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特征和我国地下水资源污染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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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ground water pollution)主要指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发生改变而使质量下降的现象。地表以下地层复杂,地下水流动极其缓慢,因此,地下水污染具有过程缓慢、不易发现和难以治理的特点。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即使彻底消除其污染源,也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使水质复原。至于要进行人工的地下含水层的更新,问题就更复杂了。

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过度开采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沿海地区海水倒灌;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以及污水灌溉等,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受污染的地面水体或废水渠、废水池、废水渗井等连续渗漏。地下水一经污染后,总矿化度、总硬度升高,硝酸盐、氯化物含量升高,有毒物质增加,溶解氧下降,有时还会出现病原体。地下水污染不易发现,难以治理和恢复,影响供水水质,加剧水资源短缺,应限制开发,合理使用,从而保护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污染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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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水体排放或释放污染物的来源和场所都称为水体污染源,这是造成水体污染的罪魁祸首。各种水体及其循环过程中涉及到许多类型复杂的污染源,从不同的角度可将水体污染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就地下水污染而言。

其根源有以下几种:

1、农牧业污染源
(1) 农药污染
(2) 化肥污染
(3) 牲畜产生的有机废物污染

2、工业污染源
(1) 工业垃圾
(2) 工业污水
(3) 石油化工产品污染
(4) 矿业污染

3、人类生活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1) 生活垃圾
(2) 生活污水

4、 自然界自身的污染

我国地下水资源概况

地下水资源的地区分布主要受降水控制,其次还受地表水体、岩性、地形地貌及植被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地下水资源地区分布的主要特点是:

①南方多,北方少。南方地下水平均年资源量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69.2%,而北方仅占30.8%;

②平原区地下水资源模数一般大于其周围山丘区的地下资源模数;

③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主要分布在北方,山区地下水资源量主要分布在南方。北方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占全国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的78%;南方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占全国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的79%。南方山丘区地下水平均资源模数是北方山丘区地下水平均年资源模数的4倍;南方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年资源模数是北方平原区地下水均年资源模数的2.5倍。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估算,我国地下水天然资源约为8288亿立方米/年,占我国水资源总量(河川径流量和地下水量)的30%左右,能够直接利用的地下水资源为2900亿立方米/年。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中国地下水类型分布图》将全国地下水类型划分为平原—盆地地下水、黄土地区地下水、岩溶地区地下水和基岩山区地下水四种。我国地下水资源中,平原、盆地松散沉积层地下水、喀斯特地下水和裂隙岩层地下水三者之间的比例,大体上为3∶2∶4。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我国的重要工业基地及城市发展建设、国土开发、农林业、畜牧业的发展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地下水资源紧缺状况是十分严重的。造成我国地下水资源紧缺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需水量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是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浪费严重。与此同时,水体污染正加剧中国的地下水危机,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专家曾提出,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

我国地下水资源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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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期发布的《2014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共有492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其中综合评价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为1999个,占40.6%,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为826个,占16.8%。主要超标组分为铁、锰、氟化物、“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等,个别监测点存在重(类)金属项目超标现象。在这些监测点中,综合评价结果为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为580个,占全部监测点的11.8%,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为1348个,占27.3%,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为176个,占3.6%。

据悉,其中水质综合变化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有2974个,呈变好趋势的监测点有793个,占17%;呈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有910个,占19.5%。

如何防治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受到污染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对环境的危害。导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造成各类环境资源的价值降低,破坏生态平衡。对生产的危害。被污染的水由于达不到工业生产或农业灌溉的要求,而导致减产。对人的危害。人如果饮用了污染水,会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癌变、传染病及其他一些病症,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恶化,会给人的生活造成不便,情绪受到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防止地下水污染做出了如下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遏制地下水污染需更多公民的行动

向地下水污染“宣战”,需要更多的公民行动起来,去调查、取证,向公众、媒体和政府提供线索。各级政府部门不但应重视这些公民的监督,同样也应善待这些监督的公民。

喝上清洁的水,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当这份正当权利被侵犯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责任去捍卫,用实际行动去调查、取证,或许要冒一定的风险。所以,我们要向这位临朐的爆料人致敬。他是一位负责任的公民,值得尊敬。

治理地下水污染,当然需要政府强化监管执法。但现实中,并非所有地方政府都能将民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非所有地方的环保部门都在严格执法。有的地方政府一方面信誓旦旦“严惩”、“拉网排查”,一方面却在通知企业“做好应对媒体(暗访)的准备”。

无论,地方政府是积极治污,还是消极应对舆论,当地公民对切身利害的关切和行动,都永远是保护地下水最有力的武器,也是最强大的动力。

各级政府部门不但应该重视这些公民的监督,同样也应该善待这些监督的公民。在地下水污染这个共同的敌人面前,鼓励公民举报,欢迎媒体调查,政府与民众展开良性互动,才能揭开那些不法企业的面纱,让它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近期地下水污染事件:

1、山东潍坊高压水井排污(2013年2月11日)
2、山东淄博萌水镇井水黑如“墨汁”(2013年2月23日)
3、北京密云水库上游存在垃圾填埋坑,威胁当地水源(2013年2月25日)
4、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红色井水事件(2013年3月29日)
5、山东潍坊用神龙丹剧毒农药种植生姜,或污染地下水(2013年3月)
6、武汉北洋桥垃圾场渗滤液直排,或致地下水污染(2013年3月)
7、兰州水污染事件(2014年4月)
8、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2014年9月)
9、环保部确认世林化工污染地下水(2015年3月)

转自:地下水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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