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打电话联系了负责苏昌兰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吴检察官,吴检察官称,案件在13日提起了公诉,具体情况要问案件管理中心。我问是否改变指控罪名?检察官称没有改变,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随后,我又电话联系案管中心。工作人员称已经移送佛山市中院起诉。我问具体是哪天移送的?工作人员不解释,说反正你们今天可以去法院递交委托手续。苏昌兰是2014年10月27日被带走刑拘,至今已被关押一年零二十多天。
一年前即2014年10月27日,苏昌兰被辖区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带走。随即,南海区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去年12月3日,南海分局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期间,律师多次申请会见,警方不准许。今年1月9日,南海警方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将案件移送给佛山市公安局侦办。5月3日,佛山市公安局将苏昌兰案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允许律师会见。6月18日,经过一个半月审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7月16日,公安经过补充侦查,将案件重报检察院。再经过一个半月审查,8月31日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9月30日又重报检察院,检察官称仍然使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要等到11月15日才知是否向法院起诉。苏昌兰案件是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香港“占中”图片引发,被刑拘后以她曾经写的维权文章(包括转发别人的政论文章)和参与过的维权活动,指控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苏昌兰的哥哥苏尚伟评:苏昌兰只是依法维权,尽做一个普通公民的责任,关心中国普通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同时说出自己的心声,对民主进步的诉求。她依法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岛万多亩良田暴力血腥强征的申诉,而惨遭政治上的打击报复和迫害,给她莫非有的罪名。在她患有甲亢心脏间歇性停顿症,病情不断恶化的情况下,长期迫害关押。显示了广东省佛山市当局灭绝人性,丧心病狂。对异见人士欲致死地而后快,在肉体上摧残她,在精神上折磨她。把言论、良心入刑问罪。宪法赋予的基本的通信权都被野蛮地剥夺。彰显当局只手遮天,极度挑战人类文明的底线。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当局必须无罪释放苏昌兰。
我只是关心自己的妹妹也遭到“寻衅滋事”传唤,及刑事拘留31天。其间27天在广东省武警医院带病拘押,其后取保候。苏昌兰的丈夫陈德权,为了寻找她的下落,也遭到“寻衅滋事”刑拘,带着伤残的身体关押在禅城区看守所,26天后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