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贾灵敏的哭声


初始贾灵敏老师,是在2011年7月7日,郑州刘大孬案一审开庭。贾老师在郑州中院批评安检的保安施行双重标准,政府和公检法的旁听者可以不用安检,拎着包就进入审判庭,水杯手机一应俱全,庭审中还有手机不时响起。而群众旁听者,只允许随身带一个钱包。贾老师大声说,她要发微博揭发此事,让全国人民评评理。

她的周围,簇拥着一群拆迁户,他们大多来自刘大孬的老家十八里河镇,还有郑州的几个老上访户手里拿着材料,试图向刘大孬的辩护人王才亮律师求助。我和贾老师就在这样乱哄哄的场面中认识了。她自我介绍是郑州樱桃沟事件的受害人。所谓樱桃沟事件,就是郑州有不少钉子户被拆迁人员夜半绑架到郊外的樱桃沟之后,家被强拆,无论报警还是控告,都无人理会。对从教数十年的贾老师来说,这是一种无法接受的羞辱。她不谈经济赔偿,非要追究主事官员的责任。在被强拆后的废墟上,她搭起窝棚坚守,自此成为河南乃至中国钉子户抗争的典型人物。她的窝棚,也近似于一个悲壮的图腾。

我曾经跟贾老师说,如果是我,政府给一个差不多的金额,我就会搬走。在中国这样的国家,不依不饶地讨要公平正义,大多会搭上自己的一生。人就活那么几十年,选择这样的生存方式,无疑于一种徒劳的自辱和自毁。贾老师不同意此说,她说正因为公平正义在中国是稀缺品,人们才更要去争取。我记得她还说,“不讨个说法,我无法面对我的学生们”。

贾老师并不教思想政治,我也没听过她的课,不知道她在课堂上如何描述我们脚下的这片国土,如何提及在政治课本和新闻联播上触目皆是的美好。总之,她选择了相信未来,相信法治。如果把这形容为一场赌局,她的筹码少之又少,却又无比虔敬自信。

法律是什么?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按照这样的定义,法律给予被统治者的好处,只是从属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搭便车的红利。统治阶级必须掌控立法和执法的所有权力,这种权力独大之下,要么法无定法,要么统治者可以随便违反定法,才能满足维护统治的需要。中国几千年的黑暗历史,都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

要走出黑暗年代,必须赋予法律更符合人类理性的定义,那就是法律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国家存在的最主要的价值,就是可以通过组织化的暴力来确保法律的实施,而非使用暴力压制那些要求权力者遵守契约精神的公民。在无数人认为讨说法徒劳且危险的同时,也有人只争朝夕,在风雨如晦中高举火炬。即使只能照亮自己,那张面孔上也洋溢着人类的尊严,而非动物性的屈服。

贾灵敏老师,就有这样一副面孔。

在郑州中院相识之后,我们又见过好几次面,每次都是匆匆见再匆匆别。她从维权也越来越向帮人维权发展。从郑州到北京,从北京到长沙,再从长沙到平度,她每次总是冲在强拆现场的最前面。在权力制造的废墟上“普法”。对被抓被打被围攻,成为必然。我记得有一次她在北京被截访的黑保安非法拘禁和殴打,在涉事的一个保安哭着向她道歉后,她选择原谅了那个年轻人。或许,她一直在等待有机会原谅那些曾经伤害她的人。不过,这些人一直不给她机会。

我曾经跟郑州官员聊过贾老师。在体制内看来,贾老师就是一个刁民,为了一己之私置整个街区的改造和发展于不顾。每一个中国钉子户,都会面临相同的责难。这种责难的前提,是预设官方启动的强拆,是为了增进居民的福祉。这真的符合事实吗?而且这也明显形成一个悖论,如果居民的福祉必须通过侵害一些居民的合法权利来实现,那么在法律框架内,如何保证侵害者的侵害,一定会符合更多居民的福祉?侵害者难道不会有个人私利?更要紧的问题是,除了居民或者说公民,谁更有权定义何为公众福祉?

“刁民”贾灵敏从维权到普法,被权力视作威胁和挑衅,自是不可避免。在她被抓之前,在普法现场被数十上百名迷彩男围攻就颇为典型。在现场摄像机拍下的画面在网络传播后,官方灰头土脸。这场风波后几个月,有一个朋友给娃娃办满月酒,我又见到了贾老师,她大笑着说,她将很快“进去”,希望朋友们到时候能为她喊几句。“我普的是共产党的法,共产党凭什么抓我?”她说自己并不怕坐几年牢,即使“进去”了,她也要继续向狱警和狱友普法。

求仁得仁,不到半年,她就真的“进去”了。有朋友告诉我,在她被从拆迁现场抓到派出所后,警方一度要放她走,她却对抓她到派出所一事不依不饶,直到上面发话,派出所就地拘了她。

这个细节一度让我感慨贾老师误判形势,也后悔当时没有致电劝劝她。再后来,我慢慢理解她之所以这么做的理由:从她对抗政府拆迁开始,不就一直是在“误判形势”吗?形势形势,太多苟安假汝之名,乃至到最后,尊严成为奢望,生存在这片土地上,便成了最大的误判。

在贾老师被抓后,除了在微博上转发几条帖子,我并没有为她呐喊什么。她的声名,不会因为多了我的几句话而增益。我的耻感,却会因为沉默退避而加重。半年来,我无数次想起她两年前的声音,“孙老师,你要救救我。”2012年夏季的一天,郑州市一位市领导到她居住地的街道办视察,她刚下楼,就被几个人架到汽车里,拉到附近的一个小区内。她报警,警察赶到后不久,就弃车而去。她坐在警车车轮前,给我拨通了电话,说要绝食。

那是我唯一一次听到贾老师的哭声。我想,在她半夜被绑架到樱桃沟时,在被截访黑保安殴打时,在看守所里想起家人时,或许都会哭。人之坚强,不在于不哭,而在于擦干眼泪后的抉择。职业关系,我见过太多被权力践踏的人生,听过太多男女老少的号哭。贾老师的哭,印象最为深刻。

在贾老师被关进看守所之后,她帮助过的人们不断在网上发声,“贾灵敏无罪”屡屡见诸微博。她有罪无罪,当然要经审判确认。但又有谁有资格审判贾灵敏呢?听说贾老师在看守所里还坚持“普法”,深得狱友们的敬重。她拒绝申请取保,要求在一间最大的法庭审判自己并现场直播。

希望她可以如愿。

孙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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