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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中国的毒疫苗受害儿童与家长。 (法新社)

89名中国律师自山东问题疫苗案后自发成立志愿律师团,为受害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呼吁建立国家疫苗保险补偿制度。近日,律师团中的律师透露遭到当局警告,要求放弃介入疫苗案。

来自19个省的89名律师在山东问题疫苗案后组建律师团服务受害者家庭,并发布了《“问题疫苗”受害者索赔指南》。近日,他们再次发出公开信,呼吁建立国家疫苗保险补偿制度,并允许山东问题疫苗案的受害家庭采取集体诉讼等手段维权。

律师团成员北京律师余文生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公开信发出后,成员纷纷受到当局警告,但他并不惧怕打压:

“警告有不同的方式,司法局也找了我,对其他的律师告诉他们不要参与这些疫苗案件。我想是怕我们参与维权的话,有可能把很多事情给揭露出来。我们在做好事,但当局不希望我们做,即使是做好事也要当局去做,但我们看不到政府在主导这件事情。我已经不再害怕政府再给我什么打压,酷刑和死囚牢我都坐过,还怕什么。”

记者:“除了你之外你们疫苗律师团还有多少人受到当局的警告?”

余文生:多少人受到警告我不太清楚,但知道有人受到警告。可能还会有人受到,但有可能受到警告但不说。”

余文生表示,律师们陆续接到非常多咨询疫苗相关案件的电话。由于诉讼程序耗时过长,无法及时支付医疗费,疫苗案件当事人往往选择先走“医疗事故鉴定”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程序。但公开信批评,相关条例所规定的鉴定流程与争议处理机制,“忽略了大多数接种单位的公立性,忽略了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上下级和利益共同体关系,让可能是疫苗案件当事人利益冲突方的疾控机构组织鉴定,无法保证中立、客观、公正,使得疫苗失效或变质下对疫苗生产者和销售者的集团诉讼变得非常艰难”,然而受害者个案诉讼“会耗费过多家庭收入和司法资源”。

曾协助疫苗受害家庭维权的、前北京益仁平公益人士杨占青告诉本台,目前中国当局对疫苗受害家庭的救济还不到位:

“按照规定,出现疑似不良反应,就是说这种死亡重大事故,应该在12小时之内就上报,上报之后再诊断、检定,疫苗有多少人接种,多少人伤残。我最怕最终的结局是可以追查到一些疫苗,但发现这些疫苗没有造成伤害。我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它的危害没法确定,很多专家也确定不了它会不会变异。如果有这样一个官方结论,一些家长认为他的小孩可能和这个疫苗相关的,就可能就没有了救济途径。”

(据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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