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劳工NGO案法律援助团成立

一、代理律师:

1、何晓波,由葛永喜律师代理;

2、曾飞洋,由赖胜奇、成准强律师代理;

3、彭家勇,由范标文律师代理;

4、朱小梅,由庞琨、唐爱民律师代理;

5、邓小明,由周小春律师代理;

6、孟晗,由覃臣寿、燕文薪律师代理;

7、汤建,待定。

二、律师后援团:

江天勇,北京律师;李金星,山东律师;王成,浙江律师后;刘正清,广州律师;段毅,深圳律师;罗立志,湖南律师;陈科云,广州律师;唐吉田,北京律师;万淼焱,四川律师;蔺其磊,北京律师;王飞,北京律师;陈建刚,北京律师;梁小军,北京律师;张维玉,山东律师;刘书庆,山东律师;李玉真,山东律师;孟猛,河南律师;于全,四川律师;王秋实,黑龙江律师;刘士辉,广东律师;葛文秀,广东律师;郭莲辉 江西律师;张磊,北京律师;钟锦化,上海律师;文东海,湖南律师;张玉娟,湖南律师;李仲伟,北京律师;肖云阳,贵州律师;杨璇,湖南律师;余文生,北京律师;胡贵云,北京律师;王兴,北京律师;马连顺,河南律师;张重实,湖南律师;瞿远,四川律师;肖芳华,广东律师;陈南石,湖南律师;赵青山,四川律师;张士谦,河北律师;李文英,湖南律师;吴魁明,广东律师;吕洲宾,浙江律师;黄汉中,北京律师;李静林,北京律师;李方平,北京律师;刘金湘,山东律师;李长青,北京律师;尚满庆,重庆律师;刘志伟,山西律师;王清鹏,河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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