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14:33,葛永喜律師在社交媒體(微信)上發佈與中國領導人及巴拿馬文件相關的改圖,圖片中有3名中國領導人,且配以文字“巴拿馬的河水,真的好深!”以及“摸著石頭原來是過巴拿馬河!”。
當日23:53,葛永喜律師發佈消息:“公安局突然上門,不知道什麼目的,請關注。”葛律師的家人對外透露,5名便衣公安上門,稱其發佈的帖子於網上影響極大,稍稍問話並未作出任何手續就將其扣押,臨走時告知他們是佛山市南海區鹽步派出所的公安。
4月15日淩晨3時許,鹽步派出所以0757-85797110電話通知葛永喜律師家人,承認帶走葛永喜去問話。
截至4月15日12時,葛律師仍未得釋放。陳進學律師正啟程前往佛山市鹽步派出所會見葛律師。
佛山市鹽步派出所電話:86-0757-85775292, 86-0757-85797110
《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第23條:“與其他公民一樣,律師也享有言論、信仰、結社和集會的自由。”
葛永喜律師曾代理的案件(部分):唐荊陵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廣東勞工維權人士何曉波案、廣東維權人士孫德勝案等。
(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