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没力量,集体协商是扯淡

工会

内容摘要:罢工是工人阶级捍卫和争取自己权益的最有效的武器,中国不建立真正的工人自己的工会,不用法律形式捍卫工人罢工权利,工人就没有力量与企业主抗衡,在与企业主的谈判中就永远处于劣势。

新生代编者按:本文是《财智领袖》2010年专访刘植荣的文章,刘植荣系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专栏作家。本文由工资低开始谈起,批评“高GDP,低工资”的现状,并对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直言不讳。对于集体协商流于形式鞭辟入里,工会没有任何力量的情况下,集体协商怎么可能发挥作用呢?比起今天媒体大造人工成本上升的舆论,却忽视劳动者收入长期停滞的事实,可算作是良心之作。5年之后再看,仍有启示意义。

财智领袖:《中国访谈》刊登了您的《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一文引起媒体的广为关注和网友的热评,仅新浪网对本文的网友评论就有1180条(评论链接)。您在文中提出“中国90%的人生活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下”,请您解释一下这个很有冲击力的观点。

刘植荣:这是我第二次接受你们采访了,借此机会,

我代表中国所有普通劳动者向《财智领袖》表示敬意,感谢你们对劳动者尊严问题的关注。

我想从一个笑话说起。困难时期,有位姓崔的先生每天上班一到单位就吹嘘他又吃肉了,边说边用手绢擦嘴上的油。那个年代只有过年才能吃上几口肉,同事们听崔先生说他天天吃肉,很眼馋。一天,有个同事到崔先生家约他一起上班,心里琢磨着蹭顿肉吃。一进门,同事被门框上的一个东西碰了一下,仔细一看,是块猪肉皮。原来崔先生每天上班前先“亲吻”几次这块肉皮!

这个笑话讥讽了国人好大喜功、打肿脸充胖子、把芝麻大的成绩吹成西瓜的华而不实的禀性。不管GDP怎么增长,但时刻不要忘记我们有13亿人口这个事实。我在参加一些座谈时曾指出,中国多数劳动者的生活状态就是“活着”,根本没有“乐趣”可言。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被GDP那个冷酷的数字所迷惑。股票可以炒,房子可以炒,GDP当然也可以炒。那是炒出来的,别说保8,就是上10也是小菜一碟,几个“地王”把房价炒上去就万事大吉了。可我们想想,每年GDP增长这么多,普通劳动者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多少?增长的GDP都跑哪里去了?我告诉你,跑到吃皇粮的腰包里去了,跑到权贵那里去了。

我认为,尊严是可以用尺度衡量的,这个尺度就是同一时期世界公认的生活水平,也就是生活支出。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提出的人均日生活支出2美元就是个尺度。这里讲的是日生活支出,不包括房子、车子、旅游、医疗、教育等开支。即使中国收入相对高些的劳动者,他们的收入中的绝大部分被房子给吞噬了。大家想想,中国人每天生活开支超过2美元的能有多少?当然,这个2美元的贫困线和1.25美元的赤贫线是国际标准,如果我们把贫困线定在0.1美元,那中国就没有贫困人口了。

财智领袖:政府对中国劳动者的报酬高低众说纷纭,请您对中国劳动者的工资现状给个总体评价。

刘植荣:根据全国总工会最近公布的数据,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1/4的工人5年没加薪。我认同这一结论。

但我要说明的是,劳动者工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如果世界上就中国一个国家,如果中国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都是一个标准,那就不存在工资的高低问题。我在《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中指出,非洲有32个国家劳动者最低收入超过中国(可我们每年还拿出那么多钱援助非洲),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我在《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一文中指出,尽管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向受到普遍质疑,但我仍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得出的结论是,中国69291万普通劳动者的报酬只占GDP的23%,平均每个普通劳动者的报酬为8080元。这就是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现状。

我们还必须清楚,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是在什么条件下获得的。要知道,中国低收入劳动者那点可怜的工资是在加班加点和高劳动强度下获得的,工作量是公务员的三倍,收入仅是公务员的1/4。公务员在办公室享受冷气、暖气的是时候,要知道,那就是在看着矿工一个个地死去。中国百万吨采煤死亡率为4%,是美国的100倍(2005年高达150倍),是南非的30倍。

根据《环球网》的报道,富士康工人每月加班都在100小时以上,有的竟达140小时。富士康按900元/月的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于工资低,员工为养家糊口,不得不靠“疯狂”加班多挣几个钱,工人的精力和体力严重透支,生存压力巨大。所以说,富士康的“12连跳”还是劳动者报酬低所致,如果他们的待遇像公务员一样,那谁还去跳楼?

财智领袖:您刚才提出,工资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中国存在严重分配不公这是事实。请问,怎样才能解决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刘植荣:我通过对中国薪酬分配的研究,得出一个结论:公务员扰乱了中国的分配秩序。在“高薪养廉”这个混账逻辑驱使下,公务员冠冕堂皇地把自己的工资涨到世界之最,可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却原地踏步,工资涨幅还赶不上通货膨胀率。国有垄断企业看到公务员涨薪,为找心理平衡,都跟进涨薪,向公务员看齐。公务员觉得自己有特权、高人一等,不想使自己的工资与企业持平,于是,新一轮的涨薪就开始了。吃皇粮的攀比涨薪引发通货膨胀,这可苦了没有话语权的百姓。

解铃还得系铃人。要想让政府取信于民,就要削峰填谷,把吃皇粮的高工资降下来,把百姓的低工资提上去,实行官与民同工同酬。要想让中国工资尽快走向理性与合理,所有吃国家财政人员的工资必须纳入同一个工资制度,这样才有可比性,才能制止公务员和国有垄断行业随意涨薪。

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不要看增长率,而要看实际数额。假如一个人拿8000元的工资,增长10%就是800元,对一个拿400元工资的人来说,提高20%才是80元。现在有人拿最低工资增长率来忽悠劳动人民,说最低工资提高了20%,劳动人民该满足了。普通劳动人民的工资基数太低了,就是提高100%也和公务员相差甚远。

当然,要想使收入分配永久合理、公平,就必须制定《工资法》,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工作的所有劳动者的报酬用这部法律约束。该法必须体现同工同酬原则,体现公务员和吃政府财政人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原则,任何吃国家财政人员的工资增长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而且从下一任期开始执行,避免公务员不干公事,天天琢磨给自己涨薪的卑鄙勾当。

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给中国公务员做出了榜样,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美国等国家还用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由于经济危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高级公务员都带头主动降薪,如英国新首相卡梅伦一上任就宣布给自己和内阁大臣减薪5%,而且规定包括自己在内的高官上班要乘坐公共交通,为政府节省开支。意大利、韩国、爱尔兰、美国、冰岛、乌克兰、墨西哥、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都已宣布给公务员降薪。

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能够降薪,社会主义中国的公务员天天讲“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更应带头降薪,把所有吃皇粮的工资降到私营企业标准。

财智领袖:请问您如何看《工资条例》的效用性,落实这个条例的关键又是什么呢?

刘植荣:有报道说,工资条例年内出台,纳入工资集体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世界人权宣言》及各国宪法和劳动法律都规定了同工同酬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有同工同酬的规定。既然国际法、宪法早就规定了同工同酬,而我们到现在仍没做到同工同酬,所以,我不能说出台这个条例,就一定能把中国劳动者的报酬提高上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10年过去了,哪个工厂的工人工资是集体协商出来的?几个工人能与老板协商工资吗?你要求涨薪,好,他就把你给炒鱿鱼了。所以,要想保障工人的权益,就必须发挥工会力量。可中国的工会有力量吗?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许多国家工会都组织工人罢工、游行、示威,要求提高工资,中国有哪个工会组织工人罢工、游行、示威了?是不是中国所有工人对自己的劳动报酬很满意?是不是中国工人都生活得很体面、很尊严?

中国的工会就是个傀儡摆设,它有的时候不但不能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反而充当企业主的走狗侵害工人的利益。

我考察过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他们的工会有力量,工会领导人在工人心目中的威望比总统还高,工会领袖一声令下,就让飞机趴窝,让火车停驶,让交通瘫痪,逼迫雇主答应劳动者要求。有一个劳动者死在劳动岗位上,全国工会罢工声援。中国富士康的“N连跳”,有哪个工会出面声援富士康的工人了?到是境外有不少工会组织站出来声援中国的富士康工人,国外使用富士康电子元件的企业也展开调查,如发现有对工人的人权侵犯行为则制裁富士康。

富士康在越南也有工厂,怎么那里就没有发生工人“N连跳”?因为越南的工会有力量。根据2010年3月24日《越南经济时报》的报道,2009年越南发生工人规模罢工事件216起。越南人口8000多万,不到中国的1/16,按照越南的罢工发生率,中国2009年该有3510起罢工。可你们听到过几起罢工?在越南,当工人与企业主发生冲突时,政府首先维护工人利益。有一家台资企业的台湾经理要体罚一名生产线上的越南工人,工人报警后,警察来了把台湾经理抓走关了两天禁闭。

所以,工会力量来自法律制度的保障,来自政府的撑腰。如果政府只维护权贵的利益,不给工人撑腰,那工会就名存实亡。如西方国家的法律规定企业主必须为工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工会领导人在任期内不得被解雇。

中国就不行,2010年5月22日,本田中国公司两名组织罢工的工人被解雇了,这要是在国外就是非法解雇,工人不能因罢工遭受解雇,罢工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第二部宪法和第三部宪法都规定了工人享有罢工权,但第四部宪法取消了对工人罢工权利的保护。宪法不规定公民的罢工自由受保护,这在世界宪法中少见。

虽然中国没有法律保护工人的罢工权利,但也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罢工,法律不禁止的就不违法。所以,中国工人阶级罢工仍是合法的。况且,我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八条就要求缔约国承诺保证公民“有权罢工”。

罢工是工人阶级捍卫和争取自己权益的最有效的武器,中国不建立真正的工人自己的工会,不用法律形式捍卫工人罢工权利,工人就没有力量与企业主抗衡,在与企业主的谈判中就永远处于劣势。

工会没力量,集体协商只能是扯淡。所以,从目前来讲,提高中国工人工资的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国家用法律形式把最低工资提高世界平均水平,也就是人均GDP的58%,大约合1177元/月。这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全国任何地区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转自: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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