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曾为受害者代理08年的毒奶粉案。摄:Imagine China
8月4日,“709大抓捕”事件核心人物、维权律师周世锋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没有异议,不上诉。这是“709大抓捕”一周年后,继翟岩民、胡石根后的第三起判刑案件。
周世锋现年52岁,系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而在“709大抓捕”中,与锋锐律师事务所相关的至少有15人。周世锋也因此被视为整个案件中最核心的人物之一。
这种严重的政治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过去只用在组建政党的人身上,现在被用在更广泛的民间社会行动者身上,这显示了在习近平统治下的短短三年里,行动的空间大大缩小的程度。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中国问题研究员Maya Wang曾对纽约时报表示
控方指,周世锋“长期受到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形成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并自2011年以来以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热点案件,多次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滋事。据法院公布的周世锋自书材料,周世锋称其吸纳“死磕派”律师和推手,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中攻击政府及司法体制。
在去年大搜捕后,新华社曾发表报导,指被捕的律师通过“炒作”案件、利用“访民”制造声势等方式妨碍司法,包括试图引起国际社会关注,来谋取个人利益等。
控方还指,周世锋与胡石根、翟岩民、李和平等人组织聚会,维权律师、访民、“地下教会”人员和劳工维权代表均有出席,讨论颠覆国家政权理论。
天津二中院于8月3日晚曾通过微博发布周世锋的手写申请书,周两次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不希望家人到场旁听庭审。周世锋还写道:“我真诚地认罪悔罪。”
我给司法机关、政府制造了麻烦,引起了外国使馆及NGO负责人的兴趣,他们积极拉拢我,是想利用我们继续冲击法院审判,冲击整个中国的审判秩序和其他司法制度,给中国政府制造麻烦。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法庭上公开的周世锋自书材料
周世锋曾代理多起维权案件,包括2001年石家庄爆炸案、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案等;2015年,与“死磕派”律师杨金柱、杨学林成立“聂树斌案律师独立观察团”,欲出资800万人民币建立“中国律师维权基金”,以向全国各地受迫害律师家属提供资助。
“709大抓捕”中的其他涉案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中,维权律师翟岩民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中国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维权律师李和平则同是被指“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将另行审理。
(据端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