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保松:思想自由之必要

思想和表達自由,以及與之密切相關的新聞和出版自由,是自由社會的基石。早在1929年,著名歷史學家陳寅恪就說過「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的 話。但很不幸,自1949年以降,這些自由在中國受到嚴重壓制,國人長期活在不自由當中。香港雖稱自由之都,近年新聞出版言論自由的空間卻日益收窄,不少 人稱此為溫水煮蛙。蛙熟之時,也就是思想不自由之日。當下的雨傘運動,港人不僅在爭普選,也在爭自由,因為愈來愈多人意識到,沒有民主制度的保障,自由一 如建於浮沙之廈,隨時崩塌。問題是:思想自由為何如此重要?又或換個問法,思想不自由,會帶給我們怎樣的傷害?

佔中 2

 變得恐懼、乏味、難見真理

為了便於討論,試想像我們活在一個沒有思想自由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警察不僅維持社會秩序,還要維持思想秩序,確保所有人不會「離經叛道」,故此 新聞媒體會受到嚴密監控,書籍出版要通過嚴格審查,網上言論更會受到各種高牆阻擋。但這還不夠,因為要有效控制思想,不能只靠武力威嚇,還需令活在其中的 人心甘情願接受官方的意識形態,並在靈魂深處自覺抵制其他「異端」思想。

教育和宣傳在這個社會遂變得特別重要。不過教育的目的,不是培養學生成為獨立的思想者,而是通過指令式的規訓灌輸,配以精密設計的洗腦課程和考試賞 罰制度,令學生自小缺乏理性反思能力,唯權威是從,並在思想、審美、情感和行為各方面,變得千篇一律,不敢逾雷池半步。至於宣傳部門,則會用盡各種手段抹 洗和擋去所有異議聲音,同時使人們相信在各種可能的世界中,當下活着的就是最好的世界。

活在這樣的社會,有什麼不好?首先,我們會時刻感到恐懼。你必須小心翼翼,思想不能出軌。因為你知道,如果你讀了一些不該讀的書,說了一些不該說的 話,就會有人找你麻煩。更麻煩的是,你往往不知道警戒線在哪裏。一不小心,無妄之災就會降臨。你遂慢慢學會自我審查,時刻揣度那個審查者容許什麼不容許什 麼。去到某個點,警察不僅守在外面,同時進駐你的內心。恐懼,無處不在的恐懼,遂蠶食你的生命,並令你失去對人的基本信任。

其次,這樣的社會極為乏味。生而為人之所以有意思,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人生充滿各種可能性。我們每個人生下來,就有不同的性格和興趣,不同的理想和追 求。只要有一個自由的環境,自然會做出不同的選擇。在這樣多元異質的世界,我們不僅自己有機會活得精彩,更可以受益於別人的精彩。例如我雖不是作家,卻可 讀到別人偉大的作品;我雖不懂演奏,卻可享受他人美妙的琴音。多元之好,正在於能充分呈現生命的豐富。如果這個社會只剩下一把聲音一種觀點,所有差異被硬 生生壓下去,那將是對人性最大的扭曲。我們失去的不僅是可能性,更是想像可能性的能力。我們的生命,遂未曾燦爛已枯萎。

第三,在這樣的社會,我們將難以發見真理。當權者當然不會這樣想。他們會說,他們所代表及教導的,就是永恆的絕對的唯一的真理。但穆勒(J. S. Mill)在其名著《論自由》中早已告訴我們,這樣的斷言背後有個假設,就是他們永遠不會錯。但這個假設並不成立。歷史早已一次又一次告訴我們,沒有任何 人任何理論可以有這樣絕對的確定性,因為每個人都有機會犯錯。事實上,人類知識發展的過程,正是不斷試錯和否證的過程。我們渴望找到真理,卻沒有肯定之 門。唯一的方法,就是容許不同觀點公開討論自由辯駁。也就是說,沒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思想的原創、制度的改良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不僅無從談起,我們更要為 為此承受極大的代價。

但這個觀點要成立,必須有個更深的前提,就是我們必須認同真理本身的價值。如果統治者根本不在乎真理,這個論證對他似乎就不見效。問題是,統治者一 旦放棄真理的信念,那他還剩下什麼?難道他可以公開承認說,「我所宣傳的所教育的其實都是謊言,但沒關係,請你們繼續相信我服從我?」當然不可能。沒有人 願意活在一個明知是虛假的世界。我們努力思考,是因為相信思想有真假對錯可言;我們願意為某個主義奮鬥,是因為相信它真的能帶來更好更合理的生活。一旦我 們發現這些全是假的,一切努力便全無意義。所以,只靠謊言支撐的統治,剩下的其實只有暴力。但暴力可以令人懼怕,卻無法令人心悅誠服。

 失去潛能、公共生活、尊嚴

第四,這樣的社會,人的能力將無法得到合理發展,而發展這些能力是人活得好的重要條件。這也是穆勒的觀點。他認為,即使有些習俗被證明是好的,我們 也不應強加於人們身上,而應鼓勵他們自己為自己做決定。因為只有在做選擇的過程中,人們才有機會運用人的感知、判斷、辨別、理性推論和道德反思的能力。唯 有如此,人才有可能成為懂得思考且為自己生命做決定的人。穆勒因此說,我們不應只看人們結果做了什麼,還應看他們以怎樣的方式去做。這其實意味着,在一個 沒有思想和選擇自由的社會,人們的生命將有極大欠缺,因為他們許多寶貴的潛能根本沒有得到發展的機會。

第五,這樣的社會,人們將難以參與正常的公共生活。公共參與的前提,是公民能夠無所恐懼地在公共領域就公共事務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但在一個表達自 由嚴重受限的社會,這些都無法存在。我們明明活在政治世界之中,世界卻將我們排斥在外。我們遂成為這個世界的異鄉人。這種政治排斥,使得我們對活着的世界 缺乏最基本的認同和歸屬。久而久之,我們的生活遂失去公共性的一面。失去公共性意味着什麼呢?意味着我們活得不完整,意味着我們失去許多只有在公共參與中 才能好好實現的能力、價值和社群關係,包括我們的公共理性能力,包括我們對社會正義的想像與實踐,更包括我們與其他公民在公共交往中建立起來的信任和友 誼。

最後,這樣的社會,會令我們失去做人的尊嚴。巴斯卡(Pascal)有個很有名的說法,就是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蘆葦,而人的全部尊嚴就在於思想。思想 和尊嚴的關係到底在哪裏?我的理解是,思想彰顯了人是有自我意識和反思意識的自由主體。人的主體性,必須通過自由思想來呈現。不容許人們有思想的自由,實 際上就是不把人當人,不尊重人作為有自由意志的主體這個最值得我們珍惜的身分,而這是對我們的人格最大的侮辱。陳寅恪先生如此高揚「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 想」,我相信其理也在此。

 每一個體應受國家公正對待

如果以上六點所說有理,我們即可見到思想不自由對人帶來多大的傷害。這些傷害,在最深的意義上,腐蝕我們的福祉和尊嚴。我們甚至可以說,一個長期活 在不自由中的人,他的整個生命將受到嚴重扭曲。他的思考,他的行動,他的情感的培養和表達,他與別人的關係,他感知世界和與世界相處的方式,都會因為不自 由而深深受損(而他自己未必充分自知)。我們由此可以認為,確保每個公民享有基本的思想言論自由,是所有負責任政府的基本義務。道理很簡單,政府行使公權 力的正當性基礎,必須得到公民的認可。如果一個政府無法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福祉,它的統治便難有正當性可言。

讀者應可留意到,我的論證是直接訴諸於個體的福祉,而不是抽象的集體利益或社會總體後果。我的思路是:我們每個人都渴望過上好的生活,好的生活需要 一些重要的條件,這些條件的實現需要一個自由的環境,而這個環境必須由政治制度來保障。自由之必要和重要,直接植根於我們當下每個人渴望活得好的欲望。基 於此,我們可以進一步認為,在制度上爭取和捍衛人的思想言論自由,理應是所有思想派別共守的底線。當我們去判斷及評價中國不同的政治理論時,我們可以直接 問一個問題:思想言論自由在這些理論中有什麼位置?其建構的理想社會,能否充分保障公民平等地享有思想、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的權利?這個問題絕非可有可 無,而是每個公民基於自身利益的大哉問,也是不同理論的試金石。

問題一旦提出,讀者或會發覺,今天中國形形色色的國家主義、民族主義、威權主義乃至政治保守主義等宏大理論,往往不重視個體的自由和權利,遑論將其 放在制度設計的首要位置。我估計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這些理論往往預設了一種集體主義式的立場:國家是一整體,有其獨立於個體的意志和目標。在實現其意 志和目標的過程中,個體僅是國家的工具和手段。一旦個人自由被認為妨礙了國家利益,前者便必須被限制甚至被犧牲。在這種政治想像中,個體不僅沒有任何獨立 自足的道德地位,而且必須從屬於一個建構出來的政治大我。要讓自由在中國生根,我們必須打破這種想像。我們應該學會接受:國家是由一個一個真實的個體組 成;每一個體都有受到國家公正對待的權利;在不影響他人同樣權利的前提下,每一個體的基本自由都應受到國家的尊重和保護。

讀者或又會問,既然自由如此重要,為什麼社會上卻有那麼多人不懂得珍惜,不僅不珍惜,還要嘲笑那些努力為所有人爭取自由的人,甚至支持政府各種壓制 自由的行為?好問題。原因有許多。但我想最根本的一點,是這些人沒有充分意識到自己是或可以是獨立自主的自由人,並視這個身分為生命的重中之重,蓋這種自 由意識並非自有永有,而必須是個體在經受種種壓迫束縛的痛定思痛中,在參與公共事務的充權實踐中,在一次又一次生命的慎重選擇中,逐步發展起來。就此而 言,追求自由,不僅是在追求一種制度,也是在經歷一種覺醒,更是在構建一種自由人的主體意識。當這種意識遍地開花,自由自會如風如水如空氣般在大地流淌。

文/周保松(香港中文大學)

(据明報星期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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