,楊敏與律師葛永喜均對其真實性表示懷疑。楊敏遞交對新華社記者鄒偉的起訴書之後,2月22日元宵節,警察以「監視居住」的名義住進家中,楊敏與外界失聯二十天。

2016年2月,曾飛洋傳出消息,解聘家人為他委託的成準強律師。2016年5月底,曾飛洋認罪後,才得以會見警方制定的律師和家人委託的陳進學律師。在會見中曾飛洋告訴陳進學,「辦案人員將錄小孩的視頻給我,以及我妻子受騷擾的情況告訴我,還告訴我現在肯定見不到律師,就讓我減少影響,我為了減少他們對我家人的騷擾,就(發了不會見成準強律師的聲明)」。

但7月12日,曾飛洋的家屬收到了一份按了五個手印、落款為「曾飛洋」的聲明書:「經本人謹慎考慮,決定解除陳進學律師的委託關係,從解除之日起不會見陳律師,感謝陳律師之前的幫助。特此聲明。」

「由於我的案子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我也不願意昧着良心和道德向他們妥協……就此事而言,我問心無愧。」

孟晗是「12.3勞工案」中最早可以正常會見律師的當事人。2016年2月19日,孟晗被捕兩個半月,律師燕薪兩次申請會見未果後,終於得以與孟晗見面。5月31日,孟晗簽了案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告知書。之後,律師曾傳出孟晗口信,在向家人表達歉意的同時,孟晗堅信自己無罪,「由於我的案子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我也不願意昧着良心和道德向他們妥協……就此事而言,我問心無愧。」

但到了8月,不願妥協認罪的孟晗也在與辯護律師覃臣壽會見時,當面提出解除委託,覃臣壽稱孟晗承認受到了壓力,但不願細說。最後,由燕薪、王勛律師為孟晗辯護。孟晗雖然可以會見律師,卻不能會見家人,女友悠悠數不清去了多少次看守所,也只能盼着早一點聽到律師帶出來的消息。

9月26日,曾飛洋、湯歡興、朱小梅案在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開庭,孟晗因未認罪,「另案處理」。之後,國保繼續騷擾孟晗家人。10月30日,自稱廣州「預審大隊王隊長」的人,帶着「六七位協助辦案」的年輕男性,來到孟晗父母住所,要他們勸說孟晗認罪,儘早了結案件,並提出開庭時派專車接送二位老人去法院旁聽,但遭到了孟晗父母的拒絕。
孟晗堅持到了11月1日,認罪兩天之後,他的案子也在番禺區法院開庭,即日被定罪和宣判有期徒刑21個月,孟晗當庭表示不上訴。辯護律師燕薪在社交媒體發布狀態,「這個案件,一波數折,結果突然而至,過程心累無比。作為辯護人,我理解孟晗面對的壓力,並尊重他的選擇。律師獨立發表了主客觀方面均不構成聚眾擾序罪的辯護意見,但法庭未予採納」。
2013年第一次被判刑時,在法庭陳述中,孟晗曾說,「作為當代中國的一位老工人,連體面勞動的權利也被剝奪,我寧願選擇在監獄度過我的餘生。」這句話,在孟晗於「12.3」勞工案中再次被捕後,廣為流傳,一語成讖。

「打工族」興衰:5年前也曾有過短暫的春天

孟晗工作過的番禺「打工族文書服務部」成立於1998年,是珠三角地區勞工NGO的先鋒。
「打工族」成立當年,內地大約9500萬「農民工」,近半進入了廣東省。這些農民工大部分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主要是衝着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四分之一多的廣東工資去的。他們人在城鎮,戶籍卻留在故鄉農村,「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城鎮只是他們出賣勞動力以換取較優經濟報酬的地方,而非安身立命之地,住房、教育、醫療、就業等基本保障無從談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也相當有限。中國在改革開放中成為「世界工廠」,作為改革開放橋頭堡的珠三角吸引各種資本建廠的同時,勞資衝突也隨之而來,「打工族」這樣的服務勞工、教育維權的NGO應運而生。

「打工族」的創立者廖曉峰本身是一名來自四川的打工仔,為幫工友討工傷賠償自學法律,後為了更多工友提供文書和法律服務而成立「打工族」,收取低廉的服務費。「打工族」草創時,廖曉峰求才於曾飛洋,當時曾飛洋從華南師範大學政法系畢業才兩年,在律師事務所處理過一些工人維權案件,關注勞工權益,兩人一拍即合,曾毅然從律所辭職。但很快,廖曉峰就因為壓力離開了「打工族」,留下曾飛洋獨力支撐,直到4年後的2002年,「打工族」才開始有相對穩定的資金支持,也得以正式轉型為NGO,不再向求助的農民工收費。
20世紀90年代末到21世紀初,廣東省曾在流動人口的權利保障方面開全國風氣之先。2003年孫志剛案,直接引發收容遣送制度的廢除,流動人口的人身自由得到保障。之後,工人對經濟權利的尋求,似乎並未受到過多阻礙。2010年,佛山南海區的本田工廠大罷工,工人連續28天罷工,據估算每天經濟損失為2億,最終工人的加薪和重整工會訴求初步達成,被認為開啟了中國工人維權新局面。

2012年,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提倡社會管理創新理論,社會組織發展迎來「春天」,

「打工族」幫助孵化了多家勞工NGO;不少社會組織得以在民政局註冊;「南飛雁」與佛山政府合作的購買服務項目也順利開始;廣州女工機構「向陽花」在註冊時也得到街道辦的大力支持。

2010年,時年36歲、三分之一的人生都投入了「打工族」的曾飛洋,還能登上廣州市委宣傳部主辦的《南風窗》雜誌,說「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發展」,更在2012年被《南方都市報》主辦的「責任中國公益盛典」評為「年度公益人物」,頒獎詞說,「他在媒體發表了300多篇各類打工族維權與教育文章,14年來接待了約8000多人次尋求法律諮詢的來訪者;接聽的諮詢電話平均每天15人次左右;他與同事為3500多人次外來工提供了個案法律輔助或個案代理。他以民間努力改善了勞工權益保護狀況」。

2011年底到2012年,被稱為珠三角NGO發展的「黃金時期」。 但事實上,來自官方的打壓,從未間斷。2012年,深圳 「小小草」、「手牽手」等十餘家勞工服務機構遭遇逼遷和關停,彷彿一陣「倒春寒」。而彼時的曾飛洋,亦全然不知3年之後的12月3日,他會因為決心投入一輩子去做的正義的事而被捕、入獄、獲刑。

「作為當代中國的一位老工人,連體面勞動的權利也被剝奪,我寧願選擇在監獄度過我的餘生。」

2015年,內地經濟繼續下行,珠三角再度陷入閉廠潮,產業升級壓力迫在眉睫,中國智造、大數據、互聯網+等政策推動着「機器換人」,勞資糾紛頻頻爆發,當局對勞工NGO則持續打壓。何曉波的佛山「南飛雁」面臨關停壓力,「南飛雁」是佛山最早的工傷服務機構,而且順利進行過若干「政府購買服務」,卻在2015年中被民政部門評為年審「基本合格」,若兩次得「基本合格」便會被註銷。2016年11月,何曉波取保候審半年多後,「南飛雁」被正式註銷。

勞工NGO受壓同時,群體性勞資衝突事件飆升。根據《中國勞工通訊》的統計,2011年,中國大陸發生了185起群體性勞工衝突事件,2014年發生了1300多起,到了2015年,罷工等形式的勞資衝突更增加到2944起,短短數年內飆升10倍。2016年上半年,大陸共出現了1454起抗議事件,比去年同期高出18.6%。《中國勞工通訊》的工作人員表示,數據統計來自大陸公開的社交媒體,很多消息甫一發出便遭刪除,亦有很多消息發在更私密的「微信朋友圈」,外界無法獲知,故此統計數據只體現趨勢,而實際數字,「只多不少」。
前路茫茫:工運會否走向政治化?

曾飛洋被判緩刑後,9月26日下午離開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安排「出外靜修」,10月10日回到家中,每日佩戴黑色手錶,作為控制行動範圍的追蹤器。接近曾飛洋的朋友表示,他處於緩刑考驗期,對會客有具體要求,會見境外人士及記者需要批准,「關於我們的案件,目前受限制,不評論,歷史終將有公論」。

同樣處在緩刑期的朱小梅,擺起了地攤,賣兒童鞋。與他們同在「12.3」被拘的同事鄧小明、彭家勇,關押37天後獲釋。離開看守所後,鄧小明先是擺地攤,賣衣服賣鞋子,現在婚慶公司做「一線勞力」。彭家勇亦無生計,開起了微店,也是賣鞋。

在這些「勞工NGO黃埔軍校」的舊日骨幹身陷囹圄、凋零散落的同時,宣言要「依法治國」的當局風風火火地繞着公民社會布織起一張法律大網。

2016年4月,《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加上已經實施的《慈善法》、《國家安全法》,加在NGO頸上的「追蹤器」越來越緊。公益界資深人士稱,多家國際機構將在2017年面臨縮小在華辦公規模,甚至計劃撤出中國。同屬於公益機構的勞工維權機構,前途也不樂觀。

「12·3」案後,勞工機構難以再直接介入工人集體維權。2016年5月,沃爾瑪在中國門店推行「綜合工時制」,引發工人抗議。而抗議行動的協調人,以「工人聯誼會」的形式進行活動,無法再公開用工人代表制推動集體談判的方式。

內地當局針對勞工維權機構負責人的司法打擊,也出現了升級的前奏,罪名已不止「12.3」案的「聚眾擾亂公共秩序」。

刘少明

2015年5月30日,勞工維權組織「工維義工」負責人劉少明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尋釁滋事」,後被正式批捕,罪名卻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劉少明曾積極參與2014年廣州大學城環衞工人罷工事件,他亦是「南方街頭」舉牌抗議運動的活躍維權人士。今年4月15日,劉少明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劉少明的代表律師吳魁明表示,檢方指控劉在網絡上發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信息,又指劉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被判「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成立,是累犯,要從重處罰。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與劉少明案相比,曾飛洋在看守所被審訊時的主題,並未涉及去年「709」等打壓維權律師的案件,「12.3」勞工案也未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系列罪名。「中國勞工通訊」負責人韓東方表示,「12.3」案一開始來勢洶洶,但最終判決結果比他預想得要輕,可見「中共並未向工人階級全面開戰」。

在深圳從事勞工服務工作的馬嶺(化名)表示,對他來說,最難過的一刻,是聽到曾飛洋、孟晗等人認罪的消息。

數位勞工學者分析判斷,內外交困之下,當局出於維穩目的,將進一步打壓維權力量。勞工學者王江松認為,未來的勞工運動,必須與民主運動相結合,而結合的具體時機,尚難以判斷。

過去,以劉少明2014年參與環衞工人罷工為例,當時工運人士尚與民運人士刻意保持距離,原因之一是勞工運動以經濟訴求為主,工運者不希望因為民運人士的參與,而給維權工人增加風險、增加犧牲。

韓東方則認為,90年代,除了政治反對,民間抗爭力量沒有其它話語來承載,「民運」這樣充滿冷戰色彩的詞是無奈選擇。他相信中國的未來會走向社會民主主義,實現勞資和諧,工人運動會成為重要推動力量,且不僅限於政治反對運動。

勞工學者潘毅認為,勞工NGO雖被打壓,工人運動仍持續高漲,罷工事件,會有工人自組織、鄉村熟人網絡等模式維繫,且這種網絡一直存在。被打壓的維權型機構,短期內無法恢復工作,面臨轉型,可能轉入地下,做低調的工人社區服務。長期來看,工人運動必將走向政治化,但目前難以判斷。

面對這一現狀,在深圳從事勞工服務工作的馬嶺(化名)表示,「怎樣讓自己更好地適應工人運動,每個團隊有不同方案吧」。對他來說,最難過的一刻,是聽到曾飛洋、孟晗等人認罪的消息。已有「前科」、具備應對審訊經驗的孟晗,也在最後關頭認罪,足見壓力之強大。

韓東方亦表示,「他們認罪時說的那些話,我一個字都不相信」。他猶記得,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見到孟晗,聽他說起在長江輪船上工作的經歷,而自己說起當年在火車上工作的情景,「感覺像失散多年的兄弟」。

在開庭照片中,不過40出頭的曾飛洋,頭髮全白,而在近期發布的照片中,他的頭髮染回了黑色。眼下,曾飛洋覺得「艱難形勢更甚」,但仍希望「勞工界早日從『12.3』案件中走出來,直面恐懼,紮根社群,繼續前行」。

今年9月底,悠悠奔走憂慮,密集見律師,打聽被單獨另案處理的男友孟晗的最新狀態。夜裏12點多,在回家的出租車上,這個語速極快、外表堅強的廣州女人,在副駕駛位置默默流淚,肩膀微微聳動。我問她會如何看孟晗案子的結果。她回答,勞工維權工作是孟晗的人生價值所在,雖然不希望他再失去自由,但「除了支持,還能怎麼辦?」

孟晗在開庭前認罪,悠悠至今還是覺得吃驚,「不像他的風格」。無論如何,如今案件宣判,也算是有了結果,「晚上能睡着覺了」。

转自:端传媒

本文发布在 公民人物, 公民评论,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