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梅沙论坛之分论坛九在深圳举行。会议邀请《炎黄春秋》总编辑吴思、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雷颐、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何怀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弘道书院院长姚中秋(笔名秋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院长高全喜等多位专家学者共济一堂,就“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进行深入探讨。会议由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许纪霖主持。
本场论坛分别由上下半场组成,上半场的议题是“儒家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业吗?”弘道书院院长秋风表示,儒家不仅有能力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使命,而且是全面解决方案的唯一提供者。对此,《炎黄春秋》总编辑吴思则认为,最后的结果一定不是一家之胜利而是多家博弈、融合的结果。会议下半场主题是“现代治理体系能否从传统中吸取智慧”,《炎黄春秋》总编辑吴思作为本环节首位发言嘉宾。他认为,传统思路必须与现代文明对接,否则将不在一个语言和逻辑框架内。他以“RIGHT”词汇的翻译史证明儒家是可以与自由主义对接的。以下是他的发言实录:
传统思路需与现代文明对接
吴思(《炎黄春秋》总编辑):我们在谈现代治理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公民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时,居然不能说汉语!说汉语就说不清楚!什么叫接轨?最核心的概念不能用现代汉语来表达,这是一个大问题。这背后还有更深的问题,就是传统形成的那些思路、印证方式与当代文明的方式也不能接轨。这是一个引子。
现代治理体系能否从传统中吸取智慧?治理的核心概念在当代是“如何保障公民权利,控制政府的权力”。儒家的表达,比如说《资治通鉴》开篇就说“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上来就是礼和民分,这也是表现了儒家的历史学家如何看待天下治理的一种基本逻辑和框架。这两个东西如何接轨?这也是一个引子。
“RIGHT”不如翻译成“权分”
当年丁韪良翻译《万国公法》看到了RIGHT这个词之后,就开始不吃不喝地翻译,后来他就翻译为“权利”。本来它充满正当性,就是王道的色彩,有仁义、道德这个意义在里面,而他译成了权利,权,枪杆;利,利益,小人立于利。有人用这个质疑了丁韪良之后,丁韪良就为自己辩护,他说之所选择的权利,这个权不是指的有私之权,不是官府的,而是庶人之分,就是他用了儒家的“分”字来解释权利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说实在在汉语里找不到这个概念就造了一个词儿“权利”。但是我们看他明明找到了这个词儿,他给自己辩护的时候用的是本分、安分守己的“分”字,就很奇怪他当时为什么不译成“权分”呢?那就不用解释了,也比现在权利加上利益做解释,讲得清楚多呢。
然后我写了一片文章就谈权利的翻译,我知道撼动一棵百年的语言大树我做不到,但是要把POWER和RIGHT分开来。它带来最重要的效果是:一旦把这个名做了调整,我们一下就感觉到儒家的民分,我们自己常用的概念“你不能过分”、“我们要安分守己”,这一系列的道德论证、合法性论证、合理性、正当性的论证全跟儒家以前的惯例接轨。
儒家是怎么论证民分?君子有君的分、民有民的分、父有父的分、子有子的分。我们会看到一个悠久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是非常独特的,它不借助上帝,它求助于天理和良知,向上求助天理,向内求助人性。我觉得这个论证方式非常精彩。
儒家可以与自由主义对接
我们一旦把这个接轨,就可以把论证公民权利的正当性,限制POWER的正当性,跟儒家长久的论证史揭开。我们还能看到历史书上的各种各样的博弈、变迁全都活了,全都是关于权利的变迁。一旦这个概念打开,也找到了一种自由主义和儒家接轨的方式,就是在权分上接轨。这个分是有空间概念的,比如君一百平方米,民是五十平方米,在这个空间里你该干什么干什么,这就是自由。于是自由和权利接轨了,自由有了边界感,权利有了空间感,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个边界的变迁。
儒家的问题在哪儿?他的论证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让父亲的边界六十平米,而儿子的边界只有三十平米?君的边界一百平米,民的边界只有五十平米,我们认为人的权利是基本平等的。我们又能深入讨论“边界如何变迁”的深层历史道理,在天理人心方面的道理。孔子就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就是他承认由民和分所构成的理,他的分的边界是在不断变迁的,这就构成了边界变迁的核心。这一系列的因和损、益就是儒家最核心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和对历史观的正当性的证明,使我们一下就可以和公民权利边界的变迁打通,儒家的历史观也可以跟当代的历史观接轨。谢谢!
(据:腾讯思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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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RIGHT”不如翻译成“权分”
传统思路需与现代文明对接
吴思(《炎黄春秋》总编辑):我们在谈现代治理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公民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时,居然不能说汉语!说汉语就说不清楚!什么叫接轨?最核心的概念不能用现代汉语来表达,这是一个大问题。这背后还有更深的问题,就是传统形成的那些思路、印证方式与当代文明的方式也不能接轨。这是一个引子。
现代治理体系能否从传统中吸取智慧?治理的核心概念在当代是“如何保障公民权利,控制政府的权力”。儒家的表达,比如说《资治通鉴》开篇就说“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上来就是礼和民分,这也是表现了儒家的历史学家如何看待天下治理的一种基本逻辑和框架。这两个东西如何接轨?这也是一个引子。
“RIGHT”不如翻译成“权分”
当年丁韪良翻译《万国公法》看到了RIGHT这个词之后,就开始不吃不喝地翻译,后来他就翻译为“权利”。本来它充满正当性,就是王道的色彩,有仁义、道德这个意义在里面,而他译成了权利,权,枪杆;利,利益,小人立于利。有人用这个质疑了丁韪良之后,丁韪良就为自己辩护,他说之所选择的权利,这个权不是指的有私之权,不是官府的,而是庶人之分,就是他用了儒家的“分”字来解释权利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说实在在汉语里找不到这个概念就造了一个词儿“权利”。但是我们看他明明找到了这个词儿,他给自己辩护的时候用的是本分、安分守己的“分”字,就很奇怪他当时为什么不译成“权分”呢?那就不用解释了,也比现在权利加上利益做解释,讲得清楚多呢。
然后我写了一片文章就谈权利的翻译,我知道撼动一棵百年的语言大树我做不到,但是要把POWER和RIGHT分开来。它带来最重要的效果是:一旦把这个名做了调整,我们一下就感觉到儒家的民分,我们自己常用的概念“你不能过分”、“我们要安分守己”,这一系列的道德论证、合法性论证、合理性、正当性的论证全跟儒家以前的惯例接轨。
儒家是怎么论证民分?君子有君的分、民有民的分、父有父的分、子有子的分。我们会看到一个悠久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是非常独特的,它不借助上帝,它求助于天理和良知,向上求助天理,向内求助人性。我觉得这个论证方式非常精彩。
儒家可以与自由主义对接
我们一旦把这个接轨,就可以把论证公民权利的正当性,限制POWER的正当性,跟儒家长久的论证史揭开。我们还能看到历史书上的各种各样的博弈、变迁全都活了,全都是关于权利的变迁。一旦这个概念打开,也找到了一种自由主义和儒家接轨的方式,就是在权分上接轨。这个分是有空间概念的,比如君一百平方米,民是五十平方米,在这个空间里你该干什么干什么,这就是自由。于是自由和权利接轨了,自由有了边界感,权利有了空间感,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个边界的变迁。
儒家的问题在哪儿?他的论证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让父亲的边界六十平米,而儿子的边界只有三十平米?君的边界一百平米,民的边界只有五十平米,我们认为人的权利是基本平等的。我们又能深入讨论“边界如何变迁”的深层历史道理,在天理人心方面的道理。孔子就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就是他承认由民和分所构成的理,他的分的边界是在不断变迁的,这就构成了边界变迁的核心。这一系列的因和损、益就是儒家最核心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和对历史观的正当性的证明,使我们一下就可以和公民权利边界的变迁打通,儒家的历史观也可以跟当代的历史观接轨。谢谢!
(据:腾讯思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