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對浦志強律師一案宣判之聲明

 

浦志强

著名人權律師浦志強因當局指控「煽動民族仇恨」及「尋釁滋事」一案,於昨日(12/22)宣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為此,臺援網與臺灣律師界及公民社會關心中國人權律師的人士,呼籲中國當局不應以言論罪。

浦志強律師身為六四參與者,在1997年執業以來,曾代理多起維權與言論自由案件,為譚作人、艾未未及新公民運動成員等維權人士辯護,亦曾代理西藏環保人士嘎瑪桑珠等少數民族敏感案件;並公開批評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及維穩模式、倡議廢除勞教制度。2014年5月4日,他在出席紀念「六四」私人聚會的次日被捕;在受非法關押超過500日之後,2015年5月15日被以「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等罪名起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12月8日召開庭前會議,並於12月14日上午受審,於昨日(12/22)宣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浦志強律師受當局指控多項政治罪名,由最初「尋釁滋事」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被逮捕,11月又加控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縱然最後只有以兩項罪名定罪,然罪證卻僅有7條微博,不僅證據極其薄弱,當局以言論將人定罪,更是與普世認同的言論自由背道而馳。而在浦志強被捕後、到受審之前,遭到執法單位關押超過500天,患有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前列腺病卻無法獲得妥善醫療照顧,當局罔顧其基本人權;在關押後一年多方才開庭審理、宣判,以司法程序惡意拖延其拘留期限,實質上已經是非法關押。

另外,在12月14日開庭審理當天,庭外聚集眾多聲援以及希望旁聽之民眾,然而,僅有浦志強夫人孟群獲准入庭旁聽,其他公民則被拒之於庭外,形同秘密審判。更有甚者,庭外的聲援群眾遭到公安的暴力驅離,不僅BBC等外媒採訪時遭到暴力對待,美國駐中外交官在宣讀支持聲明時亦遭到驅趕;現場高呼「浦志強無罪」的公民,包括崔斌、包乃、張占、冉崇碧、北京網友糊塗(渠紅霞)、金友園(田衛東)、王素娥、侯敏玲等約18人,都被捕至北京方莊派出所。當局無理限制公民表達意見及集會之自由,亦與中國當局近年來對國際人權做出的承諾,以及所宣布的推動和深化法治的改革背道而馳。

有鑑於此,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應遵守其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以及身為聯合國人權理事國、更是國際社會之一分子的承諾與義務,停止以思想、言論將人入罪,尊重公民言論集會自由;並依法準時、公開審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基本人權與法律權利。並且,在浦志強律師緩刑期間,依法尊重其言論與人身自由,而非以緩刑之名,行軟禁之實。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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