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缺的不是正规渠道而是集体力量

2014年10月15日,广交会第一天,广州的出租车大量停运。出租车司机要求政府肃清黑车、克隆车,合理减轻税费及增加燃油补贴,并调整起步价、候时费及计算返程车费的公里数。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在10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租车司机有任何需求可通过正规渠道向经营公司反映,也可通过工会反映,但不能采取罢工罢市甚至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打砸出租车行为,警方依法依规给予打击。(南方都市报10月31日)

  对于政府方面的此类表态,我们在很多集体性事件的报道中经常看到,仅从字面上理解,这番说辞可谓是“煞费苦心”,既考虑要维护出租车司机的权益,还要考虑维护社会稳定,总之,你要合法才行嘛!但副市长的说法,显然严重脱离现实。

  首先,副市长说出租车司机不能采取罢工罢市的方法,但是,为什么不能呢?副市长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但我们可以看一下,出租车司机们是否非得如此不可。

  在我国,任何法律都没有规定罢工合法,当然,也没有规定罢工违法,因此,就罢工本身,是不能用法律本身来裁判罢工。

  那么,副市长不是还在建议走正规渠道吗?称可以向经营公司反映,也可以通过工会反映。对出租车行业和工会稍有了解的都知道,这两条路,基本不可能。

  出租车集体停运本身,便是对经营公司过分剥夺行为的抗议,对出租车公司霸王条例的不满。据了解,出租车司机“合同上没有任何条款是对司机有利的”,出租车司机的社保也是由他们自己全额缴纳的——包括公司应缴的部分。这也难怪出租车司机可以被称为“当代的骆驼祥子”了。(详见/Item/Show.asp?m=1&d=3379)

  由此可见,广州出租车的集体停运实乃逼迫所致,至于向经营公司反映这些问题,终究是痴人说梦。

  再看向工会反映,看遍相关报道,我们都没有找到,出租车司机要找的工会在哪。倒是有一个出租车协会,但这个协会却主要是售卖工作服,汽车座套等,根本无法帮助出租车司机维护合法权益。当然本身政府各级都是有总工会的,作为群众组织,总工会本身不就应该积极为出租车司机维权吗?直到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我们也没看到各级工会的身影。对于极为分散的个体出租车司机而言,恐怕都不知道总工会的门是朝哪儿开的!

  按照已经设定的法律和程序而言,出租车司机反映问题的渠道确实存在。而出租车司机最终没有选择这些渠道,恰恰需要反思的是施政者自己,是出租车司机不相信这些渠道,还是这些渠道事实上无法解决出租车司机的问题。更需要反思的是,当出租车司机的权益遭受损害时,政府部门去哪儿了?为什么总要等到矛盾积累到难以收拾时,才站出来的出来发个言,还义正言辞地要求别人走很难走得通的正规渠道。

  现今的法律和程序冗长,效率低下,难以切实有效的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这才是出租车司机不愿意走正规渠道的原因。而事实上,出租车司机的不少诉求,恐怕也并非仅仅靠法律能够解决。出租车司机的权益之所以会遭受损失,究其原因还在于此时仍是资强劳弱的关系,分散的出租车司机难以形成合力就权益问题与出租车公司讨价还价。出租车司机亟需自己的行业维权组织!并且,既有的经验表明,集体组织会令劳动者在维权时更为理性,劳资冲突不会轻易发展为暴力事件,广州副市长也就不用高喊打击打砸出租车的行为了!

(据:新生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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