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國家,一個規格最高的大會,且早已向全世界作了預告,說是此次大會一個主要議題即「推進依法治國」。不僅如此,也已有知名學者俞可平教授發表文章,借題發揮,認為「公平正義和依法治國,也同樣是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底線」,像是有意要督促統治者必須認識到,中國,無論怎樣「特色」,也還是要同這個世界上所有現代國家一樣,必須實現公平正義,必須實行依法治國。否則,就算不上一個現代國家。
也正是在這樣一個時間點,在互聯網上看到有些國人心存幻想,甚至歡欣鼓舞,同時也看到有人持懷疑態度,根本不信。到底是歡欣鼓舞者鼓舞得對,還是懷疑者懷疑得有道理,我等只能拭目以待,這裏姑且不論。先來看看民間如何談論這件事。
話說大陸有一博主,名黃州小平,估計還不怎麼擅長做文章,其博客中的博文都是超級袖珍短文,有些還不如網友一般「跟帖」長。但文章雖短,意義卻好。其中一文,題目叫《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黨》,全文220餘字符,有一處筆誤,引者已糾正。現容本人照錄如下:
依法治國如果重在依法治民那當然不是法治,那只能是專制。有些專家提出,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依法治官,那也不對頭,依法治官那也是盲人摸象,不得要領。依法治國的關鍵在於依法治黨。何謂依法治黨?依法治黨就是領導人宣稱的黨要通過法律來治國。黨要通過法律來治國,首先必須要保證黨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其次,黨有違背法律的情況必須得到糾正。小平(引者按:這裏的「小平」顯然是指博主自己)以為有此兩條便是依法治國,無此兩條便是扯淡。黨會違背法律嗎?黨違背法律誰來糾正?當然你如果有此兩問?恭喜你,依法治國有戲了。
博文瀏覽後,一時心血來潮,複製下載,覺得觀點甚好,就是說得有點簡單,本人想藉此話題再敷衍幾句。
先抄一網友在文章中講的兩個小故事:一個是1985年全國「兩會」期間,一外國記者問人大委員長彭真:「在中國,執政黨和法律,到底哪一個大?」彭真憨厚地笑著說:「這個不好說。」全場哄堂大笑。另一個是在三年後的「全國兩會」上,又有記者就這個問題請教人大副委員長周谷城,得到的回答是:「黨領導人民制訂憲法和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講,黨比法大;但是,黨章和憲法都明文規定,黨應當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政黨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比黨大。我最後的看法是:黨大,法也大。」週副委員長話音剛落,中外記者都笑翻了。
今天回頭來再看這兩則「小故事」,不能不感慨繫之。
依法治國,當然沒錯,而強調要實現依法治國必須依法治黨,更沒錯。現在的問題是如何才能實現像黃州小平博文中所說的「要保證黨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又如何讓執政黨真正「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誰來保證那個「依」?用什麼保證那個「依」?要一個堅持一黨執政大半個世紀的政黨「依」法治黨,不說比登天還難,也無異於癡人說夢──看看東德,看看蘇聯,他們垮台前是如何表演如何掙扎又如何瘋狂的。據說,就在柏林牆被推倒前10個月的1989年1月,那個叫昂納克的東德領導人仍然聲稱:「當年導致築牆的條件存在多久,這座反法西斯的護牆就存在多久,50年和100年後它也必定還巍然屹立。」由此可見,專制獨裁者不到真正完蛋的一天,是絕不肯放棄權力、絕不肯認輸的。
現在,不說執政黨,就是一些「五毛」們也在互聯網的跟帖中叫囂,說什麼執政黨的權力是通過槍林彈雨打拼得到的,不可能就這麼輕易交給人們去選舉;而多少年前還有個國家級領導人甚至表達得更露骨,說這個政權是用多少多少顆人頭換來的,什麼人想改變這政權,也請拿多少多少人頭來換。真不知此人說這話時把那些革命先烈們的理想置於何地。難怪至今有很多有識者對「革命黨」耿耿於懷,且不說大凡以暴力革命獲取政權後大都實行專制獨裁,只聽有些「革命黨」一說出話來,就會感覺是那麼血腥,血腥得讓人噁心。
不扯遠了,回過頭說。我們都看到了,自1949年起,在我們這個幾百幾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可以說,就是黨要進步就進步,黨要徘徊就徘徊,黨要倒退就倒退,沒有什麼人甚麼「勢力」能阻止得了。打個比喻,一個天上王大、地下王二的東西,你說他還會聽別人的嗎?別人還能改變得了他嗎?要此人改變,除非上帝,只有他自己──此人如果不肯改變,誰說也沒用。
中國反腐敗多少年了?反到現在如何?誰都知道,還不是貪官遍地!近二十年前本人就在媒體上公開發表文章,認為中國的反腐敗只能依靠官員不腐敗。只要官員想腐敗,在這樣一種「優越制度」下,是沒法反的。當年也有人就幻想,只要建立了所謂「反腐機制」,中國的反腐敗就有希望了。後來大家才明白,制度就是搞腐敗者制訂的不說,執行制度者也還是腐敗分子,你說那腐敗還反得了嗎?弄到後來,連反貪局局長都瘋狂搞腐敗。
也正因此,我們都看到了,現在根本不提什麼依靠制度反腐,只看最高領導人決心如何。最高領導人說從哪裏下手,就從哪裏下手;最高領導人說反到什麼程度就反到什麼程度。所以我前面講,依法治這依法治那,都好說,關鍵是誰來保證那個「依」?用什麼能保證那個「依」?不改變政治體制,不實行民主,不能公開選舉,保證得了嗎?沒有民主的法治,又能是個什麼法治?正如俞可平最近在《學習時報》上發表文章所言:「離開民主去談論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就像離開市場經濟去談論自由貿易一樣不得要領。從這個意義上說,民主法治是公平正義的根本制度保障,它們都是現代國家的底線。」
要一個事實上天天違法或知法犯法的人或組織去「依」法,說破天也沒人會相信。可是中國社會面臨的恰恰就是這樣一種現狀。有人也許會說,我們有「社會主義民主」啊。可社會主義民主是個什麼東西,無數的人們早已領教過了,不管什麼人,再跟人們提這「勞什子」,怕是因為已經沒人相信也就毫無意義了。
(據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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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良臣:無民主無選舉 「依法治國」成空談
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國家,一個規格最高的大會,且早已向全世界作了預告,說是此次大會一個主要議題即「推進依法治國」。不僅如此,也已有知名學者俞可平教授發表文章,借題發揮,認為「公平正義和依法治國,也同樣是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底線」,像是有意要督促統治者必須認識到,中國,無論怎樣「特色」,也還是要同這個世界上所有現代國家一樣,必須實現公平正義,必須實行依法治國。否則,就算不上一個現代國家。
也正是在這樣一個時間點,在互聯網上看到有些國人心存幻想,甚至歡欣鼓舞,同時也看到有人持懷疑態度,根本不信。到底是歡欣鼓舞者鼓舞得對,還是懷疑者懷疑得有道理,我等只能拭目以待,這裏姑且不論。先來看看民間如何談論這件事。
話說大陸有一博主,名黃州小平,估計還不怎麼擅長做文章,其博客中的博文都是超級袖珍短文,有些還不如網友一般「跟帖」長。但文章雖短,意義卻好。其中一文,題目叫《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黨》,全文220餘字符,有一處筆誤,引者已糾正。現容本人照錄如下:
依法治國如果重在依法治民那當然不是法治,那只能是專制。有些專家提出,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依法治官,那也不對頭,依法治官那也是盲人摸象,不得要領。依法治國的關鍵在於依法治黨。何謂依法治黨?依法治黨就是領導人宣稱的黨要通過法律來治國。黨要通過法律來治國,首先必須要保證黨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其次,黨有違背法律的情況必須得到糾正。小平(引者按:這裏的「小平」顯然是指博主自己)以為有此兩條便是依法治國,無此兩條便是扯淡。黨會違背法律嗎?黨違背法律誰來糾正?當然你如果有此兩問?恭喜你,依法治國有戲了。
博文瀏覽後,一時心血來潮,複製下載,覺得觀點甚好,就是說得有點簡單,本人想藉此話題再敷衍幾句。
先抄一網友在文章中講的兩個小故事:一個是1985年全國「兩會」期間,一外國記者問人大委員長彭真:「在中國,執政黨和法律,到底哪一個大?」彭真憨厚地笑著說:「這個不好說。」全場哄堂大笑。另一個是在三年後的「全國兩會」上,又有記者就這個問題請教人大副委員長周谷城,得到的回答是:「黨領導人民制訂憲法和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講,黨比法大;但是,黨章和憲法都明文規定,黨應當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政黨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比黨大。我最後的看法是:黨大,法也大。」週副委員長話音剛落,中外記者都笑翻了。
今天回頭來再看這兩則「小故事」,不能不感慨繫之。
依法治國,當然沒錯,而強調要實現依法治國必須依法治黨,更沒錯。現在的問題是如何才能實現像黃州小平博文中所說的「要保證黨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又如何讓執政黨真正「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誰來保證那個「依」?用什麼保證那個「依」?要一個堅持一黨執政大半個世紀的政黨「依」法治黨,不說比登天還難,也無異於癡人說夢──看看東德,看看蘇聯,他們垮台前是如何表演如何掙扎又如何瘋狂的。據說,就在柏林牆被推倒前10個月的1989年1月,那個叫昂納克的東德領導人仍然聲稱:「當年導致築牆的條件存在多久,這座反法西斯的護牆就存在多久,50年和100年後它也必定還巍然屹立。」由此可見,專制獨裁者不到真正完蛋的一天,是絕不肯放棄權力、絕不肯認輸的。
現在,不說執政黨,就是一些「五毛」們也在互聯網的跟帖中叫囂,說什麼執政黨的權力是通過槍林彈雨打拼得到的,不可能就這麼輕易交給人們去選舉;而多少年前還有個國家級領導人甚至表達得更露骨,說這個政權是用多少多少顆人頭換來的,什麼人想改變這政權,也請拿多少多少人頭來換。真不知此人說這話時把那些革命先烈們的理想置於何地。難怪至今有很多有識者對「革命黨」耿耿於懷,且不說大凡以暴力革命獲取政權後大都實行專制獨裁,只聽有些「革命黨」一說出話來,就會感覺是那麼血腥,血腥得讓人噁心。
不扯遠了,回過頭說。我們都看到了,自1949年起,在我們這個幾百幾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可以說,就是黨要進步就進步,黨要徘徊就徘徊,黨要倒退就倒退,沒有什麼人甚麼「勢力」能阻止得了。打個比喻,一個天上王大、地下王二的東西,你說他還會聽別人的嗎?別人還能改變得了他嗎?要此人改變,除非上帝,只有他自己──此人如果不肯改變,誰說也沒用。
中國反腐敗多少年了?反到現在如何?誰都知道,還不是貪官遍地!近二十年前本人就在媒體上公開發表文章,認為中國的反腐敗只能依靠官員不腐敗。只要官員想腐敗,在這樣一種「優越制度」下,是沒法反的。當年也有人就幻想,只要建立了所謂「反腐機制」,中國的反腐敗就有希望了。後來大家才明白,制度就是搞腐敗者制訂的不說,執行制度者也還是腐敗分子,你說那腐敗還反得了嗎?弄到後來,連反貪局局長都瘋狂搞腐敗。
也正因此,我們都看到了,現在根本不提什麼依靠制度反腐,只看最高領導人決心如何。最高領導人說從哪裏下手,就從哪裏下手;最高領導人說反到什麼程度就反到什麼程度。所以我前面講,依法治這依法治那,都好說,關鍵是誰來保證那個「依」?用什麼能保證那個「依」?不改變政治體制,不實行民主,不能公開選舉,保證得了嗎?沒有民主的法治,又能是個什麼法治?正如俞可平最近在《學習時報》上發表文章所言:「離開民主去談論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就像離開市場經濟去談論自由貿易一樣不得要領。從這個意義上說,民主法治是公平正義的根本制度保障,它們都是現代國家的底線。」
要一個事實上天天違法或知法犯法的人或組織去「依」法,說破天也沒人會相信。可是中國社會面臨的恰恰就是這樣一種現狀。有人也許會說,我們有「社會主義民主」啊。可社會主義民主是個什麼東西,無數的人們早已領教過了,不管什麼人,再跟人們提這「勞什子」,怕是因為已經沒人相信也就毫無意義了。
(據東網)