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郭飞雄简述维权运动史应是郭飞雄自我辩护词的一部分,因时间所限,当时没能完成。现据郭飞雄所嘱,特于新公民运动网站发布]
一、中国维权运动层层递进的五个阶段
捕捉重大历史机遇,在个案抗争平台上,进行政治实验,集结民力,推动政治自由化、民主化进程,这并非我的个人嗜好,而是我们维权运动主要的政治操作方略之一。它建立在对中国民主运动史的全面反思、对中国社会结构变动和人心趋向的深层洞察上。
自1989年波澜壮阔的学潮失败后,1991年、1993年、1998年,先后有多波民主先驱依据公民的结社自由权,英勇卓绝地冲击党禁,因后极权体系严密封锁和残酷打压,未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扩散效应。先驱者的壮举为民主运动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与此同时,新的民间力量在大地深处孕育。1990年代中后期,自由主义政治学说传入中国,自此,中国人得以窥视西方政治文明的核心精髓,在其滋养下倾向自由的知识阶层基本完成了宪政民主的启蒙。由书本到地面指日可待。此时互联网又为我们奉上了低成本、巨能量的信息传播、思想集结、行动协同的工具。作为社会的基础,长期的经济发展培育了数亿人的个人实力、活动空间和独立人格的自觉,这进一步促成了一代人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
大潮流的激荡涌流之下,2003年初,在孙志刚事件中,中国社会各阶层达成了一项罕见的全民联动,维权运动就在此时兴起了。
维权运动初起时,以法律个案、尤其是政治迫害案件的法律维权和社会联动为主要活动方式,代表人物为许志永博士和莫少平律师。
2005年1月,从赵紫阳先生遗体告别仪式上走出的新一代行动者,深受八宝山现场人气激荡的感染,决议提升民主运动。半年内,一种前所未有的政治、法律、思想集群横空突起,维权运动进入第二阶段,是为其定名、成型之始。客观地说,作为集提炼者、行动者于一体的当事人,我和范亚峰实际上是维权运动的最早定义者,即其主要概念、政治思想、操作策略的原初打造者。数月后加入的高智晟律师是当时法庭斗争的主要支柱之一。
范亚峰博士在中国大陆第一个引入台湾美丽岛事件中的律师团运作模式,组建了蔡卓华非法印刷圣经案维权律师团,高智晟律师担任主辩,时为2005年7月。我在为此案阐发思想价值时,最早在网络公共空间正面论述弘扬了“捍卫宗教自由”的宏大主题,并把此案的信息公开运作予以全球化。此前,向外媒扩散乃是普遍恐惧的雷区。
许多基本的集群维权技术和策略都在此时风云集会。七月底,广州市番禺区太石村罢免村官运动爆发,我出任村民的法律顾问,村民最早的经济抗争升级为政治维权斗争。当区民政局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款拒绝批复罢免动议时,村民们发动了接力绝食。广州的自由民主人士、大学教授、商人、南方系报纸、三大电视台和国际媒体先后介入,北京等地维权中坚力量步步呼应,形成结构和背景支持。这是维权运动主动发起的第一个政治实验,“捍卫法律下的民主选举权”是此案弘扬的宏大政治主题。村民履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公民政治权利,是为了保障成文法规定的罢免程序及其司法救济渠道不被官僚集团蛮横关闭。这种以法律斗争为核心手段推进民主选举的运作形式,使得太石村民主实验具备了宪政意义,也使它赢得了全社会同情和立体介入。
以太石村民主实验为标志,维权运动的政治理念和操作方略初步成型,其要旨大致概述如下:
1、集结自由民主行动者、思想家、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草根领袖和底层抗争者、记者、作家等,依法律个案或政治事件为依托形成行动性的政治、法律、思想集群,集群内无等级命令关系,系多中心、松散的扁平结构,靠价值和目标认同、公民自觉、规则伦理、口碑、信用等实现行动联接和自我建设,其反极权、重个人自由的契约关系,被认为是对未来民主自由社会中民间政治组织机制的探索和预演。
2、政治事件法律化,法律力量政治化。通过自然法和良法意义上的合法斗争,占据公共精神生活的主流空间,通过力量集结和政治维权推进民主运动,以集群之力在统治者也表面认同的中性法律程序和纸上权利的司法救济运作区间内放手推动,降低运动的风险成本,扩展社会参与面。通过个案维权政治实验,定向社会运动等操作方式,大无畏地高扬“宏大政治主题”,施旨以网络加速、舆论热报,启蒙、动员被侵权的底层民众和各界自由人士加入行动着的公民社会,捍卫、扩展公民的人权和政治权利,从而壮大中国民主运动的声威和政治势力。
维权运动是继冲破党禁运动之后的中国民主运动的新阶段。从定义开始,集群崛起之始,它就以宪政民主为核心理念和深层目标。宪政转型是我们的初衷、本色和本质。极权主义通过残酷打压、分而治之,竭力在民间制造对政治的恐惧,我们的重要使命就是要通过对公民政治权利的践行、弘扬以及有效、可行、持久地群众集结,真实地、逐波逐波地帮助社会各阶层消除对政治的恐惧和虚假冷漠,复归公民的主题自觉,对政治权利的自然履行。通过扁平结构无形组织有形联动、政治事件法律化,中性法律区间内的公开扩展、个案运作和权力实验的目标调控,对统治集团善意启蒙等方式的综合运用,维权运动成功破除了“六四”以后的政治恐惧和政治冷漠弥漫的历史难题,初步解决了民主运动对社会立体纵深动员的战略要求。
十年来,民主运动的社会基础有了大数量级的跃升,自由民主的行动者、思想者由被迫的边缘重回民间社会公共生活主流。自由阵营雄厚的底蕴和多中心的网状结构使维权运动屡屡扛住巨无霸地无情打压并借机涨潮。在这一点上,维权运动堪称历史上“最善于挨打”的政治力量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维权运动或许占有了部分真理,它可能有很大机会在中国这块土地建成宪政民主的政治道路上实现重要的历史原创。
3、维权运动成功实现了自由主义与底层运动的政治联合。这似乎突破了理论界盘桓已久的左右之争,并使民主运动获得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和道义支撑。一些学者认为,维权运动是在底层社会的经济维权、人权抗争之上发展起来的,其主流是非政治诉求,游离于民主运动之外。这是对维权运动的严重误解。历史事实是:先有太石村民主实验等政治维权磅礴推出、震撼中外,而后经过2006年接力绝食运动主动、有效地联接,在维权律师群体的艰辛努力下,过往主要依靠上访来抗争的底层民众才被引向法律程序维权轨道,进而,几乎所有的民间抗争,甚至包括非法律的反抗都被舆论统称为维权运动。这既是维权运动的名号的自然泛化,也是其版图合乎逻辑的扩展。但是,政治维权和自由民主行动者依然是整个维权运动的灵魂、龙头,是其稳定的、当仁不让的主流。在与维权律师携手后,底层抗争者往往汇入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事业的浩荡洪流中。
4、维权运动超越了敌对性零和模式,它通过政治实验、社会运作和力量集结所推动的民主运动,具有本质的和平、理性、可控、建设性。它的政治实质是思想斗争,它坚信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诸普世价值的真理性,并主要借助此真理性的威力,对极权阵营发起“攻心战”,它以成功行为为示范,昭示“法律下的自由民主”。
由于维权运动的上述思想底蕴和创造性的行动探索,中国民间社会各种抗争力量实现了维权旗帜下的大联合,并在打压中步步升级。2006年中,陈光诚、高智晟和我先后被捕入狱,胡佳等人勇敢的站出来,抗击镇压的逆流。2008年底,民主运动老战士张祖桦和刘晓波等发起了《零八宪章》签名运动,将民主运动对知识界的动员引向新高度。胡佳和刘晓波亦被捕入狱并先后获得了国际大奖,中国民主运动的声誉因之传遍全球。在法律界,江天勇、李和平、滕彪、唐荆陵、唐吉田等律师带领大批新锐律师,勇敢的介入众多所谓“敏感”的重大法律案件,并操盘了维权运动和底层运动的现实联结。是为维权运动全面纵深突进期,即其第三阶段。
2011年“茉莉花运动”是其第四阶段,它以履行集会自由等公民政治权利为朦胧主题和主要活动方式,特务体系的疯狂打压使它止步,但参与者受难担当、精诚贯日的壮举及其展示的高贵精神气质在网络公共空间激发了更大的公民参与浪潮。在这一阶段中,一大批律师组成的“维权律师2.0版”在人权维护和法律技术方面的探索引起了世人瞩目,这一新集群遂成为维权运动在中性区间内突进的结构性支柱之一。
自2011年全国各地网友“围观”陈光诚家乡东师古村开始,到目前为止,为维权运动第五阶段。这一阶段以公开履行公民政治权利为中心,北京的“新公民运动”、上海、长沙、武汉、南宁等城市公民圈的“同城饭醉”都围绕着这一中心旋转,籍声援南周事件的历史契机,广州公民社会在街头政治上率先取得了突破。在南方报业大门外三日政治集会的良性刺激下,北京公民社会发动了“公民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街头宣传活动。继而,广州公民社会再次推出宏大政治主题,发起了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名运动,孙德胜和袁奉初(袁兵)进行的“八城快闪”乃是对这一宏大政治主题的系列街头宣传。街头政治一时风云再起,引发了后极权特务体系的惊恐,这是我们这一波自由民主运动者被抓捕的直接原因。
从中观历史尺度观照我们目前的命运,不过是维权运动向着全面政治开放和民主化不断升级的征途中必然遭遇的一幕。随着自由阵营声威的增长,职业政治活动家的日趋成熟,以及政治恐惧症减弱后越来越多新生力量的加入,维权运动的主干部分渐渐由中性法律区间和低烈度政治场域,移向强政治场域。2012年底,中共领导层换届,使后极权体系内有限任期制的部分积极因素有所释放。主客对比之下,中国社会非敌对的和平转型概率增大,升级维权运动成为我们这些自由民主理想践行者注定的选择。
二、动员整合纵深力量,实现有序政体革命
在维权运动这一强政治阶段,我的基本政治操作理念是:
1、高扬人民主权的理想和公民的主体性,有序辅开对公民的选举权与参选权、言论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权、结社自由权、地方基层自治权、监督权与罢免权、法律创制权、全民公决权等政治权利的公开积极履行。由权力私有转变为权力公有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政治革命。宪政民主意义上的公民个人,实质分享至高无上的主权者地位,因而被人类文明赋予了“大地上的神性”。我们绝不能因具体政治运作中的妥协或权衡,就抹杀了“自然法下的人民主权和个人政治主权”所具有的理想性和神性的光辉,呼唤永恒的人道理想和神性的人权理念,激发人们自我反省道德人格上每个人所拥有的无限珍贵的精神价值——这是主权和主体资源,由此出发,促进一代人确立个人主权、主体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这是维权运动担当的人道启蒙事业所追求的精神高度。而最好的启蒙是行动,是公民主体争自由、争民主的社会行动。维权运动所推动的民主行动,具体的以公民政治权利的实质扩展作为民主化进程的衡量指标。高扬理想,激励人们争自由、反极权的道德勇气,坚决有序的推进上述各项公民政治权利的履行,并以此为引擎盘活全局,促成政体革命,是我们核心、深邃的操作方略。
2、有力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帮助各类抗争者汇入公民社会公开、集约、法律性活动空间,促进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全面自治,以独立发达的公民社会作为民主运动的实力依托和全体人民自由联合的基本方式。“建设公民社会”的思想表述着这样一个深刻洞见:国家起源于社会,却凌驾于社会之上,故自由的社会必须对国家与社会分权划界,以社会制衡国家。维权运动的使命之一就是把这一政治理想操作成现实的政治社会版图,使未来的宪政民主政体因之获得持久的基础支撑。公民社会既包括政治社团,也包括各类功能性社团,它的结构是海洋般多元扁平、相对松散、共识推动的自发秩序,个体要素的独立自由是其精魂。公民社会建设进程的一个非常关键也是非常困难的步骤是营造多党竞争的政治格局,尤其是反对党的成形和成熟,这是公民社会政治板块的核心所在。维权运动现阶段实质上是中国大陆的反对运动,未来也必然走向反对党。但如果我们不能动员和整合中国社会的纵深力量,不能建成强大自由的公民社会并以之为依托,而只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反对派而存在,那么我们将很难避免“官强民弱”的俄罗斯普京威权下的半拉子转型在中国重演。有鉴于此,我们应在政治反对运动的前段和中段,致力于培植壮阔深邃的社会基础,将建设一个反对运动的永恒母体、一个强大而规范的公民社会作为我们政治行动的重要导向。自由阵营的龙身,当盘桓于法律政治、思想斗争、民间自治诸领域,饱浸深纳,久要不去。
3、为促成未来的和平转型,在民主运动的龙头——街头政治方面采取可控的政治实验方式,避免激烈对抗,减少负面效应,探索有序政治开放、官民共赢之路。专制者的过分恐惧、民众对幸福生活的保守渴求,都在我们严肃的考量中。我们的政治实验策略目标,不是街头决战,而是通过舆论放大等杠杆作用,以小事件撬动大格局,促进全国民主浪潮涌动。为防止失控、将官民逼入极端选择,多种平衡手段和张驰组合,都在我们的长期蕴酿、熬炼、尝试中。
4、有效地、超越性地助推用法治资源重构中国社会的大势,实现政治和社会游戏规则的全面现代化。作为数千年皇权专制蹴踏的人道沼泽和极权乌托邦实验的重灾区,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中国今天这样对法治规则产生如此巨大的渴求。维权运动的重大成就之一,乃是将阵容庞大的维权律师群体推上了历史变革的枢纽地位。以这些法治先锋和民主斗士为原点,通过法律斗争维护人权和政治权利、促进司法独立,正成为中国社会规制进化和主流秩序之一。
5、上述操作思路皆秉持着一种有条件搁置了和平转型之外的变革方略的有序政体革命模式,其间内含着对程序文明的深层预设:没有宪法和法律的重修,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履行公民政治权利常态化,也不可能实现全国圆桌共识下的政治开放进程安排。故促成修法是多元共赢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起点,也是近阶段民主冲刺、施压促变的重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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