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他们回家,他们为他发声——重庆因言被劳教者群体评浦志强案

 

浦志强

之一:浦志强律师重庆二三事

——写在浦志强被刑事拘留一年之际(@重庆转38世)

2011年3月弟弟黄成城因为发了两条微博约同学喝茶,被重庆市公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而后公安机关将黄成城的案卷材料移交检察院要求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了公安机关。拿到退回案卷材料的公安机关马上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的内容是什么呢?是“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对黄成城实行两年的劳动教养,黄成城不服劳教决定,委托我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他不服劳教决定的起诉。在2011年到2012年这一年多的时间,我辗转往返于重庆市一中院、重庆市行政复议中心、重庆市一中院、重庆市高院,无数次在法院的立案大厅被各种理由拒绝立案……

2012年8月,在我最灰心绝望的时候,我在微博上看到了关于任建宇案件的一些微博,听到了浦志强律师和涪陵劳教干警杨宗俊对话的录音,这些微博和这份录音重新点燃了我的希望。我在微博给浦志强律师留言:请您关注黄成城,重庆另一起因言获罪的劳教当事人,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没想到浦律师第二天就给了我回复,让我把弟弟的案卷材料电邮给他。寄出黄成城案卷材料后,大约过了两天,我接到了浦律师的电话,在电话里他说:“你弟弟的案卷材料我看了,像你弟弟这种因言获罪的案子我希望能做就尽量做,我打算来做你弟弟这个案子。你这个姐姐应该为这个弟弟吃了不少苦吧?以后你弟弟的事就让我来帮帮你。”我接着问他,“浦律师,我应该给您多少律师代理费用呢?”他笑了笑问我,“海燕,你是穷人还是富人呢?”我愣了愣,寻思着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接着又说,“我看啦,弟弟遭遇这些变故,即使是富人家也得弄成穷人了吧?我到重庆来做的这一系列的劳教案件啊都是免费代理的,包括我的来往机票、食宿我都自个儿解决,你们不用管。”我说道,“你能接弟弟的案子于我已经是很大的帮助了,车马费和食宿费用怎么能让你自掏腰包呢……”他不等我说完,就说道,“海燕,我的当事人就是我的朋友,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我的朋友了,朋友之间无需计较太多……”

9月5日浦律来到重庆,这次见面的不仅有浦志强律师、何三畏老师,还有方洪、彭洪,任建宇的父亲以及和我一样在苦海挣扎的其他几位劳教分子家属,这里的每一位劳教人员背后都有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一位劳教分子家属都能叙述出自己诉讼路上那些如同好莱坞电影般的各种惊险刺激、离奇而又荒诞的故事来……身患糖尿病的浦律,既要准备当时三个案件(任建宇、黄成城、戴月权)的案卷材料以及起诉书,还要操心劳教家属们的生活,一会儿张罗着给劳教人员戴月权的老婆生活费和电话充值卡;一会儿又安慰着任建宇的父亲,要他好好保重身体、放宽心思,等儿子回家;我们一起去书店买《南方人物周刊》的时候,他买下财新出版的《乡关何处》、《半生为人》等作品送给我,让我好好读读……

9月6日,浦律师带着我和另一位劳教人员戴月权的妻子廖宝翠来到一中院的立案庭,我第九次向一中院递交黄成城不服劳教决定的起诉书。来到立案大厅,浦律简短说明了来意,立案窗口的法官让我们等一等,他到里间电话请示了以后,让其他的工作人员把我们带进了一间判后答疑室。在答疑室我们等来了立案庭的陈劲松法官,浦律向陈法官就两个起诉劳教委的案件进行了说明,同时指出按照法律规定,我们这两个案件不应该被拒绝立案,不应该把案卷材料寄回给原告当事人。在整个和陈法官交流的过程中,浦律一直都非常谦逊且彬彬有礼,这一次,一中院立案庭的陈劲松法官收下了案卷材料并开具了收据,我们当时满怀希望,觉得这案应该能立上了吧。从一中院出来以后,我开心地对浦律说,“微博上他们都说你是立案高手,看来一点也不为过。”浦律笑呵呵地说道,“那是他们说我不会打官司的意思。”

从一中院回到家,我就开始掰着手指数日子,盼望着时间能过得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七天过去了,十七天过去了,二十七天过去了,没有回音,没有回音,还是没有回音。日子过去一天,我的希望就破灭一点,当希望的肥皂泡全破灭以后,任建宇的案件开庭了。长途大巴车、公交车、火车,辗转八个多小时我揣着一张站票在火车上站着去了涪陵,当时我想不知道能不能看得到黄成城的案件开庭,如果能亲临现场去旁听另一个因言获罪的劳教犯的案件审理,也算对自己和黄成城有一个交代吧。法庭上浦志强和徐利平两位律师就以下观点和劳教委进行了辩论:(1)、被告已逾期举证,被诉劳教决定应视为没有事实依据。(2)、原告的起诉,并未超过最长起诉期限(3)劳教决定因劳教审批支队超越法定职权行使而无效(4)劳教决定没有事实依据(5)、劳教决定程序严重违法、明显滥用职权,当属无效(6)法律适用错误劳教决定。在庭审最后,浦律说的那一段话,我记住了某些部分,还有一些是今天在网上搜到的——“本案庭审适逢“双十”,这一天是武昌起义纪念日,是孙中山先生创建的中华民国的国庆。民国先贤一定想不通,“创立民国”百年后,不仅“平均地权”没实现,连“振兴中华”也成了敏感词!时耶?命耶?抚今追昔,不胜唏嘘!任建宇本来是桃李芬芳,明天要成为社会栋梁,要建设国家造福桑梓!但这个关心时政的青年,这个忧心国事的村官,会因为钦慕“不自由,毋宁死”,为担心重庆滑向二次文革,就被重庆拘捕劳教,至今关在劳教所!他的经历告诉我们,没有法治,就没有人的尊严。

百年前的武昌起义,导火索是四川保路风潮。我们今天纪念辛亥革命,但不希望中国再来一次辛亥革命。我们希望中华民族国泰民安,但不愿看到“薄王时代”的重庆以这种残酷维稳的方式,企图让社会鸦雀无声,实现社会硬稳定。没有法治,没有言论宽松度,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任建宇。

我们要说,对坏的制度,我们不会忍很久!”最后一句,是后来在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句,当浦律讲完这句以后,庭上响起了久久的掌声……法庭最后宣布择日再宣判。当时这个案件有很高的关注度,许多媒体都来了,每当媒体采访浦律的时候,他会就劳教制度的废除谈谈他的看法,也会谈到对言论自由的看法,同时还不忘介绍我们——他的另外两个当事人,让媒体朋友也听听我们的故事。

第二天(10月11日)一早浦志强律师又带着我和廖宝翠以及何三畏老师再次来到了重庆一中院,看着那原本应该是陌生却偏偏熟悉的立案大厅,我虔诚地祈祷着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来立案大厅。我们被请进了立案大厅调解室,出来见我们的还是陈劲松法官。浦律问道,我们9月6日来这里递交了立案材料,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或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也应当先行受理,继续审查,现在已经过了5个星期,我们想知道,这两个案件有没有立案,如果还没决定,能否先决定再继续审查。陈法官回答我们说,“现在无法答复你,只能等待上级法院的指示。”浦律接着说道:“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行政案的受理,有严格而明细的规定,其中没有是否立案还要向上级请示的内容,我不认为重庆高院会阻止一中院立案。如果能依法及时立案,并坚持独立的审判,不仅是法院分内的职责,也是帮助这些家属脱离苦难,也在为重庆司法系统拨乱反正做具体的努力和贡献,我认为这就是建设和谐社会……希望你们能把(立案)这个事情处理好,谢谢你们……”法官让我们等待答复,他们也在等待答复……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得到立案庭的接待,后来浦律和我又两次去到重庆一中院,立案庭的法官无人能答复我们关于立案的问题,以前接见过我们的法官也是再不出来见面了。而后,重庆来找浦律的劳教分子越来越多,你会经常在微博或视频看到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因言获罪的劳教故事。我们在等待过程中没有等到一中院的任何答复,但却等来了彭洪、刘世银、谢苏明、田宏鸳、任建宇等等的劳教撤销决定,每一次看到他们竞相奔走相告,我皆悲喜交加,痛哭流涕……而浦律,正如他第一次在电话里说的那样,一直都没停止过对我们的帮助,他想尽办法,无论是面对媒体,还是面对微博,他一次又一次地提到黄成城的劳教案件,提到希望能推动违宪劳教制度的废除……后来终于在2012年12月17日,黄成城也拿到了撤销劳教决定书,至此,黄成城终获自由,我们一家人得以团聚……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我记得在看到劳教制度将要废除的新闻后,我给浦律打电话,谢谢他为推动劳教制度所做的一切,他谦逊地说,“其实我们更应该谢谢那些曾经的劳教分子们……”

而今,这位一直在捍卫言论自由的律师、这位为推动劳教制度废除作出不懈努力的律师,却因为28条微博被控四项重罪,已被关押一年之久,案件几经退侦补侦,于一个月前再次移交到到检察院。是谁在说要依法治国呢?

 

 

之二【他】

作者:@彭洪要表达

【他】他1.88米,他体重100公斤,他国字脸型,他龙眉大眼,他脸上有可爱的小酒窝,他声音浑厚有穿透力感染力,他待人亲和事无巨细,他嫉恶如仇,他好给弱势群体打抱不平!他热爱自己的国家,他忠于自己的职业,他有信仰,他有理想,他忠于诚实,他忠于良心!第一次见到他是2012年在北京参加凤凰网《全民相对论“劳教废与改”》我坐在他旁边,对劳教的批判,他从专业角度侃侃而谈。他说,对于劳教制度,不是怎么改革的问题,而是一个难言之隐一废了之的问题,因为劳教本身违反法律,没有法律依据。。。从逻辑上讲,中国人应该对劳教“说不”。应该让任何人不再受到劳教之苦。。。

从那一刻起,我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可以依靠的力量,在他身上,我感受到了光和热,我仿佛看到了希望。

再后来,在重庆系列劳教案中,他经常往来于北京和重庆。他不但自带盘缠免费为苦主们争取权益还为家庭困难的慷慨解囊!戴月权,任建宇,黄成城,谢苏明,田宏鸳,杨玉涵。。。然而今天,面对失去自由已一年的恩人-浦律,我等束手无策。俗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然而今天我们却面对这样一个尴尬不已的场景,他送走了劳教,拯救了重庆苦主让苦主们生活重新焕发光彩、重归正常生活的同时,他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送”进了看守所。我心之痛,向谁诉说?已故美国著名人权活动家马丁•路德•金说,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他风雨兼程,为的是寻找远方那束光明,为的是这片土地上的生灵活的更自由,愿景没有实现,绝不止步。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伟大的人性之光。再多的语言褒奖他都是不够的,唯有感谢。 2014年的2月12日人民日报刊文: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希望。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我们常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创造奇迹,也要在精神文化上书写辉煌。今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焕发什么样的精气神,才能引领思潮、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在追逐中国梦的伟大奋斗中,弘扬什么样的价值观,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民族、人民在思想和精神上更加强大?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这三个“倡导”,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在全社会激发起强烈的共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是中国人的中国梦。毫无疑问,也是我的中国梦!在全体中国人的不懈奋斗和努力下,一个文明、民主、富强、自信的中国必然一全新形象展示在世人眼前。

2014年的3月8日和3月16日,曾经被劳教的田宏鸳和曾经被劳教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将和各自的女友喜结连理。浦律师作为建宇的证婚人飞临重庆亲自主持婚礼,此情此景让人无限感怀,他们都是80后有理想的年轻人,经历了人生中最阴暗无助的岁月。随着相关领导的倒掉,正是因为有了浦律们奔走呼吁他们的生活才和我一样迎来了转机。浊水变得清冽,雾霾终归散去,阳光打在脸上,一个人活的有尊严,国家才有尊严;一个人活的自由,国家才有自由。浦律是我们这个粗鄙时代最干净,最具理想的公民律师,是这个时代不可多得的民族精英,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繁荣富强自由民主的希望所在!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有信仰的民族,一个不断反省的民族,一个具有和解精神的民族,一个具有创新理念的民族,明天可以更好。浦律不自由,中国便不自由。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深化,中国社会必然会从困顿、迷茫逐渐向梦想理性和成熟转型。政治文明不可倒退,不可逆转。释放浦律,给社会和解一个机会。我爱你浦律,我爱你,我的中国。一个包容的,和解的,理性的,文明的,法治的社会,也正是浦律所孜孜不倦追求的社会。因为他说,爱是战胜一切的法宝。

 

彭洪2015-6-16再写:中国面孔浦志强

侠义之情,悲悯之心,你让蒙冤者感到温暖,让施害者感到恐惧。

仗剑走天涯的执著情怀,为社会进步,为法治进程,奔波劳顿。

你见不得苦难,在法庭上,面对受难者凄惨离奇的遭遇,支离破碎的家庭,你突然哭了起来,像个单纯的男孩,我的心也快碎了。

直到有一天,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看着劳教走进了历史,欢欣鼓舞。

直到有一天,我们看着你走进了看守所,悲愤莫名。

我知道,你会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但是,全世界都知道,接受审判的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时代的良心。

我知道,你会一如既往的无惧,和做律师时一样,慷慨陈词,虽然你角色转换,是一个“国家囚徒”。

我知道,我一条微博改变不了糟糕的现实,大概,一丁点儿用也没有。我只是想,我这样做,我的良知,微小的良知,能够安稳一些,踏实一些。能够为你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也只有这么多。我大大的愿望,或者小小的梦想,就是某天,或者明天,一个声音告诉我,或者一条微博,微信:你回家了。

 

之三

“他带他们回家,他们为他发声”之“我和浦志强律师的故事”

作者:谢苏民2015年5月13日晚

2009年本人因为在天涯重庆跟帖一句话,被薄王治下的重庆警方先以诽谤罪名刑拘,后以寻衅滋事罪名劳教一年,相关报道链接:http://t.cn/zl3Uc11 ,2010年劳教期满后一直心有余悸战战兢兢于是远走广东逃离了重庆这个法西斯罪恶之地,直到2012年春节王立军夜奔美领馆之后才回到重庆,期间一直关注重庆局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著名的一坨屎劳教案,当事人方竹笋方洪因为浦志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而被重庆市三中院判决平反,

后来又陆续看到转发打黑漫画并点评“奇怪的一把伞”而被劳教两年的重庆渝北区礼嘉镇青年彭洪也因为媒体和律师的介入被平反的消息,于是我心中也升起来一线希望。大概是2012年9月初,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浦志强律师的电话号码,迫不及待的打了过去,话筒中一个洪亮浑厚的男中音传来,他让我把我手里有的资料发到他的邮箱,说实话,之前我不了解他,只知道有好几个名人都叫“X志强”,印象最深的是唱《铁窗泪》那个迟志强,以及地产大boss那个,没想到歪打正着这次认识这个志强才是真正的大英雄大好人。发完资料以后我也就没抱太大希望,没想到第二天也就是2012年9月13日晚上8点多我接到了浦志强律师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得很急,大意是说他作为访谈嘉宾正在天涯论坛上面与网民互动,内容就是关于劳教的,问我愿不愿意把我的遭遇向全世界公开,说实话,那时候我真没什么思想准备,一向低调的我不愿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的任何信息,心想我还是不要出名比较好,我当时就说我考虑十分钟以后回复您可以吗?可能他也知道我的顾虑,说我等你回复!放下电话后我脑袋高速运转,想到如果不向世人公开我的遭遇就要一辈子背上“劳教释放分子”的黑锅,一辈子的污点都没有机会洗白,自己的家人和后代都抬不起头,于是毅然打过去:我愿意公开我的遭遇!于是本人因跟帖一句话被劳教的遭遇第一次被公开在世人面前就是浦志强律师做的访谈节目里面。这期访谈节目现在还可以搜索到,题目就是:《天涯发言席第四期:彭洪劳教决定被撤销的背后》,网络链接地址:http://bbs.tianya.cn/post-free-2761646-1.shtml,担任嘉宾的还有深度介入重庆劳教案例报道的南方人物周刊何三畏老师,以及转发打黑漫画被劳教两年的网民彭洪,讲到我的案子的时候浦律师原文是这样的:

我现在在重庆,先后接触了七八起案件,除了方洪、任建宇、龚汉周、彭洪、黄成城、戴月权,还有一位巴南区的村支书,他叫曹涧,劳教他的理由,是寻衅滋事,按照他的说法,是他根本就不在“滋事”的现场,但公安局设立了专案组,报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又不想放他,便把他劳教了。托人搞了所外执行,他的老父母和老婆,还受到公安局长的威胁,要他们不得上访起诉,否则就再抓回来。

昨天我又收到了一封邮件,是谢苏明写来的。今天跟他通了电话。此人被劳教,是在天涯网跟帖一句话,结果被重庆警方劳教一年。下边我马上把那封邮件找出来,发在这里。…是的,我刚才跟他通了话,说要他的(把?)事情说一说,把他给我的邮件发上来,他问我有没有危险?我说不会有危险,因为对他的劳教,原本就是莫须有的,而且劳教已经执行完了;他又问有没有希望解决?我说我不能保证有希望。所以,老何也不要再责怪彭洪,他已经很难为情了。我发现,在这么大的专政机器面前,所有的人都会有莫名的恐惧,彭洪有,这位老兄有,龚汉周也有,也许我们有过这样的惨痛经历后,也会面目全非。公众如此胆怯,恰恰是我们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意义所在,我们一直在努力,改变社会,也改变我们……以下是我当时发给他的邮件,他公布在访谈节目里面的原文:

(浦律师:

今天看到您代理的彭洪案子有赢了,恭喜!

我,谢苏明,男,家住重庆渝北区,本人也是09年11月12日在天涯网跟贴一句话被重庆警方劳教一年,具体情况是这样:当时天涯重庆版有网友发了一篇帖子,帖子的题目是:“王xx说:对待困难群众要象对待亲人一样”,当时很多网友跟贴,我也跟了一句:“草,虚伪的政客,别个是干亲家得嘛,干亲家有干股份撒”就因为这话被劳教一年,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翻过来,谢谢!电话里面不好多说,您也知道有些人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当时警方刑拘我的通知书是诽谤罪名,后来拘留转劳教罪名是寻衅滋事,劳教期限是2009年11月13日至2010年11月12日。此致祝顺利!谢苏明 2012年9月12日)

……

浦志强:

何三畏、彭洪:

上边是谢苏明给我的邮件,他说的情况如果属实,跟彭洪的遭遇如出一辙,一定得帮他解决掉。彭洪也请看看清楚,你的努力对这个社会,意义是多么重大。假如没有“一坨屎”方洪顶住“私了”的绣球,坚决委托我们诉讼,能有这个案子胜诉的突破吗?我能找得到龚汉周和任建宇吗?你能有寻求昭雪和平反的契机吗?今天你的事情被何老师发现,你上了人民网和南方都市报,上了凤凰网,终于成为了“彭洪事件”,你给了这位谢苏明一个机会,你让他为之振奋,他也要以你为榜样,激励自己坚决维权,推动冤案的昭雪和劳教制度的废除,所以,你的坚持,哪怕有一点风险,要付出些辛苦,都是值得的,因为你不仅仅是为你自己,和你的家庭。这就像老何刚才批评你的那样,如果都退缩,那我们何必呢?我们要是都不管,你怎么解决你的问题?所以,你应该学习方洪,虽然他的毛病,比你还多,他有一点好,就是什么都不怵,你我都出在社会底层,没什么可以失去的,怕什么?

以上这些内容在链接里面都可以找到,现在有人说浦志强律师不顾当事人的利益而炒作纯属居心不良,上面这些掷地有声的话是一般境界的人能说出来的吗,他说到也做到了,作恶58年的劳教被他这么临门一脚彻底废除举国欢腾: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当然这是后话。

第一次和浦律见面是2012年10月任建宇的案子在涪陵开庭的头一天,任建宇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中文专业。大学毕业后,任建宇参加了大学生村官的考试,因为1.5分之差,他落选了报考的江津区的村官,被调配到相对偏远落后的彭水县。按重庆市当时的政策,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考察合格后,可正式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

一个年轻大学毕业生按部就班的生活,因为在微博和QQ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而改变。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二年的决定。任建宇成了“劳改犯”。

在警方搜集的证据中有一件目前被广泛关注的印有“不自由,勿(毋)宁死”的T恤衫。

因为之前他告诉我让我10月9日去涪陵见他,去到涪陵的时候联系了方洪,说浦律师正在位于涪陵江东的劳教所会见任建宇,所以我就直接去了劳教所,到劳教所时候大概是下午三点多,只见方竹笋大概是喝了酒正在门口大骂劳教委法西斯,也第一次见到了何三畏老师以及其他一些人,他们告诉我浦律师和徐利平律师正在里面会见任建宇。印象最深的是我当时还是战战兢兢的,日本一个记者朋友问我愿意接受采访不,被我拒绝了,说实话那时还是心有余悸,生怕又把我抓起来再次劳教,何三畏老师当场就骂我说你讲毛政治呀,怕曝光的话不要找我们,后来大概等了一小时左右浦律师就出来了,第一次见他真的好有压力,高高大大浓眉大眼声如洪钟,我当时还不完全了解眼前的他是什么来头,但是感觉他是好人是个靠谱的人,后来才了解他早就因为办理了一些言论方面很有影响的案子而名声在外的大律师,能认识他是我今生的荣幸!我们握手以后做了自我介绍,他清楚记得我的事情,然后一众人马回到涪陵城内吃了晚饭,聊了会天后由于第二天要开庭,浦律告诉我们他晚上还要和徐利平律师分析案情,我们大家就分头住下了。第二天也就是2012年10月10日,任建宇案在位于涪陵的重庆市三中院开庭开了一整天,我和一些同是因言获罪劳教的人员和一些新闻媒体参加了旁听,见识了浦志强律师和徐利平律师精彩的辩护,法庭上印象最深的几个细节:一开始任建宇出庭的时候也是战战兢兢的样子,浦律师一直拉着他的手,下午休庭的时候,浦志强请法警行个方便,让任的女朋友代静和任建宇一起讲讲话,法警说不行,要说你去跟法官说,浦志强说,就让他们说几句话吧,我来担保。法官和法警没有阻止。温情的一幕出现了,两个年轻人在法庭里面紧紧拥抱在一起。还有那句著名的“对坏的制度,我们不会忍太久!”也出自这次开庭最后陈述里浦律师之口。

涪陵开完庭以后当天晚上赶回重庆,浦律住在观音桥步行街的一个小旅馆,我也过去了,当时有何三畏老师,还有独立影像制作者,轰动全球的纪录片《大堡小劳教》的拍摄者谢贻卉女士,后来还来了被重庆黑打判刑的企业家的家属,我看浦律这么忙就起身告辞,我说浦律既然您这么忙,要不我明天再来?出乎意料之外他说你别走,我们马上拍摄一个视频,你要怕的话我陪你一起出镜,然后就在那间旅馆房间里浦律师客串了主持,何三畏老师用他的三星手机拍下了他在重庆关于劳教的第一个视频,拍完视频已经很晚了,他是个工作狂,在重庆期间每天都要接待大量的来访者,对言论获罪的每个人都尽力援助,我那视频后来起名《浦志强对话谢苏明-一句跟帖引发的劳教案》发到网络以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浦律在重庆后来又拍摄了一系列因言获罪者被劳教的视频,都是他亲自担任主持人,借助于他强大的影响力,影片的当事人大都很快平反,网络发帖被劳教两年的刘世银,网络上约人喝茉莉花茶的黄城城,qq群里维权发言被劳教的田宏鸳,网上发表异见劳教两年东北人王宗帅,等等最少十几个因言获罪劳教者都在浦律的援助下获得了平反。浦律采访我那视频最早发到了凯迪论坛,反响不错,同时我自己也在凯迪发表了一篇自述文章,很快点击达十万以上,2012年10月29日接到了重庆高新区分局的电话让我去领取撤销劳教决定书,之后浦律11月6日又因为任建宇的案子到过重庆,我去机场接他,他见到我也特别高兴,我记得他当时在车上还发了微博,他由于患有糖尿病,饮食方面有严格要求,可是他是工作狂,每次到重庆都风尘仆仆经常到吃饭点了都没有时间吃饭,我们这些人都知道,生吃西红柿和黄瓜往往就是他应付饥饿的手段,他每次过来都有人提前去超市买好这两样东西,他还要每天自己注射胰岛素。他援助重庆的案子不但没有收一分钱的代理费,自己掏差旅费不说,还自己掏钱资助困难的当事人,记得任建宇刚出来那会他还送了一部全新的智能手机给他,戴月权廖宝翠夫妇也受到过他的资助。

重庆因言获罪被劳教者在他的努力下一个个接连平反,2012年11月19日,任建宇的劳教被撤销,他发微博:@哈儿浦志强有戏:广而告之:这是令任建宇恢复自由的第59号。此前的几份,第40号得主刘世银,第41号得主谢苏明,9月中旬撤销的彭洪,亦均属因言获罪。第43号得主,系被打黑的村党委书记曹涧。迄今,重庆劳教委给出的撤销理由,均为“经复查认为”,原劳动教养决定“处理不当”,尚无一例承认违法。后续还有好几宗平凡的,包括王宗帅,以及把一宗车祸发到网上三人都被劳教的王伟等人,当时全国很多媒体都到重庆这个新闻富矿区跟踪报道,动静很大,我的那篇著名的报道《重庆男子因跟帖被劳教警方:要怪就怪王立军》就出自于云南都市时报记者谢寅宗之手,被多家媒体转载,现在在五大门户网站凤凰网,搜狐,腾讯,网易,新浪还找得到链接,当时还被微信推送,我接到很多朋友打来的电话问这件事,干脆在qq上签名:朋友们不要问了,微信上说的就是我。不得不说,浦律师和新闻媒体之间有一个良好的合作关系,他选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就是重庆劳教因言获罪者,然后媒体介入,我很欣赏这种方式,如果不这样高调,横行58年之久的劳教不可能废除的。重庆黑打那三年最少劳教了15000人,因为我的劳教决定书是文号是渝劳审2009字4330号,2009年12月9日做出劳教决定居然都到了4330号,以这个可以推算出来,以下是网上查到的文字: [陈有西按]重庆打黑,比较可信的数据,是我参加北京一个比较高端的会议,一位接近重庆高层内幕人士的说法,是一共抓捕了涉黑人员4000多人,判了700多人,杀了70多人。最近的境外《联合晚报》的报道,是打黑抓了5万多人,无法起诉放掉了3万多人,2万多起诉的,检察和法院把关审查后,真正定罪的有多少,目前还不得而知。这篇报道我的学术网转发后,一些原来拼命唱红打黑扩大成果宣传的人,倒过来说没有抓那么多,这个数据不确实。其实,拉网行动抓人,到初步审查后拘留,会解脱一批;拘留一个月零七天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会放掉一批;逮捕后,经过侦查,决定不移送起诉、或者检察院不同意起诉的,又会解脱一批;起诉后,经过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无罪或者作撤诉变相不判的,又会解脱一批。因此,按照重庆官方宣传的,2009年就抓人2万多来看,(重庆自己官方报道:2009年1—8月,重庆市共破获刑事案件5.86万起,打击处理2.25万人)以及表彰大会的准确数据,打黑抓了涉黑4781人来看,其他的涉及到个案的涉及证人被抓,同单位牵连被抓,重庆打黑运动中抓人3万是基本可信的。链接:http://m.blog.sina.com.cn/s/blog_502cdb5e0102dw5z.html,当时的情况是够不上起诉的一律劳教,我在劳教所里遇到的被劳教的原因简直是五花八门,一点点小事情被劳教的比比皆是。后来任建宇诉重庆劳教委案他也到重庆高院开庭,我作为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任建宇在劳教所里没有通信自由和起诉自由,期间浦律多次为了黄城城的案子立案去重庆三中院交涉无果,后来重庆劳教委迫于压力把黄城城也以“劳教不当”理由释放。

忙完重庆的劳教直到劳教被废除,他在微博上比较活跃,得知他介入了福州双规案,看阵势他要用废劳教的手法直接向“双规”宣战,最后一次见他是2014年3月16日任建宇的婚礼上,他和何三畏老师担任了任建宇和代静的证婚人,参加完婚礼和大家道别以后我就回家了,后来在微博上看到了浦律他们去了北碚缙云山游玩。

直到2014年5月4日得知他被北京方面抓去直到现在还没释放,据说北京警方派了大量的精干警力查了他一年什么问题都没有查出来,后以28条微博言论罪准备起诉他,本人分析了一下,他是那么干净的一个人,因为他,坏了他们用了58年的劳教制度,又要对他们破坏法制的“双规”下手,他们怕他了,所以弄了个“欲加之罪”,我呼吁全球正义之士强烈关注浦志强律师的命运,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了捍卫宪法35条言论自由,关注他就是关注我们自己,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勇者,他是在为我们每一个人受罪,我坚信斯伟江律师所说那句话:“正义虽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之四:点滴记忆

2015-05-16 @任建宇305

浦律还是被起诉了,在他被关押375天以后。

2014年5月,寻衅滋事罪;

2014年6月,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2014年12月,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煽动民族仇恨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2015年5月,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罪。

以上是这一年来浦案办案人员工作成果最直观的记录,从刑拘、逮捕、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到今天@北京检察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罪名虽说变化莫测,证据却是扎扎实实的——二三十条微博。

浦律被刑拘时涉嫌寻衅滋事罪,原因是参加了一个私人聚会,当时一共被抓了五个人,后来其他人陆续放了,浦律被留了下来,直到今天被提起公诉。从@北京检察二分院的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来看,被控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被抓时的寻衅滋事罪和现在提起公诉的寻衅滋事罪,到底哪个才是寻衅滋事罪应有之义?

浦律被刑拘后不久,他的律师屈振红也被带走了,因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屈振红律师我见过,是个正二八经的律师,不是浦律风格,但因为是浦律外甥女。屈振红律师就一个罪名,这个罪名在浦律的起诉书中被拿掉了。

对照刑法条文,认识浦律罪名:

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煽动民族仇恨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15年5月15日,一名律师被提起公诉。

 

之五:

我的良师益友―浦志强

方竹笋2015-5-16

听说浦志强这名字时应当是在04、05年左右的凯迪社区,他的每篇东东我都看,觉得他写的东西能把问题用嬉笑怒骂的形式表达出来很好。邓玉娇案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磁性很强!

我能和他见面或许非常偶然,因李庄案我发了条“一砣屎”的微博被劳教一年,坐牢期间我写了个委托书给他及斯伟江、袁裕来律师,在当时那种环境下别说收委托书,就是志勇和滕彪到涪陵也没能找到我的家人!

出狱后找朋友们喝了几天酒,准备到上海或浙江与斯律师、裕来律师见面,刚好此时老浦为作人的案子到了成都,大概是5月2号联系,他说他五号到成都。我四号准备出门,可门口全是派出所的朋友,我坐个出租车到了汽车站后就打的到了单位领我坐牢时发的奖金,五号在家喝一天酒,也没上网接电话,六号我什么行李都没带坐个到成都的大巴就走了!

当天晚上十点多到了成都,何三畏老师叫我先别打电话,出站远点打个出租,到时用司机的电话联系后来接我,找到他们住的地方,在门口坐了近半小时,老浦和三畏老师回来了,虽有一见如故的感觉,可给我映象最深的还是他那二个酒窝,当然他那身高确实给人一种压迫感,我当时心想这么大一尊不累吗?

互相介绍后因我还没吃饭,他们三位刚吃(还有一位是冉匪)于是我自己在连锁店旁边找了个小面馆喝了三瓶啤酒,吃了碗海鲜抄手!

随后我就简单谈了一下我的案情,然后他问我有钱吗?我说吃饭应该没问题,他说如生活有困难我们就一起过吧,去年(11年)挣了30多万,作人的案子花了五万来块,每月还要给唐吉田律师还房贷及给他女儿交学费,生活凑合过的还行吧!

7号他及@何三畏我们一行三人坐了个绿皮火车赶往涪陵,在火车上他说他有糖尿病,很久没喝过酒了,今天高兴给我点二瓶啤酒吧。到了涪陵住在区政府对面的凯元宾馆(听说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安顿下来在街边随便吃了点东西,由于这宾馆年代比较久远,空调及空气都不是很好,上楼后他就脱掉衣服,赤膊开始给我写起诉状了,这一写也不知他写成什么时候,第二天我叫他吃早饭,他还在写,他说你给我带上来吧,就这样早上中午都是我在外面给他买饭端到楼上,午饭都是我催了几次才吃了几口,这样在和@袁裕来、斯老师充分商讨后下午3点完成了起诉书的同时立即赶往重庆三中院立案,当时虽不说麻烦可确实不顺利,五点终于把起诉状交到了立案厅。

回宾馆的路上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到滨江路好好嘬一顿,看看一个美国人写的《江城》涪陵的景色,话音没落电话响了,一看是我们单位领导打来的,我马上把电话关了后给他及三畏老师说,单位领导找我了,怎么办?律师就是律师呀,他说不行我们得马上离开涪陵,我打电话问朋友最晚到重庆的大巴几点(火车要身份证),朋友说6.30,我们回宾馆收拾行李,赶往车站还有10钟发车,,一路上我们欢歌笑语,他的电话也是不断(因6号我一到成都美联社就发了个160多字的通讯),晚上10点多到了重庆,他曾经帮助过的一朋友开车到朝天门接我们,吃了海鲜大排档后,一行人入往7天连锁店开始了接受海外各大媒体的一系列采访。

10号临别时他问我知道还有和我类似的劳教案子吗?我说目前我知道的有任建宇案、黔江光屁股案和听说过一个叫王中帅的案子,他说你回家后除了接受采访就不要干其它事了,你想办法找到他们。回家后我就把QQ签名写为“寻找任建宇家人及王中帅”并通过狱友打听光屁股案的当事人龚汉周!

12年6月29号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本人胜诉(因浦7。1要送儿子到日本读书,临时决定由袁裕来律师和斯伟江律师出庭),由于案子的胜诉鼓舞了一批申诉无望的劳教人员和家属,他们通过各种方式与浦取得了联系,因而我的任务就是安排好他们的食宿、当个带路党,后来一批热心志愿者如@雷登峰律师、@游飞䬡、李锦、李志能等的介入,吃住也不需要我操心了,我的任务就是保证他随时能吃上西红柿、黄瓜这一件事!

最后一次见他是任建宇的婚礼上,匆匆饭毕就分手了,没想到这一别没几天他就身陷囹圄至今一年有余,他的音容笑貌历历在目,黑夜里也只能独兀的黯然神伤。通过近二年的相知相识,他真就是野夫所说的“传承着道义江湖古老的传统”。需没能从他那里学到多少法律知识,可他教会了我更好的作人做事,有二件事特别让我动容,一是他的涵养与包容:当年他想请一位大V为任建宇作证,该大V在电话里很不客气的认为老浦是想借他的名气为自己出名,旁边的何三畏都听不下去了,可他打完电话后确说没事,他或许有他的难处吧。二是他的仁慈之心,听说当事人戴月权家庭比较困难,当即掏出二千元予以资助。

当然他内心也有柔软的一面,因多次给黄城成立不了案,他在重庆一中院大门坐着独自流下酸楚的泪水!

今天你们要因言论审判他,我认为你们不是在审判他而是在审判这个社会的良知、审判这个国家的未来、审判整个民族的希望!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星期六

 

重庆因言被劳教者群体“关于浦志强律师被公诉一案的声明”

2015年5月19日

我们是薄王时期因网络言论及其他相关事件被处以劳教的重庆公民,今闻浦志强律师因微博言论被北京检察二分院提起公诉,我们感到无比震惊和不安。

我们是这个国家最普通平凡的个体,在那疯狂的几年,或因言获罪或无端遭遇公权碾压,幸得浦志强律师施以援手,向社会大声疾呼此地冤屈,带领我们与不受限制的权力对薄公堂,我们方能撤销案底,恢复名誉,回归社会。

浦志强律师叮嘱我们放下仇恨,过好自己的生活。我们对因言获罪心有余悸,低调沉默地活在当下。

几年过去,钳制言论自由的劳教制度已经废除,依法治国更是政府不遗余力宣传推广的口号——浦志强律师却因微博言论被关押一年有余现面临起诉,我们无法理解,难以接受。

浦志强律师曾经呼吁社会关注我们,现实荒诞,今天我们要站在一起,呼吁社会关注浦志强律师,反对对浦志强律师的迫害。

我们感谢每一位关注浦志强律师的朋友,恳请大家转发有关浦志强律师的微博,共同抵制文字狱对浦志强律师的迫害。

2015年5月19日

 

重庆因言劳教者:彭洪

黄成城

戴月权

林永良

谢苏明

刘世银

任建宇

张胜和

石宝莹

张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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