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好好的,就该有感恩之心。我已经活了六十多年,既没有死于战乱,也没有死于灾难,既没有染上不治的病症,也没有沦为冤狱的牺牲,我是应该感恩的。
今天,在这个新书发布会上,我要感谢的人就很多。首先,我要感谢那些冤错案件的当事人,他们用自己的痛苦乃至生命,为我们演绎了如此惨烈的人身故事,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内容丰富而且深刻的真实素材……
这些年,我国发现的冤错案件中有一类是极具震撼力的,那就是亡者归来的冤案。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亡者为假,归来为真,譬如湖北的佘祥林案和湖南的腾兴善案。一种是亡者为真,归来为假,譬如内蒙的呼格吉勒图案与河北的聂树斌案。无论是真实版的亡者归来,还是虚幻版的亡者归来,它们都在追问一个问题:冤案为何发生?
诚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错案责任都归结到办案人员身上,因为这些冤案暴露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许多漏洞和缺陷。其实,从1995年的黑龙江石东玉到2000年的云南杜培武,从2005年的湖北佘祥林到2010年的河南赵作海,从2013年的浙江张氏叔侄到2014年的内蒙呼格吉勒图,这些冤案给我留下的最为深刻的一个概念就是“复制”。这些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司法错误似乎都延循了相同的模式,类似的人生悲剧在不同的执法和司法人员手中一次又一次被重复。因此,这不是或主要不是个人的错误,而是司法制度的错误。当然,制度也都是由人来执行或运转的。我说是“制度之错”,并不是说这些办案人员都没有责任,而是说在这样的制度下面,制造冤案的人未必都是坏人和恶人。
在佘祥林案平反之后,我们就开始对刑事错案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对一些典型冤案的全景式回顾,我发现,每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都是多种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而这些原因的综合就反映出我国刑事司法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错判的十大误区。我在这本书中只是列举了这些误区,如果进一步考察这些误区的形成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些属于制度或体制的问题,有些则属于观念或意识的问题。认知这些误区,我们可以有的放矢地修补制度的漏洞,可以使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我不愿意把制造冤案的人都说成是坏蛋,但是有一个问题一直纠缠在我的心间:那些办案人——特别是进行刑讯的警察——当时是否知道或者意识到嫌疑人可能是无辜的人?我相信,在有些冤案中,办案人员基于认识的错误而没有想到嫌疑人可能是无辜者,但是在有些冤案中,办案人员当年可能已经认识到嫌疑人可能是无罪之人。譬如在杜培武案和念斌案中,如果杜培武和念斌后来的讲述是真实的,那么审讯人员应该已经知道他们是在拿无辜者顶罪了。假如真是这样,那会是人性中一种什么样的恶?明明知道对方不是罪犯,却还要用各种残酷的手段去折磨,去逼供!而且,他们应该知道,这样入罪的结果可能就是死刑!
于是,我又联想到了呼格吉勒图案中的“真凶”赵志红。此人身材矮小,却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我看到一段报道,在他奸杀一个女出租车司机之前,被害人恳求他,“你可以要钱,也可以要车,就是别要命”。然而,赵志红还是残忍地把这个女司机勒死了。这是极其邪恶的行为!那些明知无辜却还要入人于死罪的办案人员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人性之恶,恐怕与赵志红相去不远!
在冤案的制造者中究竟有多少明知无辜也要入罪的人?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问题就是无法找到答案的。
此文是作者在“《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新书发布会暨错案预防研讨会”上的讲述摘要。该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主办,于2014年1月25日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近二百名学者、专家、编辑、记者、读者、学生参加了这次活动。新书发布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石延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教授致词,作者何家弘和编者蒋浩(北京大学出版社燕大元照公司总经理)、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魏建军(《中国报告文学》主编助理、文学评论家)及画者张晨初(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画家)相继就该书做了讲述。研讨对话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品新副教授主持,刘桂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向泽选(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正群(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大伟(旅美法律学者)、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北平(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授)、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都做了精彩发言。
《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是一部与众不同的法学专著。首先,该书的内容结构与众不同。该书的“前论”介绍了作者主持的关于刑事错案的实证研究成果,“后论”则记述了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进步。在该书的主体部分,作者通过腾兴善和佘祥林两起在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在一步步讲解冤案故事的过程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中国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这种以悬疑小说的结构论述严肃法学问题的写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其次,该书的语言风格与众不同。法学语言是“骨感”的,是人类理性与思维逻辑的直白表述。文学语言是丰满的,是人类情感与生活经验的全景展示。作者在本书中把法学语言和文学语言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在案例叙述部分,取得了极佳的阅读效果。再次,该书的装帧设计与众不同。该书封面的呼格吉勒图冤案人物画像是上海油画家张晨初为本书创作的,而且得到了呼格父母的同意。目录则采用了时尚杂志的设计风格,用一些珍贵的案卷照片衬托出文字内容。另外,该书已经由台湾地区的元照出版社出版了中文繁体字版,而且将陆续由外国出版社出版英文版、德文版、法文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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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亡者归来,追问冤案
人活着,好好的,就该有感恩之心。我已经活了六十多年,既没有死于战乱,也没有死于灾难,既没有染上不治的病症,也没有沦为冤狱的牺牲,我是应该感恩的。
今天,在这个新书发布会上,我要感谢的人就很多。首先,我要感谢那些冤错案件的当事人,他们用自己的痛苦乃至生命,为我们演绎了如此惨烈的人身故事,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内容丰富而且深刻的真实素材……
这些年,我国发现的冤错案件中有一类是极具震撼力的,那就是亡者归来的冤案。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亡者为假,归来为真,譬如湖北的佘祥林案和湖南的腾兴善案。一种是亡者为真,归来为假,譬如内蒙的呼格吉勒图案与河北的聂树斌案。无论是真实版的亡者归来,还是虚幻版的亡者归来,它们都在追问一个问题:冤案为何发生?
诚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错案责任都归结到办案人员身上,因为这些冤案暴露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许多漏洞和缺陷。其实,从1995年的黑龙江石东玉到2000年的云南杜培武,从2005年的湖北佘祥林到2010年的河南赵作海,从2013年的浙江张氏叔侄到2014年的内蒙呼格吉勒图,这些冤案给我留下的最为深刻的一个概念就是“复制”。这些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司法错误似乎都延循了相同的模式,类似的人生悲剧在不同的执法和司法人员手中一次又一次被重复。因此,这不是或主要不是个人的错误,而是司法制度的错误。当然,制度也都是由人来执行或运转的。我说是“制度之错”,并不是说这些办案人员都没有责任,而是说在这样的制度下面,制造冤案的人未必都是坏人和恶人。
在佘祥林案平反之后,我们就开始对刑事错案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对一些典型冤案的全景式回顾,我发现,每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都是多种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而这些原因的综合就反映出我国刑事司法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错判的十大误区。我在这本书中只是列举了这些误区,如果进一步考察这些误区的形成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些属于制度或体制的问题,有些则属于观念或意识的问题。认知这些误区,我们可以有的放矢地修补制度的漏洞,可以使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我不愿意把制造冤案的人都说成是坏蛋,但是有一个问题一直纠缠在我的心间:那些办案人——特别是进行刑讯的警察——当时是否知道或者意识到嫌疑人可能是无辜的人?我相信,在有些冤案中,办案人员基于认识的错误而没有想到嫌疑人可能是无辜者,但是在有些冤案中,办案人员当年可能已经认识到嫌疑人可能是无罪之人。譬如在杜培武案和念斌案中,如果杜培武和念斌后来的讲述是真实的,那么审讯人员应该已经知道他们是在拿无辜者顶罪了。假如真是这样,那会是人性中一种什么样的恶?明明知道对方不是罪犯,却还要用各种残酷的手段去折磨,去逼供!而且,他们应该知道,这样入罪的结果可能就是死刑!
于是,我又联想到了呼格吉勒图案中的“真凶”赵志红。此人身材矮小,却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我看到一段报道,在他奸杀一个女出租车司机之前,被害人恳求他,“你可以要钱,也可以要车,就是别要命”。然而,赵志红还是残忍地把这个女司机勒死了。这是极其邪恶的行为!那些明知无辜却还要入人于死罪的办案人员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人性之恶,恐怕与赵志红相去不远!
在冤案的制造者中究竟有多少明知无辜也要入罪的人?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问题就是无法找到答案的。
此文是作者在“《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新书发布会暨错案预防研讨会”上的讲述摘要。该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主办,于2014年1月25日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近二百名学者、专家、编辑、记者、读者、学生参加了这次活动。新书发布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石延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教授致词,作者何家弘和编者蒋浩(北京大学出版社燕大元照公司总经理)、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魏建军(《中国报告文学》主编助理、文学评论家)及画者张晨初(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画家)相继就该书做了讲述。研讨对话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品新副教授主持,刘桂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向泽选(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正群(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大伟(旅美法律学者)、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北平(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授)、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都做了精彩发言。
《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是一部与众不同的法学专著。首先,该书的内容结构与众不同。该书的“前论”介绍了作者主持的关于刑事错案的实证研究成果,“后论”则记述了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进步。在该书的主体部分,作者通过腾兴善和佘祥林两起在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在一步步讲解冤案故事的过程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中国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这种以悬疑小说的结构论述严肃法学问题的写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其次,该书的语言风格与众不同。法学语言是“骨感”的,是人类理性与思维逻辑的直白表述。文学语言是丰满的,是人类情感与生活经验的全景展示。作者在本书中把法学语言和文学语言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在案例叙述部分,取得了极佳的阅读效果。再次,该书的装帧设计与众不同。该书封面的呼格吉勒图冤案人物画像是上海油画家张晨初为本书创作的,而且得到了呼格父母的同意。目录则采用了时尚杂志的设计风格,用一些珍贵的案卷照片衬托出文字内容。另外,该书已经由台湾地区的元照出版社出版了中文繁体字版,而且将陆续由外国出版社出版英文版、德文版、法文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