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师协会:
本人于2015年7月3日收到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通过电子邮箱传来扫描件——穗律协纪通[2015]43号、[2015]44号二份《关于涉嫌违纪会员可申请听证的通知》。
根据该二《通知》“……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会提出申请。……”和“如要求听证公开举行,请提出书面申请,……”之指引,现本律师向贵协会书面提出公开听证之申请。
特别提醒:因有许多律师、公民欲通过此公开听证学习法律、鉴别究竟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鉴赏中国是“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和中国人权比美国人权好百倍之盛世景象!届时有近千名公民、律师前来旁听此公开听证,为此,希望贵协会安排最大的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
本律师再次重申:我对贵协会和主持听证的同仁没有敌意——虽人各有志但人性想通。基于上次因张宝成案《致广州市律协及同仁信》有所修改现再次附上。《关于北京一中院违法裁判的法律声明》、《举报信——举报北京一中院翟长玺法官利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举报韶关市曲江区法院黄文勇等法官利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等材料将在听证会时一并交给主持听证的同仁及旁听者。让同仁及旁听者鉴别究竟是谁该罚?为了显示公平公正、辨清是非曲直,我要求投诉方:北京一中院、韶关曲江区法院派代表出席听证会,当事人北京一中院翟长玺法官、韶关曲江区法院黄文勇法官亦应出席听证会作为诉方与我方(被投诉方)进行辩论。鉴于德国“钙弑太饱” (GeheimeStaats Polizei)——(特别提醒:切勿对号入座!)对国家政治生活的肆意蹂躏,对国家法制、世界和平的破坏及对人类文明毁灭的惨痛教训,希望各位同仁秉持“回归到行事为人的基本准则上: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做到对正确的事情应抛开利害、恐惧的计算。”(唐荆陵语)!
我深知同仁们的提线木偶之尴尬处境,为避免隋牧青、葛文秀、葛永喜三律师听证会的尴尬局面,本律师本着善意将旁听者及本律师要提交的材料一并事先知会贵协会。大家都很忙,我无意消耗在这无聊之中,为了能使听证会顺利完成(或曰走走过场也罢),贵协会是否有必要将我知会贵协会之事项再知会提线人,完全由贵协会定夺!
申请人:刘正清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