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上午11时许,四名健壮的男子闯进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一间办公室,高呼要见一位名叫曾飞洋的人。“曾飞洋,你欠人钱要还!”其中一位男子叫道。在曾表示自己不欠任何人的钱后,他们依然动了粗:两拳落在曾的右颧骨上,踢了曾的臀部和大腿。在场的另一名工作人员逃到隔壁报警后,四名男子迅速离开。办公室所在地的富华派出所为此事成立了项目组, 截止目前,警方仍然没有找到四名男子的下落。
曾飞洋今年40岁,是中国第一个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负责人,从事工人维权事业长达17年。身高约1米7左右的他不爱说话,一张圆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温和得像一个中学老师。
“他们下手不重,应该是吓唬我不要掺合目前在跟进的一个广州利得鞋厂的案子。”曾说。他和周围的工作人员都推测,这与目前打工族参与进行中的多达2500人的广州利得鞋厂工人集体罢工,要求资方补缴社保、公积金的维权案有关。
据统计,在珠三角地区约有30多家草根劳工NGO,它们中的很多都是由工人自己成立的。“番禺打工族”的创始人是一位名叫廖晓峰的打工仔,他自学法律,为工友讨回工伤赔偿。1998年,他成立“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是为了给更多的工友提供法律援助。当时,廖找到刚刚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毕业两年的曾飞洋,后者在律所经手过几桩工人维权案例,两人一拍即合,曾就这样加入了这个草创的维权组织。而后,因为压力,廖出走“番禺打工族”,曾一个人扛了下来。
资金和身份的难题
对于中国草根劳工NGO的从业者来说,受到人身安全威胁并不是新鲜事。2007年11月,深圳“打工者之家” 负责人黄庆南曾被5名男子用刀砍伤,左腿几乎被砍断。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工人培训部的主任陈辉海也说,曾有某地方国安局局长当面“忠告”他,小心被资方找人扔进地下河里。
除了直接的人身威胁,来自政府的其它压力也种类繁多。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规定,NGO如接受境外资金捐助,需提前至少15日向登记机关及相关部门书面报告。这规定实际上掐断了目前大部分依赖境外资金为生的劳工NGO们的资金链;更有官员向某劳工NGO表示,如不停止接收境外资金,便将面临被取缔的危险。
“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成立于1998年,从2002年开始接受境外资金,资金来源包括亚洲基金会、德国基督教发展服务社、香港基督教工业委员会、中国劳工通讯等。去年9月,中国国家安全部通知他们,不能接受香港劳工权益组织中国劳工通讯(China Labor Bulletin)的资金,而这是他们当时唯一的资金来源。因此,从去年10月开始,番禺打工族已经“断粮”。
曾飞洋坦言,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没钱。
除资金困难外,在民政局注册、拥有一个合法的“非营利社会组织”的身份,自去年以来更是难上加难。
女工维权NGO“向阳花女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曾经有民政局的官员明确跟我们说,叫我们‘别碰维权这些敏感话题’,‘好好反省自己’。” “向阳花”起家于不太敏感的小区服务,此前成功在民政局注册为非营利社会组织。但是,因为触碰越来越多的劳工维权案例,去年在民政局年检失败,他们的合法身份随之失效,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开始转向,多搞小区服务,组织工人“唱歌跳舞”。
对于劳工NGO无法注册的事实,民政局通常的说辞是,没有相关适用于工人维权类NGO的法律条文,所以无法为这些团体注册。
在其它方面,曾飞洋已感受到了今年大环境的不寻常。去年9月,他在深圳莲花山港试图出境去香港,被海关以“签注被注销"为理由拒绝;11月,当他试图从广州东站出境时再次被拒,并被明确告知 “你在被限制出境的名单里。”在此之前,曾可以畅通无阻地自由来往于香港,还顺利拿到香港理工大学的社会服务管理硕士学位。
去年12月16日, 曾准备去捷克参加一个人权会议时,再次被海关拒绝出境。他郁闷地在微信里告诉朋友:“这次还有广州相关部门的人跟我说,‘你就安心留在广州,为工人服务吧!’”
发完这条微信的第二天,十几个广州南村派出所的民警闯进曾家,将他带走,传唤理由为“破坏生产经营”。在派出所逗留期间,曾被没收手机,禁止其与外界联系。直到18日下午三时许,他才获准回家。此前,曾及其它劳工NGO的负责人们也会时常被广州市区两级的国保部门请去“喝茶”或“旅游”(强制带到某处与外界隔绝);但他从未被如此强硬地禁止他与家人联络超过24小时。
从截流资金、拒绝注册到限制相关负责人的活动范围,都反映了中国政府日益收紧的NGO管理政策。
但据某些中国劳工NGO负责人所说,不少政府官员私下表达过对他们工作的肯定,承认劳工NGO是维稳的积极力量。而中华全国总工会、广东省市各级工会的干部也曾不定期与曾飞洋召开过座谈会,了解情况。在目前中国工会缺位,工人不再信任官方工会及缺乏有效社会对话机制的情况下,劳工NGO的存在,为维稳增添了新力量,预防了许多工人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而它本身,并非如许多地方政府所认为的,是一个“不稳定因素”。
愤怒的工人
对于在中国罢工、停工和抗议的次数,尚无官方统计数字。但据香港劳工权益组织中国劳工通讯(China Labor Bulletin)统计,2014年,中国境内发生了1378次工人罢工和抗议事件,是2013年的两倍。
罢工事件的增加,反映了工人怒火的上涨。“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孟晗提到,他最担心的是,工友中有一种过激和极端的情绪。“有一个小伙子说:‘我们搞十个人把工厂老板绑架了,弄到山洞,你们(番禺打工族)再跟他们谈,就好谈了!’”他表示,一些工友年轻气盛,认为模仿讨薪农民工诸如爬电视塔、堵路或者冲击政府的行为,就可以引起政府重视,从而解决问题。
在孟晗和记者见面几个小时前,番禺沙湾锦恒制衣厂的工人自发组织了一场大罢工,他们阻拦马路,导致交通瘫痪,最终特警出动,用大喇叭劝告其解散,事件暂时告终。这个案例没有劳工NGO的介入。
工人的要求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是合法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73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也就是说,企业须按工人工作实际年限缴清社会保险。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十几年工龄的老工人直到快退休的那一刻,才发现厂方漏缴了数年的社保,导致其养老成为严重问题。
一个保洁员阿姨说,她希望补齐社保,只不过是想“有口饭吃”。
但是,即便是简单又合法的要求,如果辅之以情绪化的处理方式,只会激化矛盾,使维权演变为恶性事件,最终被当作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是“维权顾问”,还是“幕后主谋”?
1990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开篇即提出“维护稳定,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自此,中国特有的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方针的维稳机制便建立起来,至今已有近25年。
由于工人集体维权行动时不时演变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帮助工人维权的劳工NGO自然也被认为是在刻意挑动维稳部门神经的机构。
中国劳工NGO种类繁多,功能细化:除了走进小区,为工人提供诸如心理咨询、小区活动甚至幼儿托管的“小区类”劳工NGO, 还有推进工人运动、培养工人领袖的“工运类”NGO。而后者,正是“维稳”的对象之一。
不过,这些“工运类”NGO则始终认为,自己是在帮助维稳,而非破坏稳定。
将自身明确划分为“工运类”NGO的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工人培训部的主任陈辉海表示,目前他们最大的作用,是在帮助工人们将怒火理性化、程序化,走上规范高效的“劳资集体谈判”道路;而以往,缺乏专业帮助的农民工以不理性的姿态单打独斗,激化矛盾。
在此次的番禺利得鞋厂维权案例里,“番禺打工族服务部”便承担起了协助工人挑选工人代表、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商讨与资方谈判方案及帮助拟定与资方谈判要约书等工作。“我们一直跟工友们强调的,就是两个词:‘文明’、‘理性’。”孟晗告诉记者。
孟晗说:“我们起的是‘顾问’作用,推动劳资集体谈判、提供工人法律援助以及帮助他们组织工人大会选举工人代表,而不是一个主导角色。最终,还是要靠工人自己团结的力量。”
但是,在劳工NGO强调自身顾问角色的同时,还是常常被维稳部门找上麻烦。
去年4月,号称建国以来最大的罢工潮──东莞裕元鞋厂罢工事件,参与人数约3万。位于深圳的劳工NGO“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介入此案。在此期间,服务部负责人张治儒前往东莞与工人代表见面,在鞋厂旁的一个餐厅坐下还不到五分钟,就被当地公安带回派出所,直至第二日才被迫返回深圳。而张治儒的同事林东则被东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一个月。
不久前,曾飞洋也是因为正在跟进利得鞋厂维权案例,被广州市南村派出所带走,失联一天。他告诉记者,警方在派出所对他展开长达四小时的询问,警察怀疑,是“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在幕后主导工人罢工,影响生产。
曾飞洋认为,“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所做的事情,只是在“引导维权运动由集体罢工向集体谈判转变”,让工人维权“不要那么迂回,少走弯路”。
利得鞋厂工人于去年12月6日正式罢工,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厂方已经开始给工人补缴社保,并打包补发年假、高温补贴和加班费每人每年2000元。工人代表唐庆红告诉记者,“如果没有‘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教我们,我们现在肯定什么都没有呢。”她认为打工族提高了他们的维权意识,并且协助他们建立一支完整的工人代表队伍。现在,工人已全部复工,与资方的紧张关系也缓和下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江松针对利得鞋厂的案例表示:“政府的公平中立不仅不会使劳资冲突失控,而且为达致更高水平的社会稳定准备了条件。相反,资政联盟打压劳方却会导致无穷的恶果。”
晦涩的肯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似乎也开始逐渐认识到劳工NGO的作用。对于这些长期游走在政策“灰色地带”、无法注册的NGO,默许它们的存在,似乎本身就是一种晦涩的肯定。
曾飞洋透露,番禺区维稳办在不久前与“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谈话时,一位领导说:“看到社会组织、NGO工作的价值。”此前,在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案例座谈会上,番禺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也肯定过劳工NGO在维稳方面的正面作用。此外,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有关人员也说过类似的话。
广东劳维工人培训部的负责人陈辉海告诉记者,有一些政府官员私下承认他们把集体谈判处理得非常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有些国保跟我混熟了,还跟我互加微信,给我朋友圈点赞;我发一张去北京玩的照片,他们还会在下面留言建议我去某个景点玩玩。”
政府的肯定不仅仅限于口头。在一个月前刚刚结束的广州市番禺区新生鞋厂案例中,据工人透露,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省委领导给他们捐了100元,以示支持。
被“招安”的NGO
不过,也有一些劳工NGO人士有着与“曾飞洋们”截然不同的礼遇。
山东省青岛市的劳工NGO小陈热线的负责人陈明钰告诉记者:“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压力。”
2000年,这个主要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的机构在青岛市共青团的帮助下成立。陈明钰本人担任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目前还是第十二届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市青年社团副理事长,这些身份表明,他与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青岛市政府每年会向小陈热线购买服务,大约1万元人民币。服务内容主要是一些提高工人沟通方法、权利和义务的培训。
政府购买服务,就是政府将自己直接承担的社会服务或公共服务改由非营利组织或社会企业来承担,由政府来支付成本。
但值得注意的是,1月6日,财政部刚刚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中明确规定:“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主题,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也就是说,部份仍然徘徊在登记大门外的劳工NGO没有资格与政府进行“购买服务”的合作;能否购买服务,本身也是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晴雨表。
陈辉海直言批评过这些让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工NGO:“拿了政府的钱,当然就要听他们的话;他们说做什么就得做什么,这我忍受不了。”他表示,他所带领的深圳劳维工人服务部不会跟政府有购买服务的合作,因为一旦合作,就表示被“招安”了。
对于不想被“招安”的NGO,他们会不会面临新的危险,会不会害怕?
陈辉海爽快地回答:“我已经想好了,也跟相关部门的人说过:‘要抓我,提前跟我说;我要把老婆孩子送回老家。我自己没关系。’”顿了顿,这个小个子、大嗓门的南方男人接着说:“我会抗争到底。”
而对于从事劳工维权已有17年之久的曾飞洋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早已不言自明。被南村派出所释放的第二天,他在朋友圈写道:“昨夜,我在南村派出所的拘留室难过地流下眼泪! 是工人做错了吗? 是我们打工族服务部做错了吗? 为什么我们总是面临牢狱之灾? 工人有工人的立场和要求,维权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何在现实中充满艰险?”
这也许,也是中国草根劳工NGO们共同的追问。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金融时报
冯仁可 李林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