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笼子的说法已经很久了。我知道最早的出处是,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在一次演讲中讲的:“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但我注意到,国内的媒体在引用这段话时,有意无意地省略了接下来的一句:“这个铁笼子的四面插着五根铁栏杆:选票、多党制、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和军队国家化。”
我们知道,有这句和没这句是不一样的:有这句就使我们知道,他所说的笼子是拿什么围起来的;没有这句,就会使我们误以为,这个共和党的总统会不会拿开除党籍,或行政记过之类的小把戏糊弄美国人民?也就是说,将权力关进笼子固然重要,但笼子是用什么制成的同样重要。
与驯化自然一样,人类的自我驯化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现代人由于生下来就处于一个政治社会之中,就想当然地以为,有了人类,就有了政治社会。政治社会的历史和人类的历史一样长。其实,在建立政治社会之前,人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自然状态。
由于文字的使用,都是在每个民族的基本生存保障获得之后才发生的,因而,自然状态远远要比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政府或国家的历史长得多。
在自然状态里,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是上天赋予的自然理性。这个理性告诉人们,如果我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那么,等待我的只能是别人以同样的手段惩罚自己。这就是自然法。
在自然法的管辖下,受到侵害的人有报复或得到赔偿的权力;一个人如果杀了人,碰到他的每个人都可以将其处死。因为杀人的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已处于人类独有的理性之外,因而人人都可以将它当作狮子和猛虎加以对待。
但慢慢发现,自私和狭隘的报复会使这种处罚很不公平,执行处罚的人也因为随时会遭遇反抗而处于危险之中,不得已,人们就在自然之中建立了政府。
建立政府的目的,本来是为更公平、更有效地保护每个人的财产和幸福,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甚至蜕变为一个蓄意剥夺百姓生命和财产的暴力集团,人们到哪里去申诉?
也就是说,过去人们是由于害怕人性之恶会将人变成狮子和猛虎,才在人们中间建立了政府,而现在政府本身就是狮子和猛虎,而且由于有社会财力和暴力的支持,现在被称作政府的狮子和猛虎再也不是个别的、偶然发威的,而是系统的、集团作业的。它比原来的狮子和猛虎无论数量和力量上,都强大百倍。
面对这种有组织、成规模的狮群和虎群协同作业,个人如何才能免遭伤害和吞噬呢?人类的历史表明,只要奴役尚能忍受,人们不会选择铤而走险;只有压迫到了无以复加,忍耐确定无疑地指向死亡,而且看不到任何改变的希望时,人们才会选择更换政府。
因为更换政府常常要流血。更常见的是,流血之后建立的朝代,也并不比前朝好些。因为统治的思想没变,权力的来源没变,政府的组织形式没变,贪腐的本质就不会变。
于是,经过千百年周而复始的“建立——推翻——建立”之后,人们摸索出一个新方法,那就是既不将统治者赶尽杀绝,也不将他们当人看,而是将他们像野兽一样地关进笼子里。这个笼子用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密密织成。四周插满了用三权分立、言论自由、政教分离等条文写成的栅旗。
接下来的问题就成了,怎样才能让统治者走进笼子?对一个没有或正在完成民主转型的国家来说,我觉得大致上有这么几步:
我们现在走到了哪一步?勉强可以说在第一步。为什么曰“勉强”?因为实行了近一个甲子的劳教制度,有望在今年结束,这被普遍认为是政改的先声;但即使劳教制度真如人们所愿,在今年“两会”后废除,也不能说明我们从此要将权利放出笼子,而是说在关进笼子之前,不能不经法院审判。而未经审判,“国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监禁自由人,”是英国《自由大宪章》的主要内容,颁行的时间是1215年。
来源:公众号狄马之思想的防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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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马:先把权利放出笼子
把权力关进笼子的说法已经很久了。我知道最早的出处是,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在一次演讲中讲的:“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但我注意到,国内的媒体在引用这段话时,有意无意地省略了接下来的一句:“这个铁笼子的四面插着五根铁栏杆:选票、多党制、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和军队国家化。”
我们知道,有这句和没这句是不一样的:有这句就使我们知道,他所说的笼子是拿什么围起来的;没有这句,就会使我们误以为,这个共和党的总统会不会拿开除党籍,或行政记过之类的小把戏糊弄美国人民?也就是说,将权力关进笼子固然重要,但笼子是用什么制成的同样重要。
与驯化自然一样,人类的自我驯化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现代人由于生下来就处于一个政治社会之中,就想当然地以为,有了人类,就有了政治社会。政治社会的历史和人类的历史一样长。其实,在建立政治社会之前,人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自然状态。
由于文字的使用,都是在每个民族的基本生存保障获得之后才发生的,因而,自然状态远远要比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政府或国家的历史长得多。
在自然状态里,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是上天赋予的自然理性。这个理性告诉人们,如果我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那么,等待我的只能是别人以同样的手段惩罚自己。这就是自然法。
在自然法的管辖下,受到侵害的人有报复或得到赔偿的权力;一个人如果杀了人,碰到他的每个人都可以将其处死。因为杀人的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已处于人类独有的理性之外,因而人人都可以将它当作狮子和猛虎加以对待。
但慢慢发现,自私和狭隘的报复会使这种处罚很不公平,执行处罚的人也因为随时会遭遇反抗而处于危险之中,不得已,人们就在自然之中建立了政府。
建立政府的目的,本来是为更公平、更有效地保护每个人的财产和幸福,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甚至蜕变为一个蓄意剥夺百姓生命和财产的暴力集团,人们到哪里去申诉?
也就是说,过去人们是由于害怕人性之恶会将人变成狮子和猛虎,才在人们中间建立了政府,而现在政府本身就是狮子和猛虎,而且由于有社会财力和暴力的支持,现在被称作政府的狮子和猛虎再也不是个别的、偶然发威的,而是系统的、集团作业的。它比原来的狮子和猛虎无论数量和力量上,都强大百倍。
面对这种有组织、成规模的狮群和虎群协同作业,个人如何才能免遭伤害和吞噬呢?人类的历史表明,只要奴役尚能忍受,人们不会选择铤而走险;只有压迫到了无以复加,忍耐确定无疑地指向死亡,而且看不到任何改变的希望时,人们才会选择更换政府。
因为更换政府常常要流血。更常见的是,流血之后建立的朝代,也并不比前朝好些。因为统治的思想没变,权力的来源没变,政府的组织形式没变,贪腐的本质就不会变。
于是,经过千百年周而复始的“建立——推翻——建立”之后,人们摸索出一个新方法,那就是既不将统治者赶尽杀绝,也不将他们当人看,而是将他们像野兽一样地关进笼子里。这个笼子用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密密织成。四周插满了用三权分立、言论自由、政教分离等条文写成的栅旗。
接下来的问题就成了,怎样才能让统治者走进笼子?对一个没有或正在完成民主转型的国家来说,我觉得大致上有这么几步:
我们现在走到了哪一步?勉强可以说在第一步。为什么曰“勉强”?因为实行了近一个甲子的劳教制度,有望在今年结束,这被普遍认为是政改的先声;但即使劳教制度真如人们所愿,在今年“两会”后废除,也不能说明我们从此要将权利放出笼子,而是说在关进笼子之前,不能不经法院审判。而未经审判,“国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监禁自由人,”是英国《自由大宪章》的主要内容,颁行的时间是1215年。
来源:公众号狄马之思想的防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